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不被接纳被禁止的情绪,越是容易通过情绪化非理性方式表达,越发误解了情绪特性,这就是禁果效应。
对于情绪我们爱恨交加,总是希望事情顺顺利利,不要出现糟糕消极负面情绪,这当然是我们对于情绪的误解。之前我们说过,情绪具有生理结构的客观性、心理感受的意愿性以及社会环境的反应性,可是现实中还是误解很大,这是需要进一步澄清的。
一般来说,误解情绪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误解朱熹的话,“存天理,去人欲”,
二是误解情绪是不好的,消极情绪是糟糕的;
三是误解情绪与理性思考是对立的。
事实上,这些误解在于我们以讹传讹,浮于表面感受,没有从“本原层面”加以认知。比如朱熹这句话影响太深,我们东方文化本来就比较含蓄,对于情欲是万万不敢挑明光明正大说出的,朱熹的注解相当于给了权威例证,对于情绪欲望可意会不可言传,甚至意会都是万万不能的。很多事可做不可说,还有很多事能说却不去做。
其实朱熹的原意并不是要人们完全抛弃欲望,而是保持适度,他自己举例进行过说明,比如吃饭这件事情,吃饱饭是必须的,这就是天理,而追求美食奢侈消费,这就是人欲。也就是说适度情欲是必需的,也是自然的天理,过度贪婪才是要规避的。
人性是预期美好的,比如中国古代小说,以及许多脍炙人口戏曲故事,都是追求“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大团圆美好结局。社会化的道德习俗教化,这导致不由自主的一定排除私心杂念,乃至“狠斗私字一闪念”。“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原本比喻普通人而非贬义的“小人”,成了人人躲闪不及的“坏人”代名词。
事实上,我们有句老话说的很好,“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天下无孝子;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天下无好人。”这里必须肯定“心与迹”的区别,也就是心理杂念不是人为可以控制的,但是我们可以控制行为,而这里的“淫”原本就是过分的意思,却被后人一再发挥成了情欲万恶不赦的代名词。
也因此,历史上不缺乏伪君子,卫道士,一方面要求别人洁身自好,维持最高道德标准,另一方面自己却恣意放纵为所欲为,比如据说朱熹言行就不一致,张居正也是如此。道德原本只是要求自己的,不幸的是被用作严格要求别人,这才是“道德”这个词语的不幸。
由此导致人们惯性思维,情绪是不好的,欲望是可耻的,私心杂念是糟糕的,背离道德标准是可怕的,“只能好不能坏”成为根深蒂固想法,忘记了人性原本是中性的,评价别人都是在评价自己。推广开来,所有消极情绪都是可怕的,是万万不可以的,是竭力避免的。
所谓道德教化,换个说法就是理性的表达,是理想的期待,这个高标准严要求只有极少人做到,也就脱离实际。既然几乎没人能做到,好处就是掌握话语权的人可以恣意为之,超道德位置上,嘲讽做不到的别人,唯独忘了自己也是如此。更糟糕的是,这种理念把情绪与理性截然对立起来,认为凡感性的情绪欲望统统要被赶尽杀绝,导致不能接受感性情绪表达。
结果,越是不被接纳被禁止的情绪,越是容易通过情绪化非理性方式表达,越发误解了情绪特性,这就是禁果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