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剩余是几年前看曼昆《经济学原理》时的一个概念,其实当时对此概念的实际场景中的应用并不深刻,只记得曼昆是以飞机票的例子来解释此概念。现在以公式法来复习一下这个概念。
消费者剩余=消费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 - 实际的成交价
当时曼昆提到的飞机票的例子差不多是说:
假设一架100座的飞机,票价如果定2000元,愿意花2000元的人可能只有20个,2000x20=40000;而考虑到飞机的成本结构,剩下的80个座位的损失真的很大。于是考虑到消费者支付的最高价是不同的,一个临时有事的商务人员可能愿意花4000价格买这张票,而有些人可能只愿意花500元。于是航空公司就决定说:临时买票的3000元(5个人),提前1-3天的票价为2000元(15个人),提前3-7天的1000元(30),提前7天以上的500元(50人),这样一般情况下所有的座位都能卖掉,总利润:3000x5+2000x15+1000x30+500x50=100000,比原来多了60000元。同时,这100个人都以比自己满意的价格买到飞机票,这就是利用【价格歧视】来榨干消费者剩余,同时也增进了所有人的利益。
企业利润是如何榨干消费者剩余。
有以下两种方式:提高消费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和价格歧视。
提高消费者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需要定位以及品牌的营销,是一个长期的策略,比如现在世界上各类的名牌产品。
价格歧视的用途就比较多了,可以通过短期的营销活动,定价策略来进行。比如现在用到的按照时间来区分消费者、用限制购买来区分消费者、用满减来区分消费者。这都是为了尽量多的来榨干消费者剩余。
有些人可能觉得这是商家的恶略手段,其实真的是冤枉,因为就像上面提到的一样,所有人的利益都增进了,不然的话只有20个人能坐上飞机,不是吗?说起来还是对贫富差异的一种平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