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神献礼


01

队伍缓慢前进着,每过一处,两侧街道的人群都爆发出剧烈的掌声。

远处,被一群骑士簇拥的王子格外的显眼。

他穿着金色甲胄,我想每一个敢正视那身甲胄的人都会被反射的光芒刺伤眼睛,而且这么显眼的铠甲,不是摆明了告诉刺客自己的位置吗?

皇家的人总是将优雅和尊贵放在守卫,这倒是给刺客创造了绝佳的条件。

奥哈王子走过旅馆跟前的时候,我看到了他左眼下方那条显眼的疤痕,从眼睛下方竖直垂下。

听说那是王子在练剑的时候,不小心被剑术老师弄伤的,惨的还要算那位剑术老师。据传他被关在了皇家地牢的最底层,永远不能出来,谁让他伤了未来的君王呢!

想到这,我不禁打了个抖,转身走进了旅馆,跟皇家有关的事还是不要掺和为好,说不准就得丢了小命。

看那个王子的样子好像还很年轻,希望他会是个明智的君王。

鹰堡这里常年都很冷,旅馆的大厅里面升起了炉火,今年倒还没落雪,我得赶在落雪前尽快感到伍夏村,毕竟一年前我答应过伍夏村村长今年无论如何要到他们那里去呆一阵子,好像报酬还不少。

选好位置坐下,我要了一些淡啤酒和水煮牛肉,自顾吃了起来。

我听到邻桌一阵骚动,之后几个年轻人凑了过来,“贝林大叔,你说王子到鹰堡这来干什么?”

我想,这件事可能又要在鹰堡的居民中间传很久了,说不一定我还能编个故事出来。算了,还是别惹麻烦了。

我摆摆手,“我哪知道啊,可能是来拜访卢克娜伯爵夫人...说不准。”

一位年轻人压低声音说,“卢克娜伯爵夫人是个寡妇,王子会不会.......”几人对视一眼,大笑起来。

这些年轻人真是什么都敢说,“诸神啊!你们不要命了吗!”我起身推攘他们,“走远点!我可不嫌命长。”

几个人笑着起身回到了原来的桌子上,继续讨论着。

吃了一些东西,喝了一些淡啤酒后,我又回到房间开始为今晚的表演做准备。鹰堡的人偏好听一些遥远地方的传说,比如说《末日之战》、《英雄达科马》、《独眼巨人与农夫》。

但一些用笛子和竖琴编排出来的曲目,他们就更喜欢偏宫廷和城市的,可能因为他们向往宫廷和地位,城市又是他们最熟悉的,如果改用乡间的,就未免显得老土了一些。杂耍的话,今晚我不打算打算表演,如果再表演的话,可能要到凌晨我才能休息,而明天还得早起赶路。虽然安德烈会有些不满意,但毕竟是老朋友了,他也不会多说什么。

到下午的时候,雄鹿旅馆的大厅里面已经坐满了人,甚至能看到一小撮的贵族,但他们与普通居民也都隔的老远,自成一派。

这年头吟游诗人不多了,更何况鹰堡也不算是一个大地方,偶尔来几个吟游诗人都算不错的了。

在厨房里吃完饭后,我来到了大厅。

按照次序,我把故事一个接一个搬了出来,酒馆里的人都拍手叫好,等我讲到“达科马被捆绑起来,缚在高高的立柱上,欧卡的巫师们发誓要送他到地狱里去....”这段时,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唯恐听漏了一个音节。

我用深浅不一的气息,高低起伏的声调,惊心动魄的故事情节牢牢抓住了每一个酒馆听众的注意力,中途,我注意到一个穿着绿色斗篷的人推门进来,他的兜帽将他的头严严实实的罩住了。

哦不,更冷了吗?希望别下雪才好。

对于酒馆顾客可能我表演的时间太短了,他们甚至希望一直到凌晨,我却觉得太长了,一直想回到房间好好休息一下。

一曲《宫廷舞》弹奏完之后,我鞠了一躬就收拾下台。下面的人一直嚷嚷着要我继续表演,有几个人甚至凑了上来想拉住我。酒馆里还不断有人进来,却没一个打算起身回家。

安德烈挺着大肚子,走过来给我解围,身后还带着几位拿着乐器的演奏者。

“大家别担心,接下来还有表演,贝林师傅明早还要赶路,希望大家体谅一下。”他转身对我使了个眼神,我连忙带着乐器和包裹奔上了楼。

普通的演奏者根本满足不了酒馆顾客的需求,他们少不了要吵闹一阵,估计安德烈的酒钱也要少上许多,想到这,我竟然觉得有点得意。

回到房间我仔细整理着明天要带走的东西,《游记》、笛子、树林、杂耍玩意、各类其它的书籍、旅行斗篷......

整理完之后,我又用陶罐里的水清洗了一下全身上下,然后舒舒服服地躺上床,疲惫很快将我带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阵敲门声将我吵醒了,我以为是安德烈来提醒我时间,“起来了,”我打开门,“安——”话刚说一半,我才发现不是安德烈。一位穿着一身绿色斗篷的人,我依稀记得昨晚表演的时候看见过他,他的兜帽将他的整张脸几乎遮完了,只露出一个白皙的下吧。

女人??

“请问有事吗?”

她没说话,径直就往里面走,“哎,”我想用手拦住她,可手又不知道放哪里,索性让她走了进来,“我马上要走了不需要那种服务,你还是走吧。”我插着腰,有点生气,这人一点礼节都没有。

“小姐!!能请您离开吗?!”我的声音高了几度,“你如果——”

那位小姐取下了帽兜,一头金色的短发。短发?女人可不会留短发,即使最粗鄙的女人都知道,留短发被视为一种对“爱与生育之女神罗蒂忒”的亵渎。

男人?

他转过身来,左眼下方有一道长至他脸颊中部的的细长伤口,皮肤十分白嫩,比之贵族小姐也毫不逊色。

我知道我见过他,我不会忘记的,就在昨天,哦神啊,我单膝跪在地上,“愿诸神庇佑您,王子殿下,原谅我的不敬,我不并知道——”

“起来吧,”接到王子的命令,我立刻站起身,谦恭地低下头,目光在地板上游走,平民在未得到许可就直视皇族成员的眼睛被视为一种不敬的行为,严重的甚至会被处刑。

“不知道有什么能为王子殿下效劳?”

“吟游者?”

“准确来说——”我想说自己是吟游诗人而不是吟游者,哦!我疯了吗?怎么能随便和王子争辩,“是的,王子殿下。”

“很好!抬起头来,我允许你。”这时我注意到王子那俊俏的脸上,一双浅蓝色瞳孔的眼睛闪烁着奇异的色彩,然而他的面容却还是十分的冰冷,像德查克荒漠山谷的岩石一样冷峻。“听仆役说今天早上你要离开?”

“是!去伍夏村表演,我答应过那里的村长。”我捏了捏手,感觉汗水已经充盈其间了,我感觉嘴唇和喉咙十分的干燥,但除了吞咽口水这样微小的举动,我不敢做任何出格的事。神啊!早点结束吧!我可没做出任何体面、守法居民不应该做的事,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吟游诗人。

“很好!日中的时候在鹰堡的城门外等我,我会和你同行,明白了吗?我会骑一匹白马,戴着绿色的斗篷,我想应该不难认出”

“这......是的王子殿下,听从您的吩咐。”

我谦恭地退在一旁,“愿诸神庇佑您,王子殿下!”奥哈王子从容不迫地戴上了帽兜,走出了房间。

脚步声越来越远,直到奥哈王子下楼后,那脚步声才彻底的消失。

确定王子已经走远了,我直来身来,抹了抹脸上的汗水。天啊!这可是冬天。

王子走后没多久安德烈老板就来了,向我打听找我的那个人,我只是给了他一个眼神,作为雄鹿的老板,安德烈还是清楚什么应该知道,什么不应该知道。

“老弟,”安德烈说,“你可不是惹了什么大人物?!”

我抓了抓头发,“不知道,我没做什么事啊,诸神啊!这到底是怎么了?!”

