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y淳于简
1.
我7岁的时候,就有朦胧的性意识,说起来,还真有点害臊。
我看见同龄的姑娘,总觉得她们发育的比我成熟。
比如,我的好朋友小淑,她总是会将我的头抱在她的怀里,因为她的个头比我高一个头,好像她是我的妈妈,她充满母性关怀般的身躯,紧紧地裹着我,而我两个脸蛋正好贴在她的胸前,我隐隐约约地感受到她那核桃般大小突出的圆润的乳房。在那一瞬间,我满脸通红,原来,小淑已经长成了一个女人。而我和她一般大小年纪,那个地方却只有黄豆大小。我有点惭愧,总觉得,上天对小淑太好了,她不仅拥有完美的家庭,而且还拥有发育成熟的身体。
而我,太希望自己长成一个女人,因为长成真正的女人,我就可以逃离这该死的童年。
北方的夏天焦躁而干热,在操场上跑步时,小淑总会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而总是舍不得脱掉她黑色的外套,我很纳闷,因为我早已脱得只剩下一件贴心的背心。对于她为什么不脱掉外套,直到我很多年以后才明白。
晚上,我躺在小淑家的床上,小淑故意挨我很近,我下意识地挪远了一点,借着窗前的月光,我看见小淑脸上忧郁的神情,她问我:“菜,你知道月经吗?”
“月经?”我惊讶的大呼起来。“听说,只有坏女人才会有这种东西,我们还是小孩子,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小淑侧过身,瘪瘪嘴,看着我说:“也是,你从小跟着爷爷生活,没有人告诉我……”她无奈的叹口气,抚摸着我的头发说:“我妈妈告诉我,月经是一个女孩子长熟的象征,每个女孩子在一定的年龄都会有这个东西的,有了它,你就要好好保护自己了…….”
“好好保护自己,为什么?”
我不解,喃喃自语,这时候,小淑早已进入了睡梦中,她已经无力回答任何问题了。
很多年过去了,那苍老的斑驳的记忆,依稀印在我的脑海里。
2.
我和树又吵架了,那是吵得最厉害的一次,他气急了,拿起手边的枕头,对我大喊:“菜,你就是个神经病,你信不信,我用枕头砸死你。”
“砸死我?”我冷笑了几声,夹起一支被树抽剩下的半截烟,刚吸了一口,就忍不住呛了起来。
“我不是被吓大的,你要是敢砸死我,我甘愿当你孙子。”
树脾气很暴躁,总是会动不动对我拳脚相踢,那天,因为我扣留了他出外打牌的钱,他揪着我的头发说:“你看看你里里外外,哪一件不是我给你买的?还有你住的房子,也是我的,我的…….离开我,你就是垃圾,你有什么价值可言?”
“是,我就是在利用你,我根本没爱过你。”我歇斯底里地对树吼道。
那是我活了25年以来,最狼狈的一次。我原本以为,长大后,就可以摆脱无尽噩梦的童年,可长大后,一切都好像在重演。好像悲剧永远被定格,成年后的痛苦是无尽的清醒的痛苦,而童年带来的只是隐蔽的刺耳的痛苦。
曾经以为,我遇到树,可以填补我人生所有的空虚和缺憾,看来,我一开始就错了,树不过是一个混混而已,他没有能力承担我和他的未来。
那一年,小淑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她总是以过来人的身份告诉我:“女人总归是要嫁人的,一个人漂泊太辛苦,还不如早早找个靠谱的男人固定下来,树不是个好男人…….”
话未说完,她急急忙忙挂断了电话,叫嚷着说小儿子还等着她冲奶粉。
听着小淑的声音,心里至少有了一丝安慰。
3、
小时候,对未来充满梦幻和憧憬的我,从未想过,我以后会是一个以卖菜为生的人。
虽然生活过得贫困潦倒,但有事做,内心至少是充实的。
菜市场的烟火气给我的人生指引了方向,在充满荆棘的黑暗里,开出了一朵幽暗又深邃的花来。
操办完爷爷的丧礼,我如释重负,仿佛完成了人生一件重大的使命,人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老有所终吧!
而我的爷爷他至少是幸运的,他还有我这么一个亲人,而我从未想过放弃自己的人生,放弃他。
他临走的时候,应该是幸福的。
28岁即将来临,爷爷离开我有三年了,树离开我也有三年了。
曾经的我,是个极度的悲观主义者,总觉得有男人和我共度一生,我就是幸运的,离开树,让我的精神少了寄托,让我的生活也缺少了保障。
如今,我能凭借我的力量独立地在社会上生存。
25岁那年,我决定开始卖菜。隔壁摊位的王大嫂盯着我说:“你的名字到底是谁给你取的?江书菜,这名字一听就不吉利,这辈子注定是个苦命人,一辈子卖菜有什么出息?”
