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阿林第一次喝酒喝得酩酊大醉的时候,是在23岁,此前她每一次喝酒时总计算着自己的酒量,在一次次推杯换盏中虽有几分醉意,却绝不敢放肆。因为,阿林一直念着另一个人。
这个人叫何顺,是阿林的高中同学兼大学校友,如果说有什么人什么事能让阿林念念不忘那么久,那么除了家里那只叫做卷卷的猫就只有何顺了。
卷卷是从奶奶家抱来的猫,它出生在冬天最冷的时候,常常躲在尚存余温的灶台,曾被柴火烧卷了身上的几簇毛发和胡须,瑟瑟地躲在角落里又小又丑的样子让阿林忍不住笑歪了嘴,于是赐名“卷卷”。那么何顺为什么叫何顺呢,阿林想了很久,或许是因为他为人谦逊有礼,温文尔雅。
高中的第二年阿林有幸和何顺同桌。那时阿林短头发,没有飘逸秀气的马尾辫,也不会像其他女生一样偷偷在手指甲上涂透明的指甲油,每天穿中规中矩的校服,低头走在洒满绿荫的校道上,无人问津,也假装从不留心。所以,和何顺的同桌其实是阿林最意想不到的收获。
如果一个男生脾气好,人也温柔,成绩又不错,这样的人即使长相并不符合大多数女生心中对白马王子的期待但也格外能得到女生的宽容,而何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于是同桌的这一年,阿林格外的小心翼翼,阿林知道自己对何顺一直抱有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是的,阿林知道只是幻想。通向校门口那条满是绿荫的校道,阿林一直希望自己能和何顺两个人单独走一回,饭时卷卷饿得喵喵叫的时候,阿林也希望何顺能够端着一碗鱼出现。也只是这样,阿林只是对何顺抱着一种不可名状的感觉。
而这样的感觉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换座位的时候,阿林沉默着一个人搬动笨重的课桌,桌脚拖动在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噪音,桌上堆积如山的书籍在阿林的左摇右摆中摇摇欲坠,大概就是这个时候,何顺伸出手来,强稳有力的手臂一下子就把阿林觉得庞然大物的课桌接过,稳稳的摆放,这个角度,阿林低着头一眼就能看到他白皙的小臂上的青筋,再仔细一点,能看到他右手中指内侧因为常年握笔而有的薄茧。
大概就是那个时候对何顺开始产生的异样的感觉,阿林笃定,在此之前从未有过。
搬好课桌后何顺回过头来对阿林笑笑,“嘿,阿林。”
那一瞬间放学的铃声正响起来,斜斜挂在天边的夕阳正巧播撒过来一缕阳光照进教室,阿林被那笑晃花了眼,只觉得这夕阳,这教室,还有眼前这人都像极了古诗里最美的一副意象,其实搬动桌椅的嘈杂声还在,铃声还在响,同学说说笑笑地声音也不曾停止,阿林的耳边好像一片轰鸣,又好像什么声音都没有。
2.
阿林就从那一笑开始慢慢走向沉沦,不自觉留意何顺的一举一动,在他翻箱倒柜寻找铅笔的时候递上一支,在他做完习题后疲惫地往后仰紧闭双眼时偷偷瞄他一眼,后来俨然发展成为言情小说里一往情深的样子:看到他对自己笑就会傻兮兮的开心一整天,看到哪次他因烦躁而皱眉就会懊恼很久。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了两年,即使后来他们再没有同桌过,也被熙熙攘攘的桌椅与人群分割很远。
但是,阿林一直隐藏,把这样的情绪谨慎又小心地隐藏了几乎两年,一直到他们待在同一个教室的最后一晚,阿林也觉得只要时间足够远,自己足够坚决,这样不为人知的感情也终有一天会被自己淡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