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涉嫌贪污犯罪,郝春林被抓了。被抓的时间不太好,正好是宁宥和他签署了离婚协议,但却没到民政局办手续的时期。两个人还是不可避免地被关联在一起。
宁宥在郝春林被带走之前,提供了他三年时间内,没有向家里拿过一分钱的证据,希望郝春林这件事不要对自己和孩子的生活造成影响。宁宥还提供了关键信息,郝春林有小三。
宁宥的律师闺蜜罗一归,从情感上和法律上给出了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她了解宁宥的性格,在她看来郝春林的渣男行为害了宁宥,而宁宥的善心同样会令她陷入两难中。罗一归坚持让宁宥立刻与郝春林划清界限。
宁宥从公公婆婆处得知,原来郝春林还从两位老人那里拿了20万元钱。贪污的钱,老人的20万,还有郝春林曾经向自己要的钱,宁宥也想不通郝春林拿那么多钱去干什么。也许,郝春林的小三顾维维能知道这些事。
此时的宁宥有些犹豫。郝春林伤害了自己是事实,但他还是灰灰的爸爸,而且公公婆婆年事已高,实在不适合为郝春林的事情奔跑。到底应该怎么办,她也很苦恼。
好在公公婆婆很明事理,两位老人在知道郝春林外面有小三后,对宁宥改变了之前的态度。他们认为此时宁宥没有立刻与郝春林离婚,就已经仁至义尽。
两位老人同意律师提出的意见,希望尽快让郝春林与宁宥脱离关系。他们在感谢宁宥的同时,其实也在为自己的孙子灰灰考虑,不希望灰灰受到郝春林事件的影响。或许,这才是他们做决定的出发点。
两位老人最开始的态度被点赞,这么明事理的家长很难遇到。可之后的剧情发展却令人意想不到,困难的局面在等待着宁宥。
从预告中得知,郝春林的小三顾维维即将强势登场。她以胜利者的姿态跑去与宁宥争吵。顾维维诉说着自己与郝春林的真情实感,贬低貌似被抛弃的宁宥。
更过分的是,顾维维还跑去对郝春林父母说,整件事情是宁宥联合律师,故意给郝春林设的圈套。两位老人莫名其妙地相信了顾维维的话,将矛头直指宁宥。
这是一件多么可笑的事情。一方面,宁宥顾念曾经的感情不忍心立刻离开郝春林,并为两位老人的实际情况考虑。可另外一方面,宁宥还要受到公公婆婆的猜疑。只因为宁宥没有过错,他们就理所应当地认为她会怨恨郝春林。
原来婚姻中单方面的付出毫无意义。
宁宥和郝春林的婚姻成了最可笑的存在。婚姻在没有了感情之后,成了最真实的伤害。没有在最合适的时间里离婚,是宁宥做得最错的一件事。
从宁宥与郝春林的争吵中得知,郝春林早就背叛过婚姻,只不过当初宁宥选择原谅。选择原谅,宁宥有可能是为孩子考虑,也有可能是她觉得郝春林会懂得珍惜。可宁宥的原谅,并没有等到浪子回头,而是再一次的背叛。
曾有人说,出轨只有0次和N次。宁宥没有看清楚郝春林,也没有看清楚他们的婚姻。她以为自己原谅,就可以云淡风轻,可事实却正好想法。
郝春林理直气壮地说,上一次自己出轨之后,宁宥在心理上没有接受他。这是什么言论?宁宥的原谅,反倒成了郝春林再次犯错的理由。宁宥也笑了,原来郝春林从来没有设身处地为自己着想过。
郝春林随意编一个理由,张口就向宁宥要1万元钱。在被宁宥点名他在撒谎后,郝春林气节败坏地上演了一幕“泼妇骂街”。郝春林说宁宥瞧不起自己,从来不用他贴补家用。
可事实上,郝春林微薄的工资只够自己消费用。宁宥的体谅,在郝春林的眼中却变成了鄙视。
一番争吵后,宁宥明明知道郝春林在撒谎,却还是给了他1万元钱。这是宁宥对婚姻的态度,她还想维持自己的婚姻。收到钱,郝春林立刻改变了嘴脸,做早餐献殷勤,然后去宾馆。
郝春林在讽刺他的婚姻,他在讽刺一个女人为了维护家庭的付出。他辜负了宁宥的信任。郝春林是个不折不扣自私自利的人。
任何时候,婚姻中的两个人都应该平等,相互尊重,这是维持良好婚姻关系的前提。一旦这种平等的关系发生改变,婚姻就会出现危机。而此时,及早做出决断才是明智之选。
如果宁宥早早离婚,就不会等到郝春林的再次背叛。宁宥单纯地认为,自己选择原谅犯错的郝春林,就是在维护自己的婚姻。可她忘记了,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又怎么可能背叛婚姻?在郝春林的婚姻概念中,就没有责任这两个字。一次又一次的背叛,就是最好的证明。
而当自己的行为被儿子发现后,郝春林终于提出了离婚。可他的离婚还要伴随着经济要求,又是要房子,又是要钱,这才是郝春林真实的嘴脸。宁宥最开始的忍让,得到的就是这样一个结果。
同样,如果郝春林早早离婚,他也不会认为宁宥瞧不起自己,也不会觉得自己在婚姻中受到了不平等的对待。宁宥和郝春林的这场婚姻关系,彻头彻尾地失败。
强求的婚姻关系,和强扭的瓜一样,不甜。
郝春林拿那么多钱干什么了,大概率和顾维维有关。这么多年来,郝春林和顾维维一直在暗中保持关系,必定会有开销,而郝春林的工资本就不高,极有可能偏离路线。
婚姻就是这样无奈。宁宥做出了离婚的决定,可还未真正解脱,困难先摆在面前。公公婆婆的质疑,小三的强势,宁宥会如何对待?
不过,宁宥身边也有温暖的存在。懂事、心疼妈妈,有是非辨别能力的儿子灰灰,已经能让宁宥依靠;闺蜜罗一归更是宁宥身边最清醒的存在;而简宏成,当他知道所有真相时,他的心再一次沦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