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她的那天刚好是她生日,20岁。
和她结识于社交网站,当时迷上陈奕迅,经常会发一些歌曲评论,她也喜欢,所以加了好友!但一直无话。
那年我们大一,暑假我在表哥的餐馆里打零工,为了买台电脑而攒钱,每天从早上6点忙到晚上8点,然后洗澡躺床上玩手机。恰好陈奕迅发行新专辑,便忍不住找人分享,就想到了她!
然后我们从陈奕迅开始,聊到韩寒,从韩寒,聊到王小波。。。从音乐聊到“文学”,从“文学”聊到生活,我一直不相信,这样一个感性文艺的女生,居然学的理科化学,也一直庆幸,中文系的我能够遇到这样一个化学系的她。
直到今天再回想起来,那个暑假,我已经忘记了餐馆厨房的炙烤,挑剔食客的呵斥,记得深刻的仅有握着手机的悸动和E神在耳机里的回响。
互相约好开学见面。
实话说,我是个腼腆且自卑的男孩,开学了我却没勇气主动约见她,当时刚升大二,从学弟升级成为学长,每天以参加各种迎新为由假装自己很忙,忙到说自己“没有时间好好吃顿饭,没有时间见你一面”,直至忙完,是她主动提出见面,邀请我参加她的生日聚会,那天,她满20岁。
紧张而又兴奋!我都不知道我该怎样去面对接下来将要遇到的一切,但我坚定的知道,我必须要去!
拉了两个室友作陪,便出发!
校外玩乐街一间KTV,除了我们三个,其他全是她的同班同学,男女十来个。作为一个朋友的身份参加了她的生日会,看着她举着酒杯在同学之间游敬不歇,一圈之后,她点了首陈奕迅的歌,硬将话筒递给了我,我本来很少在陌生人前开口,但那天我认真的完成了与她的合唱。
知道我们三个和其他人不识,唱完歌之后她便一直陪着我们游戏,酒喝了很多,收场时已醉得不行,只得由同寝室的女孩扶着回去,后来她说,她很少喝醉,那天开心,没收住!
我本以为她应该是个文弱安静的女生,见到后发现她原是这么坦然率真,不假不作,甚好!
我们还是常在网上聊天,逢周末会相约吃饭游玩!一切的一切都自然而然的发展着,我们谈音乐谈电影谈文学谈时事,她送给我一本韩寒的《像少年啦飞驰》,我送给他王小波的《黄金时代》,她替我写英语论文,我帮她做图表PPT,我发现,我是喜欢上她了。
我是一个特别慢热的人,慢到不可能对谁一见钟情,慢到一旦确定喜欢上谁,就是真正的喜欢,哦不,是爱上!
喜欢的总想拥有,而爱,可以放手!