“如果需要我帮忙,就来找我,没有你,雄鹿旅馆早就倒了。记住!有什么事来找我。”安德烈拍了拍我的肩膀就离开了房间。

中午在雄鹿旅馆简单吃了饭之后,我急忙骑着我的那匹枣红马费拉出了城。气温很低,四周总是雾蒙蒙的一片,天上的云层几乎积压在一起。路上的行人都穿着宽大的旅行袍,城门的守卫都不例外。

我将马骑离城门一段距离,拉住费拉在那里等着奥哈王子的出现。

等了一会,城门口一位骑着一匹白色的高原马,一身绿色的披蓬的走走了出来。远远的,我就认出了他,抬起手像他招了招,看见奥哈王子冲我一点头,我又鞠了一躬。

奥哈王子骑马到我身边的时候,我左看又看,他的身后没有一个侍从。难道他是要我当他的侍卫?我可连剑都没怎么碰过。

“出发吧!”他说,“还有,以后别向我鞠躬,叫我德林·凡克斯就行了。”

“是的......王......德林,冒昧地问一下,您是要和我一起去伍夏村吗?”

“没错,”他用脚轻踢了一下马,“走到远一点的地方再说吧,”我们四处张望了一下,这回出城的人也十分多,不过几乎都是采购东西的乡下人,几辆马车快速地从我们旁边通过,驾车的人快而紧地甩着鞭子,车上还坐着几个人,见我们盯着他,他们不自觉地握紧了手上叉稻草地叉子。

出了城,就不大安全了,特别是在冬季。

年成不好,卢克娜领主逼得也紧,农民每天都为农场地收获而蹙眉,还不只天灾。鹰堡已经派了几队的人马去剿灭鹰堡大道上的土匪。可是来去数次,匪徒不见少,倒是鹰堡卫队每次回来的马比人还多。

哎,过了这个冬天就好了,我想如果能再多几个吟游诗人去各个地方缓解大家的情绪,而不是让他们一味地沉浸在抱怨和煎熬中,事情也不会那么糟糕。

吟游诗人也不多了......

在离鹰堡相当一段距离,路上的行人变少了,偶尔会路过一些骑马或者驾车的人,都很匆忙,倒是我和奥哈王子的行进速度反倒看上去像是在散步一样。

“王——德林,如果可以的话.......”我开口说,“去伍夏的路上并不安全.......我倒不必说,什么也没有,可您——”

“只要你不说,也就没人知道我是谁,”王子说,他的语气好像很不耐烦,可能他从来没被下人提过问吧,“如果有人问我,你可以说,我是你的学徒,明白吗?!”

“是的,”说他是我的学徒,我想可能也没谁会相信,哪个师傅会对一个学徒毕恭毕敬的呢?我只祈求中途不要出什么岔子才好,王子出了事,我又有什么好下场呢?!


02

从鹰堡到伍夏镇,至少需要五天的时间,在这途中,我们似乎会经过两个大道旁的集镇,那里有旅馆可以供我们休息,我也可以在旅馆里面表演,这样不仅可以免去住宿费、酒食费,老板的收益高的话,说不一定,我还能额外得到一些消费,不过一般乡镇的旅馆也不会有鹰堡的酒馆老板那么大方就是了。

这种天气别说赚钱,希望旅馆里面人多一些都不错了,我可不想自己掏腰包。除了旅馆之外,其余时候,我和奥哈王子可借住一些道路旁的农场或者住宅,还希望主人能友善一些,就是不知道王子能不能习惯,我偷偷看了他一眼。我心里还是有许多问题,但我知道跟上层人打交道,还是老老实实地做好自己地本职工作就行了,知道多了反倒不是什么好事。

到了黄昏的时候,几乎已经看不到路人了,天色也暗了下来,这种天气在野外过夜可是会死人的,很多人都是闭上眼睛就再也没有醒过来,然而一路走下去也迟迟不见农场和房舍。我感觉奥哈王子已经在披蓬下发抖了,可他始终一声不吭,他是个坚强的年轻人。

“王子——哦不!德林,”我拉住马,他也停了了下来,“我们必须找个地方过夜了,不能这样走下去了,我们的身子只会越来越凉,照我们这样走下去的话,身体吃不消。”我勉强的挤出一个笑容。

“可我们并没有帐篷?!”

“的确,”我点点头,“可我们旅行的一般也用不着帐篷,”我拍了拍马臀上挂的背包,“这里面有毛织毯,我们再找一个地方生点火,喝点热茶,吃点东西撑撑肚子,一个晚上还是能熬过去。”见王子犹豫不决我又补了一句,“您放心,我做吟游诗人已经二十年了,比这更糟糕的环境也遇见过,你放心吧。”

听到这句话后,奥哈王子点了点头,我们一起下了鹰堡的大道,朝着远离大路的方向走去。在准备晚饭的时候,我才发现王子什么也没有携带,除了一骡子的书以外。

我的天哪!他真的不明白旅行意味着什么吗?

我用水壶里的水给我们两人煮了一些希尔花茶,刚好一人一杯,我又拿出自己的干粮分给了王子。那个干粮可是离开的时候,安德烈特意为我准备的,上好的干牛肉。

王子嚼了两口,一下子扔给我,“诸神!!这是吃的吗?”

“哎,”我苦笑一下,“德林,这就是旅行者吃的,吟游诗人会去世界的很多地方,有的地方甚至没有人,如果我们不携带这种能够长久保存的食物,我们就得饿死。我说一句,您可别生气,现在我们吃的可是旅行者能吃到的最好的东西了。”

我们之间的木材在那里劈里啪啦地烧着,对付这种天气,火候还是不够,于是我又添了几根,火苗一下子就窜了上来。奥哈王子从包里拿出一本书,黑色外壳,对于一个喜欢讲故事的吟游诗人来说,发现一本新书就好像发现了宝藏一样,如果他不是王子的话,即使付钱我也得问问他看的是什么。

本以为王子会和我聊聊天,他这会的一声不吭使我显得很尬尴。

我假装咳了一声,“德林,我先睡一会,如果你想睡觉就叫醒我,然后轮到我来守夜,你看怎么样?”我的身子向前倾,害怕听漏了王子的话。

王子殿下并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了,不过有这个点头,我也就放心了。

从包裹里面去取了了两沓厚厚的织毯,一沓我仔细地叠好,放在了王子地脚下,另一沓我则整理好,将自己严实地裹了进去,靠着火堆一定的距离就睡了过去。

半夜我醒了几次,发现王子还是在那里看书,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还拿着一个木棒在泥地里指指划划。他到底在看什么?

第二天早上,我叫醒了王子,也不能说是叫醒,我怀疑他可能就没有睡着,我刚起身朝他走去的时候他就从织毯里面钻了出来,手里还抱着一把黑色外壳的佩剑。

在出发的时候,我告诉王子最好还是不要配剑,很多人,不只是普通农民还有劫匪都会对配剑的吟游诗人多起一个念头,而奥哈王子此时的身份还甚至只是一个学徒,学徒配剑不是很奇怪吗?

王子看起来并不愿意将剑放下,“披蓬会挡住的。”他说,然后解开被拴在木杆上的白马,牵着她朝着鹰堡大道走去。

哦!天哪!王子!这些贵族都这么傲慢,不讲理吗?我甚至开始怀疑,他们究竟有什么能力治理这么大一个国家,具体多大我说不出来,要我看足以修很多的房屋了。

收拾好东西,我牵着费拉跟了上去。

“还要多久才能到?”奥哈王子说,他的斗篷在风中翻滚。

“什么?!”我在王子的后面并没有听清他说什么,这让我对自己失礼的行为大为恼怒,“请您再说一遍?”

王子拉了一下缰绳,以便让马的速度慢下来,而我也跟了上去,与王子并排,他好像不大愿意与我并排。超过他?我甚至不敢有这个念头,“劳烦您再说一次,好吗?”

“什么时候能到伍夏村?”

“我想,以我们的速度,最快也得五天。”

听完我的话,王子一驱马又跑到了我的前面,“大人,慢一点,我们这样狂奔,马可能吃不消。”

他转过头来瞪了我一眼,好像对我向他发号施令感到很恼怒,不过他的确是慢了下来,我们就这样一会快、一会慢,过一会又让马停下来休息一会。不用说马,即使是人在马背上颠簸一整天也吃不消。

这次我们的运气还算好,临近傍晚得时候,我们遇见了一个农场,“诸神保佑!不用睡野外了。”

王子也叹息一声,我以为他不会累呢!

