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9日
意想不到,原本以为是一个非常好沟通的当事人,前期都是非常的顺畅的,但随着案件的深入,整个案件并没有所想象的那么如我们所愿,当事人表现出来的负面情绪都非常大。这让我明白了,很多事情存在着很多的变数,不能轻易下判断,不能承诺。一开始一定要降低当事人的心理预期。
意想不到,我从中发现了自己的一个很大的盲区。今天判决书拿到的时候,我跟当事人的沟通是非常非常的心累,让我心寒,她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在我的身上,觉得我没有帮她争取到利益,这种直接恶意否定甚至攻击的体验非常的不好,这再次让我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当事人,刚接到这个案子为什么会对她有好感?为什么会觉得她很明事理?为什么觉得她有文化有素养肯定好沟通?为什么我会跟他聊的那么顺畅?为什么我会在办案过程中及时微信沟通服务当中对他服务的那么周到,但是最后结果会是如此的下场?我承认这里面一定是有我的问题,他身上一定是有我身上的东西,所以我俩产生了能量的共鸣。今天她跟我抱怨他的前夫是如何当众谩骂她,其实,我越来越我明白了一点,任何家庭破散的问题,都不是单方造成的,也不能完全归咎于一个人。任何的纷争其实都是可以避免的,如果真的爱孩子,爱,是可以避免很多纷争的,如果能够做到,改变自己的话。甚至有些方式的善良是错误的,是纵容另一半的伤害或未来的伤害。好几个当事人都让我明白了,我是陷入到了一种低能量的状态当中,我很享受这种低能量的状态,才会导致我跟她有如此多多余累赘的不必要的沟通,而那些不必要的多余的沟通都成为了最后结果不满意归责于我的很多理由。也成为了我体验非常不好的原因之一。
我也开始明白了,我做很多事情,很多时候过多的未来,考虑他人的感受,过多的让他人,尊重我,认可我,我做的是成为别人眼中的我,并没有活出自己。
我其实可以勇敢的拒绝,很多的时候不合理的,甚至是多余的,有些苦水和倾诉,我其实是可以做到干脆,利落,拒绝接受。
所有所有的,做的不够,没有活出自己,还是因为自己力量不够,能量不足。
今天我必须认可自己,当领导听信了当事人对事实的歪曲而批评我的时候,我不再沉默,我不再害怕恐惧,我理直气壮的怼回去,同时对于当事人的这种乱告状无端归咎责任给我,我明确表示不接受,我把事实说清楚,我也不刻意为了不让她心寒再包容她再隐瞒她一些事实,我把事实血淋淋的告诉她,她必须得接受这个责任在她最爱的人身上。我意识到自己的成长,我不能再帮他人扛,我要和当事人划清界限,不能让案件本身进入我的内心,不能身临其境,有些人生功课是残忍的,是要痛苦的代价,是需要他们自己去承受的,再好听的话对于某些问题当事人来说,对事实本身解决反而起到不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