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南县的余良和米媛因感情不和,选择分手,分手后,余良将前女友米媛起诉到了平南县人民法院,要求米媛归还自己的15万余元,余良表示:恋爱期间,他们双方表示要结婚,所以余良赠送给女方15万元。后来米媛提出分手,余良多次挽留未果。
米媛则称:恋爱期间双方都有给对方转账,且转账在节假日期间,转账应该属于节假日的赠与,还有部分是双方吵架,余良扇了自己耳光,讨好的转账,是为了取悦她,自己和余良也有很多的共同开销,即使双方在恋爱期间,并没有到谈婚论嫁的阶段。
平南县法院审理认为,男女双方恋爱期间,节日问候,购买日用品,吃饭旅游等等都属于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不能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或附属赠与的情况下,认定为一般赠与,赠与人无权请求反还赠与财产,不支持余良的要求。
有网友表示:以后恋爱AA制吧,也有网友表示:男的要是谈不起恋爱就别谈。大家是怎么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