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个王者,不,还不能说是王者,算是铂金吧。
我曾是个铂金!但我掉到了青铜…还是青铜四…
一直以来,自以为是个文笔不错的人。
初中的时候,作文获奖,高中的时候写过几篇校报,写过几篇言情小说。那时候,我曾对我未来的路线非常明确——写作!
大概是自信的原因吧,对写作格外地喜欢。因为对写作的喜欢,也格外地喜欢阅读。
那个时候,偷偷在听不懂的物理课上看各种杂志,誊抄喜欢的词句片段是最有趣的事情了。那时候对阅读和写作极度沉迷,导致上一节物理课被罚站听课,脑袋低地能碰到桌子;下一节语文课,昂首挺胸,脑袋翘得能碰到天花板。
最开心的事就是月考过后,语文老师当众表扬作文,试卷的作文页在班里传阅和被贴到教室外面的优秀试卷栏里。总觉得语文老师看自己的目光里透着:emmm,此生是我的骄傲!emmm,此生乃旷世奇才!emmm,干得不错!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把这个爱好坚持到了大学,也许我就不会是现在这般的落魄样子了吧。
是的,大学之后开始变得散漫。
算学分绩的课程还会偶尔来个挂科补考,更别提曾经作为爱好的写作了。
(小声bb一句:什么没有挂过科的大学,是不完整的大学;什么大学不用学习,及格就行;这都是屁话!绝对是不够优秀的人用来自我安慰和自我麻痹的!要是真的信了这些话,就是个傻子!——来自傻子本人的血的教训)
(再小声bb一句:大学要自控!自控!)
(再再小声bb一句:emmm好,我们回到正题!)
刚开始的时候还好,写个社团活动的宣传标语信手拈来。
再后来,写个咖啡店的宣传海报要稍微费点力气,大概一个半小时。
再再后来,半天才可以完成一篇大概1000字的竞选稿。当然竞选失败了,原因不一定在竞选稿上,但从那个时候,有点开始畏惧写东西了。
到最后,写一篇简单的游记都不知道该怎么下笔。
大学四年,读过的书不超过十本,做的誊抄也不满一本。写作水平一落千千万万万万万丈,不敢动笔成了对我最大的侮辱。
到现在,写这篇,额,emmm,随笔?杂谈?记事吧,还是叫血的教训好了。
到现在,写出这篇血的教训的时候,我的脑袋都还是混乱的,混乱的一批,比我早上吃的炒肝儿还混乱。(也有可能是炒肝儿吃多了,脑袋里都成了炒肝儿。认真脸。)
其实,昨天之前,我本以为我这一生可能也就吃吃饭,吃吃饭,吃吃饭,上上班,睡睡觉,睡睡觉,睡睡觉就这么熬过去了。可直到昨晚,我觉醒了一个欲望,一个浪迹天涯的欲望!我深刻地意识到一个问题,我的荷包是空的,它比我的脸还要干净!那我怎么浪迹天涯?!顿时我心如滴血。。。
所以,你明白,我为什么要叫它血的教训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