与“我们天生有罪”的观念相反,论断并不是我们的天性。我们是为了驾驭人生的潮起潮落、探索真实的自我,才慢慢学会了论断。几乎人人都习得了这种具有批判性的人格特质,一来可以体验世间的对立性,二来可以觉察内在的合一性。“我们都带着伟大的目的活在这世上”,这个观念与存在主义是一致的,如果我们无法认同这一点,那么历经人生的苦难就会显得毫无意义,而且很残忍,它意味着我们生而为人是一个巨大的错误。但是,这与我们的根本天性与信念是背道而驰的。
当然,我们脑海中尚存一些未解决的疑惑,例如,一个婴儿般天真无邪的人,最后怎么会就变成了仇视人类的杀人犯呢?以美国校园枪击案为例,心理学家也许会说,这些孩子一定是遭受了身心的虐待,所以他们才会变得如此暴力,或者是因为他们看了太多的暴力节目,或者是因为枪支太容易得手,所以他们才能够信手射杀同学和老师。这些说法都有道理,但是缺乏更高的视野。所有的解释都不够充分,任何带有冲突的境况都是如此。为了更好地理解(引发痛苦的)论断的根源,我们必须首先深入回顾一下自己的童年。
早在童年时期,大多数人已经慢慢形成了一种羞耻感,即认为自己做得不够好。作为蹒跚学步的幼童,当我们成功迈出第一步或登上台阶时,或许能感受到来自父母的温暖与爱的肯定。但是当我们没有掌握好地心引力,未如父母所愿的时候,我们同样留意到了他们脸上露出的一丝不满或失望。尽管我们都是无意识地感知了父母的微妙反应,但我们却把他们的偏好铭记于心。
这种基本的模式,会以各种形式在我们今后的人生中反复出现。父母时而认同、时而无视、时而极力反对我们的行为。其实,我们在蹒跚学步时摔倒是很正常的。事实上,就像幼鸟学习起飞一样,一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如果能在摔倒之后通过自己的努力重新站起来,这对他(她)的身体、情绪和精神等层面都是大有裨益的。我们正是通过克服那些看似在阻碍我们的困难,而学会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技能。
我曾经见过很多小孩在玩耍的时候,弄伤了膝盖或手肘。多数情况下,他们的第一个反应是看向自己的母亲,观察她的反应。如果这位母亲露出害怕、担忧甚至生气的表情,那么这个小孩就会号啕大哭。但如果这位母亲只是报以微笑或大小,那么这个小孩就不会表现出明显的疼痛,甚至也会跟着一起笑。在前一种情况里,小孩把摔倒的痛苦当成了一件令人害怕的坏事,而在后一种情况里,小孩并没有得到任何让人不悦的负面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