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在梦里,我又回到了曼德丽庄园。”这是小说史上一个著名的开头,它的原著叫《丽贝卡》(Rebecca),中文翻译成《蝴蝶梦》,蝴蝶梦的典故出自庄周,而庄周又装死试妻,最后鼓盆成大道,与小说中一对夫妻死了一个的情境很契合,所以这真是一个很高妙的译名。
《蝴蝶梦》完成于1940年,是希区柯克前往好莱坞发展后拍的第一部电影。在此之前,凭借《三十九级台阶》、《擒凶记》、《贵妇失踪案》,他已蜚声大洋彼岸的英国电影界。恰好米高梅花高价买下了《蝴蝶梦》的版权,制片人就让他一试身手。
《蝴蝶梦》是一部不太希区柯克的电影。希氏电影的模式是:一个无辜的好人被卷入一场大麻烦。而这部中琼·芳登扮演的女主角--“我”(她在片中甚至连名字都没有,只是被称作“德温特夫人”)显然是因为郎有情、妾有意,才主动进入曼德利庄园的。希区柯克的高超之处,就是把一个并没有太多悬疑元素的故事,拍得揪心夺魄、悬念丛生。
这部两个多小时的电影,有一个稍微冗长的引子,交代了“我”与劳伦斯·奥利弗扮演的男主角麦克西姆从相识到结婚的过程。“我”是贵妇人范库帕太太的仆从,通过她跟麦克西姆相识,并且发展出朦胧的好感。范太太临时决定要去纽约,而且马上就走,“我”不想跟意中人不辞而别,就去房间找他。麦克西姆通过一次漫不经心的求婚,改变了“我”的行程。在这段戏里,范太太是关键人物,她对“我”严厉,对麦克西姆崇拜,起到了连接、催化二人关系的作用。这是一个很不错的编剧技巧,二人之间关系的发展,需要通过第三方用制造障碍的方式来助推。
这对新婚夫妇来到曼德利庄园,故事才正式展开,“我”走入一个陌生的环境,遇到一个咄咄逼人的仆人丹佛斯太太。奴大压主,即便是在英国也不正常,丹佛斯太太之所以感藐视新女主人,皆因为她的背后有已经死去但又在庄园里无处不在的丽贝卡。当然,其根本原因还是跟麦克西姆的纵容分不开的。至于,他为什么不敢得罪这位老仆人?电影到最后也没有给出答案,只能任观众猜测了。
希区柯克不愧是善于营造气氛的大师,一条狗,一扇窗,一道蕾丝花边,一个装满烟头的烟灰缸,都能传达令人惊恐的效果。故事草蛇灰线,处处照应,看似不紧不慢,实则按照大师设定的进程,进入圈套。
麦克西姆到伦敦出差,留下“我”在家主政,是影片故事的转折点。前半部分是出谜语,后半部分是揭谜底。丽贝卡表兄费弗尔的出现,让影片增加了新的悬念,也增添了一些喜剧气氛。丹佛斯太太带着“我”去参观丽贝卡的卧室,在梳妆台前讲自己每晚会给丽贝卡梳20分钟的头,边讲边用梳子比划了几下。对照剧本才发现,梳头这个细节在“我”刚进庄园就出现过,当时“我”正在自己梳头,丹佛斯太太敲门进来。丹太太讲得太投入,不但编出丽贝卡经常走动的话来吓唬“我”,而且还展示薄如蝉翼的丽贝卡的睡衣。她弄巧成拙,反而倒逼出“我”的勇气。“我”立即行使女主人的发号施令权,让丹太太把丽贝卡的东西统统拿走。不但如此,“我”还上奏麦克西姆重开化妆舞会,决定重整家风。
接下来,影片叙事加快。任何人都可以猜到,“我”在制作cosplay衣服的时候,被丹太太给耍了。就在我受到麦克西姆的斥责,伤心欲绝,在丹太太魔鬼细语的诱导下,准备跳窗的时候,沉船事件发生了。在丽贝卡的海滨小屋,麦克西姆说出了真相。他讲述了丽贝卡临死那天的情景,讲到那儿,空镜头就跟到哪儿,仿佛丽贝卡依然坐在那里一样。接下来,影片达到了高潮。
麦克西姆:我知道丽贝卡的尸体在哪儿,在船舱里,沉在水底。
“我”:(恐惧地)你怎么知道的,麦克西姆?