不得不说,我们的运气很好,不仅在夜晚来临之前找到了寄宿的地方,而且主人看起来是一个热情大方的人。或许,是他知道我是一个吟游诗人之后才变得热情大方,但谁在乎这些,至少我们能好好吃一顿饭,不用睡在野外了。

主人家有三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还有5到6个年轻的雇工,几个女儿,具体几个我实在想不起来了。但在这种年景下,他们家看起来倒没受什么影响。

起初他们都看见了王子的配剑,这让主人的妻子一直对着她得儿子嘀咕着什么,那些雇工看我们的眼神里也充满了警戒。

唯一不同的就是,农场主家的几位女孩好像十分兴奋,偶尔单独问我一些外面世界的奇闻轶事,女子一般不能随便出门,而她们像大多数女孩一样,总是为了浪漫的爱情故事而尖叫,就像我以前总为英雄和冒险的故事而着迷,这是促使我成为吟游诗人的主要动力。

你可以见到各种的人,去各种的地方,收集各种各样的故事,然后再经过想象力进行加工,让他们变成一个个更加精彩的故事。

除了问我问题之外,那些女孩大多数时候都对王子指指点点,还给王子端水。我想,他可能是习惯了被人服侍的日子,女孩们给他端水的时候,王子甚至一句话都没说。我看得出来那些女孩都闷闷不乐,王子总是一头扎进他的书籍里面。

要我说的话,王子确实算得上英俊不凡了,像是雕塑家精心雕塑出来的一样,棱角分明,蓝色的眼睛深凹下去,更让鼻梁显得挺拔。他左眼下竖直的一条疤痕反倒给他增添了几分男人味,弥补了他年龄上的缺陷,听说王子今年17岁,他看起来倒更成熟些。

等到女主人和孩子将所有饭食都准备好了之后,男人们也都围到了桌前,在我准备落座的时候,我看见王子直接走向靠近壁炉的方桌的首位,并且打算坐下来。

而这会男主人也进来了,餐桌上,首位要么留给最尊贵的人,要么留给主人。显然,此时作为学徒的王子殿下不是尊贵的人,而这位置理所应当留给男主人。大厅里的每个人都看着看着奥哈,而他仿佛习惯了这种注视,迎着我们的目光环视一周就拉开了椅子。

麻烦了!

男主人皱起了眉,他的几个儿子都抱着手臂看着奥哈,甚至随时准备上前将奥哈从不属于他的位置上拉下来。

我几个大跨步走到奥哈面前,“哦!德林,你的眼睛又出问题了,”我故意大声说,拼命给他使眼神,“懂点规矩!这不是你坐的,吟游诗人吃饭从不坐首位,你忘了吗?!”

奥哈抬起头,我看见了他满眼的怒火,左手握上了刚靠在桌角的剑。我浑身都开始冒冷汗了,疯狂对王子使眼神,很快,他好像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眉头和紧握佩剑的左手都放松下来。

王子从首位上退了下来,没有道歉的意思,我连忙笑道,“这孩子眼神不怎么好。”

房主人倒也没说什么,大厅的气氛也缓和下来了。

吃完饭,大家坐在壁炉前,我理所当然承担了表演的角色,算是对屋主人的一种报答。王子也坐在一旁。

女孩们争先恐后地说出她们想听的故事。有时候,人们不是喜欢重复的故事,而是更喜欢吟游诗人将这些故事讲出来,因为在我们的嘴里,每个故事都能活过来。

我给他们讲述了《灰色堡垒中的恶魔恋人》、《白衣的幽灵公主》、《骑士与玫瑰》,这些都算得上是脍炙人口的故事。

不只是屋主人一家,我发觉就连平时对自己周围的一切都莫不在乎的王子也放下了他那黑色皮革的书本,耐心地听我讲完了每一个故事。

因为农场主人家中还有许多雇工的原因,我和王子只好睡一间屋子。当然,有女孩提议让王子睡她们的屋子,多出来的女孩就去和其她姐妹睡。她们倒是很乐意这样做,我和王子却遭到了她们母亲的白眼,这件事也就作罢了。

王子睡在床上,我睡在地上,虽然心里也不怎么乐意,但好歹习惯了。

“贝林?”

“怎么了?”我翻过身面朝王子的方向,他则平躺在上面。

他从枕头上撇过头来,“你为什么选择讲故事这条路呢?”

说真的,我没想过这件事,至少没有认真考虑过,“嗯.......我想是因为我的腿疾......”

“腿疾?你行走的时候并没有什么问题,至少我这样认为。”

“奥,那都是很早以前的事了。我的家乡在王国的西边,一个叫做普多的小镇子里,您或许没听过——”

“我知道!”

我们那个小镇子在王国最穷困的地方,连领主也不曾拜访过,主要还是因为崎岖的山路,这导致我们镇子几乎处于一种放养状态,而这个王国的很多人都已经将我们忘却了。我到现在也不清楚,我们镇子是否还属于这个王国的一部分,我们唯一还不曾变的就是语言。

“我记得这个地方,处于王国的边界毗邻着多伦多,在早先我们与多伦多开战的时候是一个重要的战略关隘,后因多伦多被巫师团毁灭,普多镇所有的军团也都被撤走了。那都是100多年前的事了,很多人忘记也是正常的。”

“可是您还记得。”

“作为这个国家将来的王,我认为了解我们国家的历史和领土是我的责任。”

“这就是您和我一起——”我意识到自己问了不该问的。

“你想说什么?”

“没什么大人!”

“说吧!只要不冒犯我及其我的的家族,我是不会惩罚你的。”

“哦,好的!”我期望王子说的是真的,同时我认为我的问题并没有任何逾越的地方,“您和我一起出行也是为了了解‘我’们吗?”

“我想是这样,远远地看着我的子民并不能让我了解他们,”他伸出手从一旁拿起了那本黑色封面的书籍,“就和我阅读这本书籍一样,我不去亲身运用和体会里面的内容我永远不能掌握和理解这本书。没有哪个将军是在书本上学会统军御敌的,必须经过战场的磨练.......我想就是这样。”

“愿诸神祝佑您,您会成为伟大的君王。”

我感觉王子今晚说的话比之以前两天说的话都多,他说的我觉得很有道理,虽然我不知道那神秘莫测的道理,到底是什么。或许,这世界上有太多的东西都是我们所不能了解的,我可以把握的只有身边的一切。我想,倘若我们能把握好身边的一切,而不只是总幻想着不可得的东西,并为之烦恼,生活也会好上许多。

王子在睡之前给我说了一句话,“你的故事很有趣,竖琴也很动听。”

“谢谢您大人。”


03

第二天我们一早就出发了,天气越来越糟糕了,早晨起来的时候,农场里还有了些未消融的冰雪。我们得赶在下雪之前,或许下大雪之前赶到伍夏镇,那样就不至于被困在路上,相信我,那绝对不是一件有趣。

先是马儿一个个陷在雪里再也抬不起他们的马蹄,接下来就是人,你可以将马杀了在他们的肚子里面取暖,然后被冻成冰块,等到春天来临的时候,就会有好心的路人给你们收尸。这一条路上情况还好,不至于数天都碰不到一户人家,我们偶尔会经过农场和道路两侧的旅店,也会在那里歇息一下,喝口麦酒,再吃一顿让王子可以下咽的午餐。

王子的习惯倒是改变了不少,比如他学会了默不作声地将风干牛肉配合着热茶一起咽下肚,不为了满足口欲,只是像一个农民一样填饱肚子。

他甚至经常找我问一些“低等人”才关注的问题,比如说,我们平时的娱乐活动是什么,还有我们的不同作物什么时候收成,在冬天的时候农民怎样活下去,平时是否会有劫匪骚扰村镇之类的问题。

在离伍夏村还有约一天的路程时我们遇到了一拨劫匪,准确的说,是一波正在迁徙的劫匪,到了冬天他们在鹰堡的野外活不下去。好在他们并不是一群穷凶极恶的人,只是一群没能力活下来的庄稼汉。他们的小农场收成不好,冬季的到来彻底断了他们的活路,这些人大多还是相距不远的邻居。本来他们指望着卢克娜领主夫人的帮忙,谁知道卢克娜领主死后,领主夫人就完全不再理会下人的死活,只要他们在收获季按时纳粮或者纳税。

