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记录一下身边某朋友最近遇到的事,只是记录,没有任何立场也不评判任何事。
那我们叫她安安好了。那天安安背着一个驴牌走在墨尔本的柯林斯街(没错就是那条名牌街),然后被一个鬼佬搭讪了。
那个鬼佬用“想学中文”为理由开头,自我介绍说自己是做房地产的,为了吸引越来越多的中国客户,想要学习中文。
安安一开始还真以为他是想学中文,没想到聊了一会儿之后,那鬼佬话锋一转,说希望安安帮他翻译一些房地产方面的资料,并作为他的助理一起去见客户——“酒店房间什么的都开好了,什么都可以为你安排好,如果生意谈成了,会有一大笔佣金……”他边说边指了指朋友背的那个驴牌包:“你喜欢的这些牌子这些包……都不成问题……”
还是这位安安,一直很想拥有一件格子的大衣,却一直买不下手(没错就那个牌子,听说是女人都应该至少拥有一件,这么看来我已不做女人很多年)。有一天下班后,她又跑到柯林斯街那个牌子的专卖店里试那件大衣,然后就被店员搭讪了。
店员是香港人,自称拥有英国国籍。他向安安提出的条件是:你和我出去约会一次,我就帮你用我的员工折扣去买那件衣服(这这这……)。
看在他颜值还不错的份儿上,再加上用六折买大衣对安安来说的确很有吸引力(能有点出息不?),她居然答应了他的约会。他实在是个不讨厌的人,于是之后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见面……直到有一天,那个男生送安安回家,发现她住在一个最好的区的90平米的公寓里(这边公寓普遍跌价,那个区是少有的公寓一直涨价的区),而且不是租房。
于是那天之后,他向安安提出“以后都不要再见面了”的分手。安安一脸莫名其妙,经过再三追问后得到的理由却非常赤裸裸——原来他从第一眼看到安安开始,就认为她像自己的前女友那样,是那种所谓的“大陆妹”群体中爱慕虚荣的“捞女”。
而他的目的则是待时机成熟后,邀约安安到自己的破公寓中和自己同住。当然,他是不会收取安安租金的,但是从今以后,不仅自己所有的饮食起居都会由安安负责(也就是找了个干活儿的),还免费得到一个……(咳咳,你们懂的),这性价比,简直了。
“那你后来用员工折扣买到那件大衣了吗?”我好奇。
“没有啊……而且你看看,春天都快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