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我哥的老房子去闲坐了一下。我坐在那把我很喜欢的椅子上,眼睛没有目标的向前看。前面有一个矮的柜子,上面第二层的一角,有一本书的书皮掀了起来,看着像很熟悉的样子。我伸手拿过来。掸了掸上面的灰尘,这是我的一本书。下面还有一本杂志,也是我的。这本书上面有我一篇文章,杂志上有我一篇小说。
我曾经开玩笑说,我的小说,诗,散文,评论,都变成过铅字,我应该满足了。其实不然。这些文,这些字,都发在没人购买的书籍上,小地方的报纸上,某某内部的刊物上,甚至就是野鸡杂志上。它们的受众很小。没给我带来多少好处,我反而还自掏腰包,把它买回来。一放也十多年了。
一二十年转眼就过去,人生已经走到了中途。检点残篇,挖的坑还真不少,写完的文,却没几篇。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大概就说的是我这样的人。李老师说我:坚持做完一件事吧,很难。几十年坚持一件事都做不完,也真是不容易了。
也真是不容易了。我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