如果无法按时缴纳,等待他们的就是劳役和监狱了,他们索性离开了耕种多年的农场,有的还拖家带口。

我想至少现在情况还不是太遭,他们还有一些钱采购一些食物,等再往后推,那就真的会要命了,人在绝境时做出的事,不是残忍这两个字可以形容的出来的。

晚上我们和他们待在一起,农民大多都是步行,因为还有女人和孩子,马匹由一些健壮的年轻人牵着,我唯一希望的就是他们不要拉走我的马匹,这样的话伍夏村我是去不了了,说不一定还得返回鹰堡。

我们在叶子几乎掉光了的森林边生起了几堆火,这群无家可归的劫匪在周围搭起了大大小小帐篷,目前来看这是他们最好的生活条件了。

王子对他们很是禁戒,总是坐在离着人群最远的地方,躲在他的斗篷下,牢牢地握住他的佩剑,我想他一定握着他的佩剑。

几位女人端上了热腾腾的茶递给火堆边的男人,也给我和奥哈王子各端了一杯,我则是满心欢喜的接受了,王子看看端水的女人,摇了摇头,一句话也没说。

晚上我给他们表演了几个节目,大家都很开心,就和鹰堡里的上等人、农场家的主人没什么两样,还是咧开嘴,还是兴奋地满脸通红。说到底,大家都是人,如果能安稳地生活,没有谁想要莫名奇妙的诉诸暴力,对于这些只想要踏踏实实过日子的农民更是这样。

后面,我为在场的人吹奏起了一首舞曲《美丽的日子》,大家都站起身来,围着大大小小的火堆跳起舞来。他们可能很久没有这样开心过了。不断有人去邀请王子和他们一起跳舞,头两次他还拒绝了,可后面,流浪的农民实在太过热情了,直接将王子拉了过去。我想王子应该知道他们没有什么恶意,但是一个17岁的孩子怎么能反抗的了一群在阳光下劳作的汉子的热情呢!

一个人粗鲁地拉下了王子地兜帽,大家都打趣着,说王子长得好像一个贵族女孩,而不是一个乳臭未干的男孩子,他的脸一会红一会白,甚至皱起了眉毛。我倒是乐意看得这样,心中甚至暗自猜测,可能这是王子这辈子第一次被别人打趣,还是一群失去了家园的乡下人。

王子不怎么会跳舞,像个提线木偶一样被拉过去拉过啦,动作很僵硬,可能他们的皇家舞蹈在这里完全没有了施展得空间。

大家一会手拉手围成一个圈,一会又成为一条直线,踢踏脚步,拍打手掌。我担心他们的笑声都传到了距这里几天路程的鹰堡里去了,卢克娜夫人一定为这群不缴纳税款又如此快活的乡下人而生气。

欢宴总有结束的时候,我们不能确定未来会怎么样,我们只知道现在我们是快乐的。

他们欢送我们继续我们的旅程,我总是在担心着他们的命运,而不是自己的。

王子在路上说,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劫匪,他们就像普通人一样,普通的庄稼汉。我说他们本来就是普通人,现在是,将来也是,绝大多数人这辈子都只会是普通人。

奥哈只在刑场上见过劫匪,他们看起来是那样的肮脏污秽,仿佛他们就是一切邪恶的集合体,有时候他觉得,他的职责就是消灭这些罪恶,可是他说现在他弄不清楚了,究竟什么才是罪恶?我们要消灭的究竟是什么?

我很高兴王子能对我敞开心扉,可我无法回答他的问题。

我对他说,希望别再遇见他们了。

王子说,为什么?

因为绝境里面,他们会变成怪物!一个和善的人会在你的背后捅刀,一个诚实的人会用谎言将你送进煮肉的大锅。

我走过许多地方,见过许多人,也见证了他们的转变,比之死亡更让人心寒和恐惧,那种流转在每个地方的恶魔低语,悄悄地将一个又一个行走在光明下的人变成了他们最忠心的仆人。

即使走上行刑台,他们的嘴里散发的也是对这个世界的诅咒,对每个人的愤怒。天哪!邪恶在他们的心里发了芽,他们就是行走的噩梦。

后面没有再遇到什么波折,当鹰堡大道渐渐变窄的时候,我知道我们快要到了。伍夏村是整个鹰堡大道的终点,如果再往前走,就不属于鹰堡管辖的范围了。

积雪已经开始堆积,道路上没有多少,倒是道路两旁的树脚下,堆积起一团又一团的雪包。除了冷之外,我几乎已经对这种景象麻木了。

一路上,王子没有抱怨过,这超出了我的预料,这种天气下,经常旅行的人都会不时唠叨几句有关天气的坏话,奥哈王子只是一直向前走,眼睛总是注视着前方,好像是在思考着。

我们到达伍夏村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大大小小房舍的烟囱里面都飘出了美味的白雾,我甚至迫不及待要去吃上一顿热食了,如果再来一碗羊肉汤就更好了,素菜汤也行。

冬天的风吹得紧,大家都躲在屋子里不愿意出来,这让我和王子在空荡荡得村路上多少有点失落。还是春天好,天气正好合适,村民们也都热情。

马儿迈着悠闲得步子驮着我们到了一栋屋子前,和周围得房屋没有多大的区别,木制架构,围着屋子被一圈走廊围着,走廊上面是从屋顶延伸出来的木制遮蓬。

乡下的人建房子最方便,就地取材。城里就不一样了,不光得找木头还得找石块,虽然麻烦,但向往城市生活的人却不在少数。

我正在下马的时候,屋主人出来了。一个侏儒,是的,他就是伍夏村的村长,额头只够得到我的腰间,头上带着一定软绵绵的黑色针织帽,穿着一件厚重的“长”袍。

古力那抹上了朝霞的脸上耸立起两块小山丘,两只小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哦!”古力将两只手臂大大地张开,“我亲爱的贝林先生,您终于来了!!”他摇摆着身子朝我快步走来,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村子,您还是那样热情,我都吃不消了!!”

他松开了我,两只婴儿小手接连摇晃,像是两把扇子,“对贝林先生,再怎么样热情也不为过!您可是唯一一个愿意来我们这个偏远地方的吟游诗人啊——哎你看我!”他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先进来吧,马儿我给你们牵到后面的马厩里去,好啦好啦,快进去!别着凉了。”

我和王子将马的缰绳递给了他,和高大的旅行马站在一起,古力显得更加小了。

进到屋子里,一股热气一下子扑腾进我们的斗篷里,让人浑身都软了下来。

哦!温室里可不是培养一个旅行者的地方。

“欢迎您,贝林先生——还有您,不知道——”

我冲身高几乎与我和王子相近的村长夫人举了一个躬,“哦!您好,科扎夫人。”我又伸出手掌指了指王子,“这位是我的徒弟,叫他德林就好。”

“哦!对!德林先生。”

王子面无表情地冲村长夫人点了点头,这让我感到很头疼。天哪!还是贵族!

我们将斗篷挂在了入口的木制衣架上,走到火炉旁坐下。王子翻开了他的书,我则是有一句没一句的和村长夫人聊了起来。

科扎夫人是一个热情且友好的人,和古力一样,她的脸上总是挂着让人开心的笑容。

到了吃饭的时候,桌子上已经铺得很满了,大大小小的面包,酱料,牛肉,蔬菜汤,这是我离开第一次遇见的农场后吃的最开心的一顿。

“贝林,你看,今年年成也不好,村民们的心情都很低落,”他抽了一口烟,“呼——这次的表演就全靠你和德林兄弟了.......这价钱嘛,我们不会亏待你,好吧!这么远的路也辛苦你了。”

“哎,不辛苦不辛苦!”

“听说最近正在闹劫匪?”村长夫人突然问道,停下了手上的针线活。

“对!咳咳!”古力一下子被呛到了,“大家都在说,村里人都不敢出远门了,还好你没遇到。”

我叹了一口气,“都是一群可怜的庄稼汉,没钱交税......这不......”

“说倒交税,卢克娜伯爵死了之后,她的夫人可是变本加厉的从我们这掏东西。现在.....现在我们的生活还过的去,就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日子难啊!”

