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间看见了有很多小伙伴在争执是否需要举报买卖盗版书籍的人,看了很多朋友们的争论,然而却只是愈演愈烈,谁都不服谁。
以下:
盗版行为一般来说指的是侵犯著作权人的经济权利,就网络环境而言,尤其指的是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和传播权。其主要特征是,一,将他人作品进行牟利;二,未经授权非法传播。触犯二者的任一者,均可认为是实施了盗版行为。
其实,在我看来,真正重要的是你的心里是怎么想的。在一般人的价值观里,我们的确需要抵制盗版。如今国家也在积极的响应并维护创作者的专利和知识产权,作为学生和青年人,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这无可厚非,然而有时却是力不从心。
许多学生和知识型工作者都知道,很多原版书籍,尤其是英文书籍的价格都比较昂贵。然而很多又是学习中所必须的。一本书经过加工印刷,出版商的和中间商的抬价,可以买到几百大几,而这个价格对于很多普通家庭来说确实成本过高。
很多农村家庭都是以全家之力在支持孩子上学,一旦家中有病患或者意外,家庭支架倒塌,破碎就在轻而易举之间,不要说花好几百远去买一本书了。家庭的温饱与自己的满足,绝大多数普通人相信都会做出性价比更高的决定,即使这个决定违背了他们的内心。
在议题下面很多人评论道:“学习是一种培养人才的方式,更是一个人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的体现。”然而我好奇,这样一味地将“买正版书”和“人才培养”联系在一起是否本身就是个伪命题呢?难道一个人是否能够成为为社会做贡献的栋梁会因为一本书被判决吗?
不,很多寒门的学子们别无选择,在现实和理想面前,他们不得不妥协。如果他们有这个经济实力去购买几百块甚至几百美元的书而毫不犹豫,他们会昧着自己的道德素质和良心去贪这样的小便宜并且被人看扁吗?
同样,如果我们有这个经济实力,我们当然愿意去支持作者的创造和劳动,可求学期间,那掌握社会20%财富的80%普通家庭中,孩子与家长根本没有能力去花家庭的血汗去追求那种满足。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个人使用基于学习、研究、欣赏的原因使用他人作品,免授权免责免费。且法律并未规定这种情形下,个人所使用的他人作品,其来源是否合法。
也就是说,即便他人作品的来源可能是盗版,也并不违法。
当然不是鼓励学习者们购买盗版,如果说是一些可有可无的东西,比如盗版(狗血)小说,盗版游戏等等,不是刚需与纯学习性的东西,或者自己有能力买正版书籍,那么最好不要走歪路。毕竟开发者也不容易,知识产权已经够难维护的了。
可为了学习和经济因素迫使,只能买非正版资源的孩子,不建议为了这个年纪的“正版”而缩衣减食,那样宁可多吃几顿好吃的。
但是,心存感激,认真学习,不要忘记国家给予你的机会和条件,才造就了未来成功的你。
我不认为所有人都拥有和我一样的价值观,这只是我自己内心所想。普通人而已,只能捡我心中直接的观点。不想宣传什么夸张的大爱和过头的奉献,只是此时此刻,我也实在不想为了为了表演而表演。
愿共勉,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