偶尔吃饭,她会叫上室友,室友见了我不叫名字,总说:嘿!小青年,我们来蹭饭咯。我不知道“小青年”这个称谓是如何从她们之间流传起来的,但在我们寝室,也对她有个默认的昵称:称头妹,称头,是好看的意思。
我的生日在期中,比她晚两个月,那天晚上我走在外面,和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纠结了很久,还是告诉她说:其实今天是我生日。她说你在哪?我告诉她,几分钟后她到了,说翘了学生会的例会,拉着我去买蛋糕,然后在地下超市旁的音乐吧和我切蛋糕,唱生日歌。
那是我过的简单却最有意义的生日。
那个学期四个月过得飞快,我们从不认识到相熟相知,我每天忙于写稿她为我打饭,她经常感冒我帮她买药,我们聊梦想,她说她想做旅行家,到处去游玩,我说我意以后想做记者,或者导演,年少的我们空想着不切实际的梦,又聊到生活,我说放假打算继续打工,她说和室友约好去旅行,我说多出去看看这是个世界真的很好,她说其实打工积累经验也很不错。
放假前,我送给他一个保温杯,告诉她冬天冷,多喝热水。
假期我找了份实习小编的工作,她每天给我分享旅行上的见闻。
开学后我们依旧见面,她看书,我帮她写晚会小品剧本,我改稿,她给我买饭送水,我们经常在教学楼一坐一晚上,偶尔天变落雨,撑着一把伞我送她回去,再撑着她的伞自己回宿舍,她的小花伞一直都放在我的包里,因为她说,每次下雨都有我接送,她不需要。
咳嗽、贫穷和爱确实是无法掩饰的,我想她知道我对她的喜欢,因为我根本都没有掩饰,而我也能体会到她的回应,但是我们都没有捅破那层薄近于无的纸,她有基于女生的矜持,而我,因为自卑也好,因为懦弱也好,我至终都没有对她表白过。
那个期末最后一次见面,下雨,伞我带回了宿舍。假期她要去张家界,然后转三亚,我继续打工。我意识到,我们,其实不是一路人,她喜欢旅行,我却没有能力陪她走一程,我说过我慢热,慢热到喜欢上就是爱上,慢热到爱上就会思虑过远,纠结于太多太多还未发生的未来!所以我慢慢的开始疏远她,或许我向她告白,她能答应与我在一起,但最终,我还是要失去她!与其到时候痛苦的失去,倒不如把这份悸动保留在心底。
新学期后我们从一个星期见一面到一个月一面到最后你不找我我不找你。两条来自不同方向的线并排平行一段后又各自远去,每次想到她,我都会想起陈奕迅唱《落花流水》:
这趟旅行若算开心
亦是无负这一生
水点蒸发变做白云
花瓣飘落下游生根
淡淡交会过各不留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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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为故事下文牵挂
要是彼此都有些既定路程
学会洒脱。
小花伞一直留在我的宿舍,看到花伞,似乎又听到E神在唱:
你的背包(花伞),对我沉重的审判,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总有一天陪着我腐烂。
我们有一个不成文的约定,每当有什么情绪的时候就去对方的空间留言,从认识的那天开始,最后一条结束,两个学期,八个月,246天,314条留言。
大三下学期期末,空间多了一条留言,是她。
她说梦见送我苹果,我不要,拿着刀在后面追杀她。
我说,我怎么会杀你,即使我拿着刀,也绝对是为了保护你。然后闲聊了些日常,我说,见个面吧!马上放假,大四大家都很忙,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见了。
忙,似乎已经成了我日常回避她的借口。
我一个外人,和她们寝室三个,许久未见,我尽量装得不那么生疏,席间谈笑依旧,仿佛还在当初。吃完饭,四个人边打麻将边聊天,她提议说,我们打通宵麻将吧,反正马上放假了。我没拒绝,五毛钱一番的麻将,四个人打了一晚上,输赢不够房钱,或许,都不是为了打麻将。
那天晚上,在她的旁边的凳子上始终摆放着当初我送她的那个粉红色保温杯,粉红色的漆已经掉的斑驳不堪,我没想到她还在用着那个杯子,我装作看不见,然后搓着麻将,直至天亮。
十二月清晨的冷风有些刺眼,告别的时候我依旧说了再见,每次和她分开,我都郑重其事的说一句再见,而不会说“拜拜”,因为再见有再见的意思,拜拜就像真的告别。
大四以后实习准备毕业,几无联系。
偶尔在朋友圈看见她的动态,新交了男朋友,时常晒图一起旅行。我就看着,却不忍送出一个赞!
你好,就好。
毕业后两个月,朋友圈晒婚纱照,就如我当初想象的那样美丽。
连隔空的祝福我也没送。
不忍打扰。
你好,就好!
《像少年啦飞驰》还在书架,桃红色小花伞仍躺箱角。
当你遇上一个特别的人,却清醒明白永远不可能在一起,或迟或早,你不得不放弃。只能止于唇齿,掩于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