古力说完这话后,大家都不再说话,外面的风声都是呜呜的呼啸着,远处偶尔还传来一阵的犬吠,四人的屋子竟然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了。

不过就这样睡在躺椅上烤着火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王子翻书的声音,在这一刻就显得特别大声了,纸页相互摩擦的声音,在这几乎密闭的房间里和木材的爆裂声构成了一道和谐的交响曲。

古力突然好奇地问起了有关王子的事,还说着从没有见过这么俊美的年轻人,比起那些贵族的子嗣也不遑多让,如果他能够呆在伍夏村的话,肯定有许多姑娘排着队和他交往。

“年轻人,要不我帮你牵牵线?别跟着贝林师傅整天四处跑。”

我看向王子,希望他能做出点反应,至少别在无视别人了,让我这个假师傅也别太难堪。还好,他放下了书本,冲着古力友好的微笑一下,就继续低头看书。我赶快转移话题将村长的注意力拉了回来。

让我庆幸的是,王子总算不再那么冷漠了。

表演之前通常有个准备阶段,我到达后的几天里,村长把这个消息传到了村里每个人的耳朵里。不断的有村民前来村长家里拜访,有的人还带着各种的吃的、喝的,我倒是乐意接受,他们还说了在表演的时候想听什么样子的故事,恐怖的、惊险的、浪漫的、冒险故事等等,还有各种的曲子,我都一一记录下来,收了礼还不认真对待可不是我的风格。

写完后我发现,没有半个月的准备时间还真拿不下来这场表演,我估计也得表演半个月,还好20多年的游历岁月早就让我习惯了这种高强度的任务。

详细列出一个表演的名单后,我就准备进行下一个项目了——和村民挨个聊天。

吃完饭,王子正在那看书,我告诉他自己出去一会。

往常他通常都是点点头,这次我想也不例外,在我拉门的时候他却喊道,“贝林先生,您出去做什么?”

先生?天哪!他竟然叫我先生。

我收回了自己的惊讶,“去和其它村民聊聊天,你要来吗?”

王子点点头,从衣架上拿了斗篷就和我出门了,古力和他的夫人正在玩一种乡下流行的纸牌游戏,“贝林,德林,注意安全,最近可能有狼出没,别离村子太远了。”他冲着门口喊道。

“知道了村长。”我说。

说真的,对于王子愿意和我出来我很惊讶,他每天除了看书就是吃饭,很少和我们说话,偶尔会和大家聚在一起玩一下纸牌游戏,不过,他老是输,古力总是拿他开玩笑,每次我都是心惊胆战地看着他的样子。王子很气愤,不过我想不是针对古力,而是针对那项纸牌游戏,很显然这又是他能力体系的又一个漏洞,果然没有谁是万能的,就连王子也不例外。


04

走在松软的雪地里,我把手插在了斗篷下的袖子里,即使这样也感觉很冷,我的嘴皮在这寒风下都已经开裂了,很不舒服。

“你从来不问我问题,”王子突然说道,“是我太可怕了吗?!”

“不,”我看着王子,瞪大了眼睛,“因为您是王子,我......我一个乡下人嘴巴很笨,会冒犯您的。”

“你是说像古力那样吗?”

我一下停了脚步,“哦!王子!”我鞠了一躬,“请您原谅古力,他并没有什么恶意,我可以像您保证他是个正直的人。”

“我明白,继续走吧!”

又走了一段路,我们都相互沉默了一会。“我对你说过,我的身份是你的学徒。”

“是的,您说过。”

“现在,我想真正成为您的学徒,贝林老师!”他停了下来,看着我,“可以吗?”

“可您是......而我.......”

“我总是说想要了解你们的生活,”王子说,“可我发现,自己更像一个局外人,你和同你一样的人做着你们的事,我沉浸在上层人的书籍中,这样和我在城堡里又有什么区别。”

“或许......或许您是对的,我暂且这样说。”我说。

“好吧!贝林师傅,不管你认为这是命令还是请求,从现在起,我希望您能用一个对待真正学徒的样子对待我,行吗?”

像对待学徒一样对待王子,天哪!我这是在火里嬉戏。

我不敢说话,没法拒绝也没法同意。

“我以崔克莱王室的名义发誓,”奥哈握手成拳放在胸口的位置,“不会追究您的任何责任,如果违反,愿崔克莱家族自我这代永远消失。”

“哦!王子我会同意的,您不用这样,这......这太严重了.......好的我同意......是这样的。”

“嗯,贝林老师,接下来我们到哪里去。”

我停了下来,指了指前方20余步处的屋子,“我想就是那里。”我成了王子的老师,真不知道是福是祸,哎!可怕的年成!奇怪的事情!!

吟游诗人最擅长讲故事,可故事也有讲完的时候,于是我们每到一个地方,不只要去讲故事,还要学会收集故事,再加上我们的改遍和修饰,无数的新鲜有趣的故事就流传了下来,有些成了传说,有些成了历史经典,由我书写的《游记》一书,到现在为之,已经有上千个受不同地区的人所称道的故事了。

这次我去的是庞拓家,庞拓是个一嘴大胡子的胖子,与之相反的是他的妻子倒是瘦的可怜。在敲门的时候,我们就听到了庞拓妻子的抱怨声,还有庞拓哀怨的呻吟。

虽然他们两人看起来不太和睦,但对待客人,特别是吟游诗人和他的学徒还是十分尊敬。我和庞拓一起抽着烟聊着趣事,王子则取下他的佩剑帮着庞拓夫人准备茶点。王子的手脚并不灵活,还打翻了一杯热茶,庞拓夫人倒也不生气,取来了一些药膏给王子敷在王子被烫伤的手上,嘴上还念叨着要给奥哈这样英俊的小伙子介绍几个村里的姑娘。

王子只顾冲着庞拓夫人微笑,但那微笑不管怎样看都显得十分僵硬。

这天晚上,王子要求我传授给他些许讲故事的技巧,“我想,这不会太难。也许我也能给别人讲故事。”他看上去很有信心。

“这样,你先给我讲一个你最熟悉的故事。”

王子向我讲述了一个领主的故事。

一位大领主的领地受到了侵略,他指挥士兵和敌人作战。在一次会战中,领主与大部队分开了,并且遭遇了大股的敌人,他麾下所有的士兵都被杀害。诸神祝福,领主骑着他的快马逃了出来,不过也受了重伤。

领主昏倒在马背上后,他心爱的战马将驮到了一个农夫的家中。农夫认出了领主,他想将领主送回他的城堡,可又怕遇到敌人。于是他将领主藏在了地窖里,虽然环境不是很好,领主终于还是康复了。

这时候,他的儿子带领着部队将敌人赶出了领地。

农夫用自己的马车将领主送回了城堡。

邻居们都以为农夫会受到奖赏,可结果这名农夫再也没有回来。领主将这位好心的农夫杀了。之后,他对自己的儿女说,你们永远要明白,不能让任何人看到我们脆弱的一面,因为我们是上等人,是统治者,而统治者是至高无上的,是没有任何弱点的。下民应该明白这一点,贵族与平民不可沾染。

他的故事,怎么说呢?让人觉得害怕,不是因为故事本身,我也说不清楚。总之,这个故事并不适合给普通的乡下人讲。

我指出了他讲故事的一些毛病,比如说,他总是板着一张脸,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语气没有任何波动,诸如此类,我也赞扬了他流畅的叙事能力,然而光凭这一点可上不了吟游诗人的表演舞台。

之后的每天早上,天还未亮的时候王子就会到伍夏村旁边的树林周围练习,因为放心不下他,我也总是悄悄跟在他身后。每天听着他诵读故事的声音,有时候他的音调高的可怕,有时候又像一滩死水一样。

他在进步,我可以这样说,飞速地进步。可是,没有什么事情,是能靠着数天的积累就能掌握的,即使他是王子我也这样说,从他的一开始很糟的纸牌技术中我也可以看出这一点。

终于,表演的时间还是到了,村口搭起了一个巨大的厚帐篷,帐篷里还有着一个被火炬点亮的木制舞台,上面放着一张宽大的黑色“橡木”桌,配着一架高背的椅子。舞台下方,积雪已经被清理干净,村民们将多余凸起的泥全部铲走,用火烤干后,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灰色地毯,这张大地毯是由各家里破旧的衣裤,抹布,毯子等布制材料拼接而成,也别有一番趣味,走上去也挺舒服。

趁着村民们还没来,我和王子早早来到表演篷准备今天要讲的故事。我将《游记》和其它基本书放在桌子上,将一件件乐器也整齐的摆放在了后面的村民专门为我准备的架子上。

“我想,我能表演。”王子说,“今天,我就能表演。”他拿起了我的游记,开始漫无目的地翻着,他的语气不像情求,更像在陈述一个事实。

“德林,我想......我想或许还早了些。”我放下了架子上的笛子,转过身来对他说,“你应该再练些日子。”

他抬起头来,望着我,挑起了两撇细长的眉毛,“您是觉得我能力还不够?!”