我每次总是笑笑,不说话,王大嫂说我面相看着老实,人也好说话,看着是个贤惠的姑娘。
她说要帮我介绍菜市口东头卖猪肉的王大顺,王大顺没读过几年书,但杀猪是一把好手,俗话说,有一门手艺,这辈子吃喝不愁,我曾经也考虑过王大顺。
但当王大顺路过我的摊位时,乘着付钱摸我手的那一瞬间,我对他厌恶至极。
突然意识到,他那双手沾满血腥的味道,那所谓的手艺也不过是在屠戮生命。我怎能和这样的屠夫在一起共度一生呢?
我不满足我的人生就这样过一辈子。
4、
和王大顺告吹没多久,小淑告诉我,她已经成功地和他家老勤完成了第三胎生育,是个女儿。
她疲惫而又充满女人性魅力的低吟声告诉我:“书菜,你再不找个男人结婚,你都快绝经了知道吗?我家老勤他们队上,有个男娃开挖掘机,身体健壮,听说能举起一百多公斤的石头,你跟了这样的男人一辈子就享福吧!”
我以前总觉得小淑跟老勤在一起生活,总归是图老勤什么?
原来,从小到大,小淑总是很清楚自己要什么?无论你处于社会什么阶层,什么位置,人类最原始的繁衍欲望,一直占据主导,可惜很多人明明想繁衍,想将自己的基因传承下去,但总会给自己的意图打上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
人本来是动物,可很多人总觉得自己是比动物更高级的生物。
那是一个傍晚,我刚收拾完摊位,正准备骑三轮车回住处,庄黎明就站在不远处。
他远远地朝我招手,用一口蹩脚的普通话,对我说:“你是书菜吧?我是老勤他工友,庄黎明。”
他穿着一套黑色的西装,黄黄的头发在头顶凌乱的飞舞,黝黑又粗糙的皮肤在月光下泛着光,一双细眼眯着线,牙齿倒是白得锃亮锃亮的。
我微笑示意,他红着脸,低头说:“你比我想象中好看,皮肤可白了,像糯米糍…….”
我一时半会儿不知道说什么,问他:“你想外面吃,还是去我住的地方,我做饭给你吃?”
他笑的很含蓄,有点意外,“我想吃你做的饭。”
我轻轻应诺了一声,示意他:“上车。”
他可能没有想到,我是这么随意的一个人,这套衣服可能对他来说已经是一笔很大的消费了,这笔钱花得有点冤枉。
我住的地方,是一个一室一厅外带一个小厨房,虽然是个老房子,但被我收拾的很温馨。
庄黎明环视了四周,说:“你比我会过日子,这屋子收拾的跟婚房一样。”
我随手将桌子上白色瓷瓶中枯萎的两支红玫瑰扔进了垃圾桶,随后走进厨房,对他说:“你先坐着,不用客气,自己倒水喝,我去厨房炒两个菜。”
庄黎明轻轻应诺了一下,执意要走进厨房帮我做饭,我拒绝了。
饭做到一半,庄黎明最终还是走进了厨房,这时候的他已经脱掉了笔挺的西装,上身只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我笑道:“又不是见什么大人物,你搞得这么正式?我都有点不知所措,只能给你亲手做饭来表达我的诚意,再说,你还是老勤的工友,就更不用这么拘束了。”
庄黎明露出洁白的牙齿,笑道:“其实,我想给你留下好的第一印象,听小淑说,你读完了高中,学习很好,因为家庭原因,没有上大学,我都感觉配不上你,我是个老粗人,只有一身蛮力,读书少…..”
“读书少,力气够,就行了!”我随口说说,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他。
他似乎被我壮了胆子,凑近我的耳边,轻声说:“我今年30岁了,只碰过一次女人,看见你,我想让你给我生娃,你答应我吗?”
“我……”
庄黎明横抱着我,他全身烫的可怕。
我红着脸哼唧了两声,锅里的油已经冒火了。
5
半年后,我和庄黎明在民政局扯了证。
没有举办婚礼,没有任何仪式。
庄黎明说,我是他见过最会过日子的女人,连婚礼都怕花丈夫的钱。
我笑道:“陪一个人过一辈子就是最庄重的仪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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