麦克西姆:因为……是我把她放到那儿的。
在原著小说中,麦克西姆用手枪打死了丽贝卡,但是按照当时好莱坞的电影道德准则,“杀害配偶的人不能逍遥法外”,所以希区柯克把她改成摔倒头磕在船具上而死。至于为什么摔倒,电影巧妙地戏耍了一下观众。
按照麦克西姆的讲述:“我当时气疯了,我可能打了她。她站在那里,盯着我……她微笑着走过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摔倒了。”
很多观众会以为麦克西姆失手打死了丽贝卡,但是影片埋下的伏笔却是让他脱罪,丽贝卡是得了癌症而自杀。她想激怒丈夫,让他打死自己,从而让自己的表兄兼情人要挟勒索,让这个曼德利庄园依旧摆脱不了自己的影子。一看麦克西姆不上当,丽贝卡故意摔倒,恰好撞死(这难度比C罗在禁区内假摔还要大!)
麦克西姆讲完这段故事,无奈叹息道:“丽贝卡赢了。”
“我”争辩,丽贝卡没赢。
接下来的戏,即表现麦克西姆如何惊险脱罪,又表现费弗尔如何敲诈勒索。费弗尔形象非常鲜活,咄咄逼人又不失礼节,带着那么点滑稽。如果没有他,这部电影会沉重而黑色。最后,丽贝卡得癌症的秘密揭开,麦克西姆也逃脱了杀人的指控,并且摆脱了负罪感的控制。一切看上去皆大欢喜。
只不过,麦克西姆说对了一点,丽贝卡会赢的。她的忠仆丹佛斯太太点着了庄园,自己葬身火海。丝丝的火苗,烧着了绣着丽贝卡名字首的枕套,全剧终。
老子说“圣人无弃物”,大师的电影里也没有废弃的人物,连一条狗都有独特的用途。丽贝卡的爱犬——名叫贾斯帕的一条可卡犬,在电影中起到了引导、推动作用。
1、“我”初进庄园,狗守在丽贝卡的房间门口。
2、“我”走进丽贝卡以前写信读书的Morning Room,趴在壁炉旁的狗一见我就不屑一顾地走了。
3、“我”跟麦克西姆散步,狗引导“我”去海边找到了丽贝卡的小屋。
4、丽贝卡的表兄偷偷来访,狗对他摇头摆尾很是亲热,一看就知道此人跟丽贝卡关系非同一般。
5、“我”在房间,抱着狗睡着了。丹佛斯太太拿着蜡烛走进来,准备点火连“我”一块烧死。电影没有交代后来的事,但从“我”牵着狗逃出火海,不难推断,此刻狗已经完全接受我作为它的新主人,从而救了我一命。
这部电影中,琼·芳登扮演的“我”处处受压、笨拙紧张,劳伦斯·奥利弗则时而柔情,时而暴怒,神秘莫测。电影的主题十分暧昧,站在丽贝卡的角度看,麦克西姆绝对不像自己表白的那样戴着绿帽子清白无辜,事实上,从他暴怒的脾性,把“我”当成玩偶的举动,观众也能猜出此人也非善类。倒是丹佛斯太太,举止稳重,忠心耿耿,真爱无敌,让人觉得性格完整统一。难怪她被美国电影协会评为电影史上TOP100坏蛋第38位。
这部电影为希区柯克赢得了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摄影,但他没有得到最佳导演奖,因为这一年有一部更伟大的电影与他竞争并最终获胜,那就是约翰·福特的《愤怒的葡萄》。
《蝴蝶梦》是一部不错的电影,但是跟希区柯克巅峰时期的《迷魂记》、《惊魂记》、《后窗》等电影相比,还差一大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