我当然不会说他能力不够,谁敢说王子能力不够,“你很出色,不过.......”

“不过?!”王子的下巴高高扬了起来,眼睛里闪烁着和猎鹰一样的光芒。

天哪!我该怎样拒绝他。可能不拒绝他会好点,可那样,观众.......哦!不管了,我可不想得罪他。师傅?剑术教师!还是让他上吧。真希望我现在就百无聊奈地呆在雄鹿旅馆,“或许,我想,你可以试试。”

王子挺直了背梁,每步地跨距几乎都一样,靴子再木板上敲得咚咚作响。他取下了自己地佩剑递给我,“麻烦?”

“当然!”我接过剑,小心翼翼地从架子上腾出一大块地方,将这把贵重的剑放置好。

原本属于我的位置,王子理所当然地做了上去,我想这是我的荣幸吧!我又能说什么呢?王子正拿着我的《游记》准备着我今天要讲的故事,他当然已经知道我要讲什么了。早在表演开始的几天前,王子已经从我这里拿到了表演名录。

随便拿了一本书,我坐在观众席上,等着表演开始。不过我尽量往后坐,如果王子表演失败......说真的,我可不想迎上他愤怒的目光。

村民陆陆续续地进来,很快将整个篷子填满。

每个人看见王子坐在上面的时候都露出一副不解的表情。古力跑似地凑到我跟前,“贝林先生,这?”

我笑了笑,“年轻人嘛!多给点机会,出了问题不还有我吗?”

“也行。”

在村长德林的宣布下,表演正式开始了,人群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

我看着王子,千万不要出什么岔子才好!我摸了摸胡子,我感觉自己这次免不得要丢脸了,谁都知道,做徒弟的出了问题,当师傅的肯定逃不了干系。

王子坐直后背,露出一个和以往比起来更加自然,也更加“友好”的笑容。哦!我想,至少开场的笑容还不错。他开始讲诉第一个故事——《与狼同行》。故事大概说的是一位农场主家的孩子在夜里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他变成了一只狼,更奇怪的是,他还能听懂其它狼的语言,每天晚上,小孩都陪他们一起嬉戏、玩耍。

孩子将这个故事告诉给了父亲,父亲只是说,他的想象力太丰富了。

有一天晚上,孩子再次梦见自己进入了狼的身体里,他们在丛林里探寻猎物的踪迹,再经过一条荒野的时候他们碰见了一群强盗。

男孩离开了狼群,对这伙人特别感兴趣,借着草丛的掩饰,他轻松地接近了他们,这时候,他的听觉已经十分发达。

那伙人正商讨着劫掠萨湖山脚下的一群农场主,并打算就在今晚动手,男孩很害怕,因为他们家就在住在萨湖山脚下。

男孩一下子从梦中惊醒过来,他披上自己的衣服,大声的喊醒了家里的每一个人。他知道没人会相信他的话,于是男孩就撒谎说,他在睡觉的时候听到了农场里有奇怪的声音,他溜了出去,结果发现了有两个人在农场的树林那里商量着今晚带人来这里抢劫。

听了男孩的话,整个家里的人都动员起来,他们骑着马把这件事通知给了四周所有的农场主,每个人都武装好,躲在男孩指出的他们离开的位置,半夜的时候,一伙劫匪果然出现了。农场主们取得了巨大的胜利。

每个人都很感谢小孩。

趁着所有人都走了,小男孩告诉了父亲事情的真相,这次,父亲多少有点相信了。男孩还说,今晚上他会以狼的样子来找父亲,让父亲就呆在房子外面。

父亲照做了。

半夜的时候,男孩急冲冲地跑到了家门口,他看见父亲正坐在门口打盹,屋里的灯还亮着,他兴奋地冲了上去,他看见自己哥哥也出来了,可他全然没有考虑过他哥哥是否知道这件事。

在他要冲到父亲跟前的时候,枪声响起了,父亲猛地站起身来,男孩却已经躺在了血泊里。

“不!”父亲大叫一声冲了过去,那时候男孩的喉咙里只剩下了低声的呜咽,那匹狼死了,而男孩再也没有醒过来。

这是一个有趣却也悲伤的故事,我将他放在首位是因为我自己也很喜欢这个故事,同时,大多数的村民也表示想听这类的故事。

总的说来,王子讲的还算不错,但大多还是要归功于这个故事本身就很出色,任何一个会说话的人都能讲,而且讲完了也能得到大家的肯定,不需要运用到大量的技巧来牵动观众的神经。

目前看起来还不错,我试着安慰自己,可接下来的几个故事就不如人意了。

表演帐篷里不满的声音越来越大,很多人都毫无顾忌地大声聊着天,整个帐篷里都闹哄哄一片。有几个人还凑到我面前对我说,“贝林师傅,还是您去讲吧!说真的,这太糟糕了!”

我望向王子,尽管台下已经没有几个观众在听他讲,他还是一个接一个故事地说着。

这里已经完全成了人来人往的酒馆了,我悄悄溜了出去,一会来一个村民向我抱怨,我实在是透不过气,两头都为难。一边是王子,一边是观众,两头都不好交差。

出来的一瞬间我就后悔了,那种冷就像是扒光了衣服掉进了冬天的湖水里。哎!如果他真的只是学徒还不是王子的话,我早让他滚下去了,天哪!我真是倒霉,怎么会摊上这样一个‘贵族’。


05

雪越来越大了,到处都是白花花一片,很多树木都被这大雪压垮了枝桠,落入了更深的雪里,在那里等待着成为柴火或者养料。不到一会我的胡须眉毛上都沾满了雪花,尽管我不停地跺着脚,身体却越来越冷。我想,再不进去,我迟早都得变成冰块。

终于,表演结束了,观众和我都松了一口气,这无疑是一段难熬的时光。王子迈着标准距离的步子从表演台上下来.。这次,他的背比之往常稍微弯曲了一些。那柄黑色的剑又悬在了他的腰间,不过更加黯淡了一些。

“很棒,如果你能多准备一些日子的话还要更好些,我想。”

“无论如何,谢谢您的安慰 ”他坐了下来,脸上并没有太多失落的表情。或许,他是一个善于隐藏自己情绪的大师吧。

之后,王子并没有再上台表演,或许是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所在,还是出于羞愧或是别的什么原因,我想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往后的数天时间里,他都坐在台下,不时和周围的人搭几句话,可说话时,他那副神情,却总是让人感觉到一阵疏离。解释的话就是,这不是出于一种蔑视的神情,而是他与生俱来的气质——高人一等。

尽管如此,王子那夺目的外表却总是让人忍不住接近他,特别是女孩子,就我看来,坐在他旁边的大多都是村里未出嫁的,对浪漫和爱情无比憧憬的少女。

表演完了之后,我照常的去寻找王子的身影,邀他和我一路去村长家吃饭。人群都朝着帐篷外移动,但有一个地方却好现象并不受这风暴眼的影响,自成一个体系。

处于这小体系中央的自然就是王子了,而周围满眼炙热的女伴们都为这强大的吸引力牢牢吸住。

“巫师团吗?”其中一个女孩尖声道,“我听说过他们,”女孩坐在最外围,她挤开了一个又一个障碍,来到了王子的跟前“文雅”地坐下,“我想我是知道一些,几百年前就是巫师团灭掉了多伦多。”

“嗯,”王子点点头,盯着女孩,“对!然后呢?你还知道有关巫师团的什么事?”

她的脸颊变得绯红一片,“我想,奥,我还听他们说,多伦多的皇族是被邪恶污染了。对!巫师团为了让光明永不熄灭,他们带着波多神的旨意,给多伦多带去救赎。我想就是这样,别人都这样说。”

王子又点点头,用手摩擦着下吧,神情十分专注的想着什么,随后,他从位置上起身,“可以的话?”他指了指帐篷的入口,女孩们都起身为他开出来一条路,“和你们聊天是我的荣幸!”他转过身对着那些女孩说道,却并没有鞠躬。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我都认为,王子和那些女孩说话都是被动的,而且他是不太乐意的。可后来,我慢慢发现,王子总是有意无意地挑起女孩们的兴趣,偶尔的一首诗,一个小故事,在我向村民表演的时候,他们那里俨然成了一个小型的剧场。

对于大多数专心于观看和欣赏表演的观众来说,这倒无所谓,可对于有些男孩来说就不是这样了,有时候,数道怨毒的目光,不加掩饰地暴露在观众席中,他们张望,皱眉,咬牙切齿,满脸通红。

“你要小心点。”在回村长家的路上,我对王子说。

他的背挺得更加直了,“怎么?”

