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耻》这本小说的结局真是让人震惊,确切的说,是那件事的真相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无法接受。
这种批判现实的小说,就是写得这么赤裸,将人性。莫泊桑的《羊脂球》,讽刺的是人为了活着,背弃了良心;卡勒德·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则是讲了一个永生的遗憾,因为一念之差,因为一己私欲而长久德忍受煎熬。好在最后还是有了弥补的机会,而现实中许多事错过了便是一辈子,哪还可能补救。
一个人到底有多少忍耐力,心理承受能力,在遭遇了不堪的事情之后?如果留下意味着失去,离开是否就是逃避?也许人生本就没有答案,选择也不存在好坏,只是看自己能不能接受。
本书有两条主线——父亲沉湎于情欲,后因此名誉大损,丢掉工作;女儿遭受凌辱,对肇事者不闻不问,一心守护当下的生活。在父亲的事情上,我和文章中很多人一样,唾弃、鄙夷。而对女儿的事,我是和父亲一样的态度,为什么不追究,为什么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为什么要接受那样的生活?
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或许我们能理解女儿的想法。那时的南非,白人和黑人矛盾尖锐,并且白人的种族优越感正渐渐褪去。黑人的压抑需要发泄,斗争、抢劫,许多不良社会现象因此滋生。父亲和女儿都是白人,父亲动了一个黑人学生,遭受了学校的审判;女儿兢兢业业,却遭受抢劫和欺辱。
要想在那片土地继续生活下去,女儿就要寻求庇护,哪怕那个庇护她的人就是这些事情的策划者,或者说帮凶,哪怕需要付出的代价是出售持有的土地及其所有权,哪怕生活的一部分是和欺辱自己的人好好相处。
我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那样的生活的,或许是因为我生在一个和平的时代,又或许是因为一些想法存在,觉得生命的意义大于生存本身。女儿称之为生活,我却觉得生存更贴切。
生于和平年代的人,无法切身体会战乱的破坏力,而阅读相关的小说,便是一次次告诉自己,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经济上,情感上。
电视剧《毛骗》里有句台词,说“前半生去经历别人没有经历过的,后半生去经历别人正在经历的,这样人生就完美了”。我的理解是,十几二十几岁的时候叛逆,对抗现实,宣泄不满,一切还有得救;过了而立之年,如果还是不能认清现实,接下来会很难过,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