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第三者出现的原因有三种:第一种是个人成长的问题,第二种是父母溺爱的问题,第三种是两人之间的问题。
第一种是个人成长的问题。未曾充分成长的人是不适宜结婚的,这点很多人都懂得说,可是内在的意思却不是很明白。适宜结婚的人必须身心都具备足够的、良好的能力:生理上的能力有了,能够生孩子;经济上也可以独立生活,于是结婚。但是如果心理的能力欠缺,而又生了孩子,孩子会活得辛苦,他们自己辛苦,身边的人也会跟着辛苦。世人忽略了心理健康的重要,其实几乎所有的婚姻问题都是由于心理能力不足造成的,生理问题往往也是由心理问题引起的。
所有的人在孩童时代,都必须在父母眷爱之下成长,成长就是有能。
人生十项”的概念和技巧。一个人一生中所做的事,可以凭性质区分为十个项目:精神、修养、健康、学问、爱情、家庭、朋友、社会、事业、财富。。成功快乐的人生,不能在只有其中部分项目高分,而其他项目低分的情况下达到。事实上,分数低的项目就是一个人的困扰来源。成功快乐的人生,只有在所有项目都维持在大致相近的分数时才能获得。社会上有很多人拥有大量财富而没有健康的身体去享受它,还有人事业成功但家庭破裂。这样的人不会有真正成功快乐的人生。
成长过程中没有培养出健康心理的人,会有一种“自我价值不足”的表现(请参看上述的NLP书籍),简单地说,就是欠缺自信、自爱和自尊。这样的人,很在乎别人怎样看他,极力向人证明自己有能力,当同辈们已经成家立室,他也必须证明自己不比他们差,也会追求女孩子,找到一个人跟她结婚。这样的婚姻,在意义上只是“人生里必须走的一
我不会替任何人做他们人生里的决定。人生是一条需要不断做出选择的路,每个人自己做决定、自己承担后果。一个人的确有权把事业放在婚姻之上,也可以为婚姻而牺牲事业,这不是我该管的事。只要那个人因为自己的决定而使人生中不断地有更多的成功快乐,谁都没有资格去批评他。
对于那两位年轻人,我只会引导他们找到新的角度去看他们自己的问题。在他们各自的人生里,把事业和婚姻放在一个什么位置,哪个高一点。在结婚之前,若有很吸引人的事业机会出现,他们会考虑结束恋爱关系去接受那个机会吗?如果男方真的接受这次机会,搬去北京工作,每两三个月两人才可以见面三四天,一年后、两年后、三年后两人的关系会变得怎样了?有些什么方法可以做到两者兼得?如果男方
继母对儿子):“我不是你的妈妈,我也没有办法做到只有你的妈妈才可以为你做的事。但是,我会尽我的能力去为你做一些事,让你感受到这个家庭的爱、温暖、保护及和谐。我希望与你有好的、愉快的沟通。我会尊重你在这个家庭中的位置和权利,就如同我尊重你妈妈在你心中的地位一样,我希望你也能同样地尊重我。”
这样,新的伴侣没有侵占孩子妈妈在家庭系统中的地位,能够与孩子建立融洽的关系。若孩子的妈妈愿意的话,新的伴侣可以参加一次丈夫、孩子与亲生母亲的三人聚会,让孩子看到四个人之间的和谐和接受,孩子便会更安心了。
新的伴侣可以对孩子的妈妈说:“谢谢你给我机会照顾你的孩子。我不能给他只有你才能给他的东西,但我会尽我的能力去为他做我可以做的事,使他得到最好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