我该怎么说?有一群和有你岁数差不多的男孩或许回来揍你?来找你麻烦?因为你和村里的女孩走的很近?

算了,一群孩子又能折腾出什么花样呢?“没什么,”我说,“就是最近听人说,伍夏村附近有狼群出没,就是这样,别离房子太远,他们饿极了也会进村的。”

王子点了点头说,“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我的荣幸。”

“为什么这里的所有人都喜欢听故事而不是追求真相?是不是对于你们来说,故事就是一切,你们从来不去判断真假?”

“为什么这样说?我不太明白。可以再说清楚点吗?”

“巫师团,我相信您应该不陌生?”

我点点头,“一个.......怎么说呢?一个很神秘的组织。”

王子笑了笑了,“你觉得他们是波多的使徒吗?打着正义的旗号,去消灭一个个据说被邪恶入侵的国家。”

“这......”我尴尬地的笑了一声,“我曾经在奥芬儿见过一些巫师团的人,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就是善于饲养一些及没人听过,也没有几个人曾见过的怪物,要我说,他们的性情还要更糟些。我不觉得波多会有这样一群傲慢自恃的使徒,至于他们是不是打着正义的旗号,就只有波多神知道了。”说完,我对着手吹了一口热气。

“可很多人不像你这样想,他们觉得巫师团就是救世主派来的,他们将走游人散播的故事当作真实,就好像真实已经对他们不重要了,你觉得呢?”

“我想,有时候,故事比那些真实要好些。你看,如果每个人传播的故事都是,世界上充满了邪恶,每个人都是有罪的。换做我,每天听这个故事,我受不了。我宁愿别人骗我,在某个地方还有英雄为自由和公正而战,这样的话,无论如何,生活总有点希望,即使那希望很渺茫,我们也会在某个夜晚幻想自己成为那样的英雄......我小时候也这样想过......大概就是这样,我是这样理解的。”

在村长家吃完饭候,我休息了一会,又开始着下午的娱乐活动做准备了。

第二天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几位体魄强健的农村的男孩试图叫王子离开帐篷和他们解决一些事情,王子没有搭理他们,最后竟然演变成了一场激烈的打斗,好在村里人即使出手制止了他们,这才保住了村里几个小伙子免遭暴打。

是的,那几个人被王子一个人狠狠地教训了一顿,而自始自终,王子都没有动过他腰间的佩剑。他说,剑是留给敌人的,不是留给自己而子民。

晚上,在为王子敷上药膏的时候,我开玩笑说,“您也看到了,我们这些乡下的都是些野蛮人,哈哈,不是吗?”

一大片的淤青在他的背上,显出乌黑的痕迹,与他雪白的肤色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我用手挖出一点药膏,轻轻地涂在王子的背上,打着圆圈。

“这就是你那天准备告诉我的?对吗?”

“什么?”我停了下来。

“你跟我说注意狼之前,你思考了一会,思考的就是这件事吧。”

我埋头将最后一点地方涂上药膏,盖上药膏的盒子,“把衣服穿上吧——哎,我本来以为是一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谁知道——”

“没错,”王子站起身来,“这本来就是一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哎,”我说,“你不会怪他们吧?他们毕竟不知道您的真实身份?“

“你觉得我是睚眦必报的人?”

“当然不是!我是说,这不可能。”我放下药膏对着王子笑了笑。

王子走到床边坐下,他的背此时不再像以前那样直了,弯了下来,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压着他,让他时刻保持着最符合礼仪的样子。

“说真的,”王子叹了一口气,“我挺羡慕你们的生活。不用担心太多的事情,不用为了责任而从早忙到晚,总是思考着每件事最合适的解决方法,就连说话......就连说话也得仔细地来回斟酌,最好是别说话,地位越高的人越是不敢说话。你说的多了,别人就知道你在想什么,一个王如果被别人知道了自己在想什么,那如何统御的了人呢?”

他撑着床板,抬起头,金色的头发披散到两耳,“我的老师,”王子的声音变得低沉,微微颤抖着,“我的老师,一个从小陪伴我长大的剑术老师,我对待他像对待父亲一样。可我最后却亲手将他送进了牢狱......可我没有办法。”

“你的剑术老师?”我问,“就是那位给你脸上留下疤痕的人吗?”

“嗯,父亲说,将他关起来不是因为他犯了多大的罪,而是因为他侵犯了皇族的尊严,啊,哼!尊严!”

我在身上将油腻的药膏擦拭干净,摇了摇头,“不管怎么样,这就是你的生活,就好像吟游诗人是我的生活一样,我们永远只能接受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排斥他,因为这才是生活,总之,我也说不清。”我挠挠头,“这个问题太复杂了,我就是走走看看,遇到有人的地方,再去给他们讲讲,然后吃顿饱饭,睡个好觉,就这样。”

“或许吧,”他从床上起身,走到一架旁,拿起了他靠在墙边的长剑,缓缓地拔了出来,“我的责任可能就是让你们有好的故事听,然后在冬天的时候吃顿饱饭,不至于成为强盗——然后用我的剑,”他在举起剑,对着窗外,“杀死一切侵略者——包括巫师团。”

我有时竟然不能相信王子是一位17岁的少年,他的地位比我更高,目标也更远大,不管他将来会怎么样,至少现在的王子,我很喜欢。

闲聊了一会,我打算回去了,向王子道了一句晚安。

“晚安,老师。”

他叫我老师?!

世界上又有几个人能当王子的老师呢,但我宁愿一辈子也没见过王子,也不想落得他剑术老师一样的下场。

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带着一些莫名的喜悦沉沉地睡去。


06

在表演地日子接近尾声的时候,一个突入其来的消息传遍了整个伍夏村——狮牙骑士团到访!

他们为王子而来,在骑士团的指挥向着奥哈下跪时,早先和王子发生矛盾的年轻人的脸色变得苍白,女孩们也惊出了声,我想她们则更多的是羞愧,羞愧于自己的出身。

狮牙团的骑士们整齐的排在村口道路的两侧,其中一位骑士牵过一匹白色的高头马走向奥哈王子。

他先是礼貌的鞠了一躬,然后跪在地上,手臂重叠,两只手分别抓住对面的手肘。

王子踩上他的手臂轻盈地翻上了马背。

早先学徒模样的王子,如今挺着下巴,高傲地环视着周围地每一个人。所有人,包括我在内,都不敢与他的目光对视。伍夏村的村民更是匍匐在地上,动也不敢动。大家都在等待着,等着奥哈王子的指令。

“贝林”王子说,“抬起你的头,站起来!”

“吾之血为您所有,”我抬起头,站了起来。奥哈王子自然不会伤害我,他是一个有头脑的人。

“吟游诗人贝林,作为我的老师,您是一位值得尊敬的人。”

我急忙再行一个鞠躬礼,“吾之血为您所有,我的王子。”奥哈王子的脸色沉了下来,究竟是为了保持皇家的威严还是别的原因,我无法看透,王子的心思有时让人难以捉摸,我只希望继续自己的吟游生活,但如果他需要我进宫,我也无法拒绝。

奥哈王子招了招手,侍立一旁的骑士走近高头白马,王子俯下身对他说了些什么,骑士右手握拳锤击在心脏上,“吾之血为您所有,我的殿下。”

随后,几队银甲的狮牙团骑士绝尘而去。

王子又望向我,“贝林老师,我感激您,不论何时这种感激是不会变的,您教会了我许多,伍夏村村民也教会了我许多。诸神啊!!”王子在马背上向着我和伍夏村村民鞠了一躬,我立刻半跪下去,王子接着说,“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你们永世受到庇佑,在王国的羽翼之下,在王的光辉之下。”

“吾之血为您所有。”

“无论发生什么事,”王子开始调转马头,朝着道路的远方走去,马蹄声在地面上嗒嗒作响,“请记住,我是敬爱你们的。贝林老师,原谅我无法带您回宫,王子与平民不可沾染。”

“吾之血为您所有。”

一阵马蹄声过后,王子带着道路两旁的骑士已经在飞扬的尘土中奔向远方。

阳光依旧炙烈,烘烤着村落与森林、耕地。夏日的风此刻却不见了踪影,而更远处的林间只有惊飞的鸟群放出的尖叫。

我感受着汗淋淋的背部,同伍夏村的村民一同站起了身,背汗水浸透的衣服贴在了我身上,现在,我只想洗个澡,然后离开这里。

王子最后所说,王子与平民不可沾染是什么意思,我不太懂。与其耗费脑力在上层人的游戏中不如多构思几个故事,练习一下杂耍,毕竟我的生活就是这样。

洗完澡,收拾好东西后,我就准备离开了,下一站是特可可村,那是一个美丽的村庄。

在我走出寄宿的人家的屋子正忙着和热情的主人告别时,我感觉脚下微微的震动感,热情的主人连同路上的行人都跪了下来,“噢!大地之神震怒了!”

