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字,搞定!”手指有些急促地按下回车键后,我语调轻快地说。
而后,整个身体就重重地瘫倒在椅子里。
啊,好累啊!抬头看表:喏,已经六点多了啊!
从下午两点到现在,我自己就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咔咔咔”转个不停。
好累,但是好喜欢啊!
我是说我好喜欢我自己的这种状态:做事拼尽全力。
但是,要搞清楚的是:我没有很热爱我的工作,充其量也就是不讨厌。
不讨厌和热爱之间可是隔了不知几条银河呢!
但我努力是因为我厌倦了那种凡事漫不经心的生活方式。
我是一个喜欢追求新鲜刺激的人。一成不变的敷衍当然会使我很快就厌烦。
我又是一个极其悲观的人,我看不到极其渺远的未来。
未来,让我觉得不切实际,不可思议。
但是,工作不同。
工作是实实在在,看得见的啊!
每一项具体的工作,摆在我面前,我知道只要我去触碰,就会看得见。
这让我很兴奋,也很有动力。
我沉浸在工作中时,完全是人机合一、走火入魔的状态。
周围的一切逐渐模糊然后到淡化为虚无的背景色。
整个世界好像只有我一人了。
整个世界安静的只有我手指敲打键盘的“吧嗒”声了。
我就像是一头捕猎的兽,眼神紧紧锁定我的猎物。
我时而凝眉蹙眉,时而欣喜若狂。猎物的一举一动都在牵动着我紧绷的心。我不甘,狩猎者怎么能受制于自己的猎物呢?!我绞尽脑汁,准备反扑!猎物是很狡猾,不容易被驯服的。眼瞅着快要逮到它的尾巴了,可却又被它灵活地逃脱了!可恶,滑溜溜地像一条鱼。但,おもしろい!此时如果仔细观察的话,你一定会发现我额头上密密麻麻的汗珠。不过,让你震惊的一定是我两眼的精光以及近乎疯狂的兴奋表情!
遇强则强,你说,我怎能不兴奋?!
强有力的对手激发了我的潜藏的才智,我很快就谋划好了计策。
兵家言: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
所以我潜伏在暗处,准备伺机行动。
好,这里就是它的弱点了!我瞅准时机,反扑上去!几番厮杀,哈哈哈,我终于抓住它了!
可我还没来得及享用我的猎物,就重重地倒下去了。我真的是精疲力尽了。
但这样就够了。
因为猎物从来都不是我真正的目的。这个过程的紧张,刺激以及最后的精疲力竭和满足感,这才是我作为人类真正的食粮。
没有这些东西不如叫我去死。
抓到猎物的那一刻,就好像渺远的未来近在咫尺一样。
充盈在胸间的除了成就感还有一种名为“希望”的存在。
那一刻,我眼神坚定、无畏地像个少年。
我想,这大概就是人们喜欢做事拼尽全力的原因吧!
哪怕你仅仅是一个无名人类。
ps:今天推荐的音乐是u's的教歌《no brand girls》
超爱缪斯的演唱会,用动漫里会长妹妹亚里沙的话来说:
“看着缪斯的演唱会
心里就会感受到一阵暖意
那么拼命努力 又非常享受的样子
非常鼓舞人心呢!”
所以,请听着音乐,用心感受这一次澎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