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们讲一下汉、唐、宋、明和清五个朝代的兵役制度。
(一)汉代
汉代兵制是全国皆兵的,壮丁到二十三岁才开始服兵役,汉代的国民兵役又分几种,一种是到中央作卫兵,一种是到边境做戍卒,一种是在原地方服兵役,每一个国民都该轮到这三种,只有第三种,从二十岁便开始了。
当时全部军队合共不到七万人,各地方壮丁轮流到中央作卫兵一年,但卫兵是极优待的,来回旅费由中央供给,初到和期满退役,皇帝设酒席款宴,平时穿的吃的也不要卫兵们自己花钱。戍兵就不同了,一切费用都要自己担负,论到戍兵的时间,期限却只有三天,戍边不是件苦事,随身带着五天干粮便够。可是你可以不去,只要一天出一百个钱,三天三百钱,交给政府,便可免戍。由政府把来另雇一人肯去的,一去便要他服三百天的戍役。他也得了这一笔钱。这是一种变通办法。照理论,则人人该戍边三天,汉代曾有一个宰相,真叫他儿子亲到边疆去,真当三天戍卒。
中央有卫军,边疆有戍卒,地方上有国民兵,国家一且有事,这三种军队都可以调用。
(二)唐代
唐以前,中国兵役制度,遍及全民众,可说是一种兵农合制。兵农合一可有两种方式:一是汉代的方式,一是唐代的方式。汉代的兵农合一,是“寓兵于农”,亦即是“全农皆兵”。唐代的兵农合一,则是“寓农于兵”,只能说是“全兵皆农",而并非“全农皆兵”。每个军人都要他种田,却并不是要每个种田人都当兵。
只要全兵皆农,不使军人坐食饷粮,安逸无事,就够了。这种全兵皆农制,在当时称之为“府兵”,当时的地方政府分两级,下一级是县,上一级是州;这都是管地方行政的。府兵之“府”,是在地方行政区域州县之外的另一种军事区域的名称。“府”是指的军队屯扎地。另划一个军事区域,这区域就称为“府”。
府共分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这些军人又是怎样来历呢?当时户口本分九等,这都是根据各家财富产业而定。据当时法令,下三等民户,是没有当兵资格的;只在上等、中等之中,自己愿意当兵的,由政府挑选出来,给他正式当兵。当兵人家的租庸调都豁免了,这是国家对他们的优待。此外则更无饷给,一切随身武装也须军人自办。这样的人家集合上一千二百家,便成一个府。府就等于现在的军区。若果某地是军事要地,便在那地方设立一个府,募招上中等人家壮丁籍为府兵。
这种府的数目,大概唐代全国共有六百个到八百个府。若假定这八百个府都是中府的话,那唐代全国便有八十万军队,大概最少也有四十万。而这四十万乃至八十万的军队。他们一面保卫国家,一面还自力生产。
(三)宋代
宋代军队分两种:一称禁军,一称厢军。宋代兵制算是中国历史上最坏的兵制了。
在唐末五代时,藩镇骄横,兵乱频仍;当时社会几乎大家都当兵,读书人像要没有了。开头军队还像样,以后都变成了老弱残兵。军队不能上阵打仗,便把来像罪犯般当劳役用。其时凡当兵的,都要面上刺花字,称为“配军”,防他逃跑。这事远从五代起直到宋朝,没有能彻底改。这样的军队,当然没有用。只因积重难返,宋太祖也只能在这种军队中挑选一批精壮的,另外编队,就叫“禁军”。禁军的挑选,身长体重都有规定。合这标准的,就送中央当禁军。不合这标准的,留在地方做厢军。“厢军”是指驻在各地方城厢的。这些兵,并不要他们上阵打仗,只在地方当杂差。
在这种情形下,宋代就变成养兵而不能打仗,明知不能打仗而又不得不养兵。养了兵又不看重他们,却来竭力提倡文治。在宋人只想把这些兵队来抵御外患;一面提倡文治,重文轻武,好渐渐裁抑军人跋扈,不再蹈唐末五代覆辙。因此养兵而愈不得兵之用,以后就愈养愈多。
(四)明代
明代武功,较之唐代相差并不远。明太祖平天下,原定有“卫所制度”,其实也就如唐代的府兵制,不过名称不同而已。大的兵区叫“卫”,小的兵区叫“所”。明代的卫所,便如唐代的府。明太祖曾说:“吾养兵百万,要不费百姓一粒米。”这用什么方法呢?那就是卫所制度了。当时每一兵区,设在一个府里的叫“所”,连着两个府的叫“卫”。大约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八人为一所,一百一十二人为百户所,外统于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遇出兵打仗,由朝廷派一个将军,叫作“总兵官”,所带的便是卫所军队。战事结束,总兵官把兵权交出,军队回归卫所。平时卫所军给田自养,国家不要他赋税。这种制度还是同府兵制一样。
(五)清代
历史上没有历久不坏的制度。何况是法术,仅凭私心,临时造作,那能长久?清代人想讨好民众,这打算并不坏。但他们又存心压追知识分子。他们只需要有服服帖帖的官不许有正正大大的人,结果造成了政治上的奴性、平庸、敷衍、腐败、没精神。那时中国知识分子的反抗意识已消沉,但下层民众所受的痛苦却积渐忍不住起义了,太平天国失败后,满清政权也就从此逐渐转移到中国人手里。中国人出任封疆大吏的也多了,军队变成湘军与淮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