不,我感觉这并不是一般的震动。

更像是由纷乱的马蹄践踏出的震动,如果是,那么是王子回来了?

我急忙迎向村口。

经过一个小巷时,我听到一声尖叫,随后就是此起彼伏的尖叫。我更清晰地听到了马蹄地践踏声。

怎么回事?

我继续向村子外围走,一个村民蹿了出来,从一个房舍旁跑向另一个房舍。“先生,发生什么了?!”我大声问道。

那位先生用他那惊恐的眼神看着我,“狮牙来——”他的话还没说完,数支羽箭插入了他的后背、脖颈,他踉跄几步轰然倒地。

银甲碰撞声传来,无数持弓举剑的骑士从外围房舍的各个角落涌了出来,尚未凝固的鲜血在他们身上流淌着。

不!!

我转身就开始狂奔,狮牙骑士团怎么会?!

王子与平民不可沾染!!王子与平民不可沾染!!王子与平民不可沾染!!

我看见还未预见自己末日的村民一个接一个从屋舍里面涌了出来,后又尖叫着将房舍关闭。我听见了耳边传来的犬的狂吠,我听见了房屋被被砸碎的声音。村子的外围冒起了阵阵黑烟。

跑啊跑,我扔下了笛子、《游记》、丢弃了斗篷,我只想活下去,除此之外的事情都不再重要了。

村子主干路现在看起来太长了,始终无法到达他的尽头。

我听见了羽箭划破空气的呼啸,我感受到了被撕裂、被洞穿的感觉。

灰尘在我的身边回荡,漂浮。

一匹黑色的高头马,缓慢走到了我的跟前,我隐约听见了剑锋摩擦剑鞘的声音。

“向您带来王子的致歉,贝林大人,愿吟游的荣耀归于您。”

大剑划破空气......

不!!!

我一下坐起身来,是个噩梦?哦!感谢诸神!!天已经亮了,我用手挡住刺眼的日光从床上下来。

“呼——”这真是个梦吗?我感觉它是如此的真实,并且不与现实相违背!诸神啊!千万别成真,希望我的旅途继续延伸下去,我还没走遍这个世界,还有许多未完成的故事,我愿做您最忠实的信徒,只要......

奥哈走了进来,他的左手握在剑的顶端,腰杆挺得笔直,永远一副亟待出征的模样,我想,他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愿诸神祝佑您,贝林老师,您准备好了吗?如果没有,我会在树林那里等您!”奥哈说。

“呼——”我摸了摸胡子,或许我应该问问,“奥哈。”

他轻点一下头,奥哈永远是那样优雅,“您说。”

“记得你第一天晚上给我讲的那个故事吗?”我揉了了并不痒的鼻子,“大领主的故事。”

“当然!”

“公爵杀了救他的农民,只因为农民知道所谓的领主与普通人一样,会受伤、呻吟、乞求、哭泣,他们之间唯一的区别就在于血统,而您,王子殿下,原谅我用这个称呼,”我从床上下来,屈膝跪在地上,我看着他那蓝宝石一样,散发着迷人光芒的眼睛,或许这就是让所有女孩尖叫的原因之一,“当一切结束的时候,您会杀了我吗?”我低下头,膝盖微微抖动,我深吸一口气,心中的恐惧却越加深了,或许下一刻,奥哈王子就会拔剑。我的轻声呼吸变成了大口的喘息。

心脏猛击着我的胸膛,比之我第一次上台表演还要剧烈。

王子走了过来,他那双棕色的、沾满泥的靴子映入我的视野。1、2、3、4、5......我默数着,但一直没听到那熟悉的拔剑声,王子两只手握住我的手臂,我浑身猛地一颤,像是被剑砍中一样“贝林老师,起来吧!”

王子的身高与我接近,而我却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渺小,我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低着头,看着地面。

“抬起头来吧,贝林老师。”王子的语气是那么的温柔,怕吵醒了熟睡的婴孩般,此时,我竟为了与自己年龄不成正比的胆量而感到了羞愧。

我看着王子,用力挤出一个笑容,而他始终紧绷而严肃的神态缓和下来了。

王子的左手扶住我的手臂,右手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坐吧,贝林老师。”

“噢,当然。”我们两并排在床沿边缘,他转过头来,“贝林老师您觉得我会伤害您吗?”

“噢,这.......当然......我只是......”该死!我在说什么。我甚至想扇自己一巴掌,我连一句话也说不清楚了,天哪!我可是一位老师。

“或许我会,”王子,“我会杀了你。”

“王子!”我刚想起身,他伸手将我拦住,“没事,坐吧!您很聪明,从领主的故事里推测除了我的意图。的确,在皇家眼里,成为一个平民的学徒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一位尚且不算显赫的贵族,也不会屈膝为平民表演杂耍,何况我的身份又是如此特殊。”

奥哈站起身,将周身的衣服拉整齐,左手又放在了剑把上,“我一直主张‘以剑制人’,以前我赞许领主的行为。”

他朝窗口走了几步,将窗户拉开,一股子冷风的味道被风吹进来,我感觉整个肺部都活了起来。

“但在与匪徒生活的时候,我发现他们也是人,与我们一样的人。可他们大多时候都不笑,他们始终念叨以前的美好生活,他们也抱怨世界上的不公平。我想,一个快乐的人怎么会干这些事呢?”他转过身来,“或许我们真的错了,统治不是一种权力,而是一种责任,一种让子民幸福的责任,既然我们都是人,那么为了能让你们笑,我卖力的表演,又有什么可屈辱的呢?既然您在某方面比我优秀,那么,我向您学习,听您的教导,谁又能说这是错的呢?”

我站起身来,“王子,您会成为伟大的君王,愿诸神助你!!”世上怎么会有如此睿智的人!!我想这归功于王子对书籍的热爱,让他变得更易接纳新的思想,更愿意去观察周围的事物,去思考和理解。

“诸神作证,以我奥哈王子的身份起誓,我不会做出任何伤害您的事,”王子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在训练的地方等您。”

奥哈王子鞠了一躬,走出了卧室。

1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最后,王子秘密的离开了伍夏镇。

某天早晨我起来的时候发现床头放着一封信和一袋金币,信的内容大概不太重要,我已经记不得太清楚了,总之就是道别诸如之类的话。后来,我在吟游的路上也收了一些新的学徒,他们像我一样都是普通的市井小民,他们不像王子,没有太多可担心的,每天为了一路的新奇玩意、风景而开心,总是肆意的笑,挥洒自己的青春。

唯一遗憾的是,我的生命中再没有出现一个有着如奥哈王子一样深刻思想的人,那样的人总是愿意与书籍为伴,头脑的锐利来的比刀剑更加猛烈,一双眼睛总是不断打量着生活中的一切,他们从来不曾约缚自己的脚步,他们不停地前进、前进......直到生命的尽头......

他们是,诸神对这世界的献礼。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194,242评论 5 459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1,769评论 2 371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41,484评论 0 319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2,133评论 1 263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1,007评论 4 355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6,080评论 1 272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6,496评论 3 381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5,190评论 0 253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39,464评论 1 290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4,549评论 2 309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6,330评论 1 326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2,205评论 3 312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7,567评论 3 298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8,889评论 0 17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0,160评论 1 250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1,475评论 2 341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0,650评论 2 335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