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始终记得和他相遇的那一天,在看不见面容的情况下,一眼万年……
他就在我毫无防备之间,闯进了我的生活。
如果把我之前的生活比作一潭死水,那他的出现则让我泛起了阵阵涟漪;原本在我眼里灰色的天空也出现了五彩斑斓的颜色,我好像一下子就“活了起来。” 从过去死寂的生活里站了起来。
他叫我感受到了世上最美妙的感情,叫做“爱!”
不同于友情,亲情。是一种别样的滋味。叫你时时刻刻在幸福与难受之间挣扎。在此之前,我从未有过如此的感受,也对爱一无所知。
在与他相遇之前,我自认为我是永远也不会爱上一个人的,因为那对于我来说太过于愚蠢,把自己的感情都倾注在一个随时都可能离开你的人身上,每天患得患失,没有自我,这是多么可笑又愚蠢的做法!在那以前,我也从未想过我会有想和一个人结婚生子的想法,我认为这比爱一个人更傻更愚蠢,可这一切,一切的一切,都在他出现以后被全盘推翻,从前辛苦垒起的高墙,在他的一个眼神之下就顷刻间轰然倒塌。
就像《洛丽塔》一书中的话一样:“我看着她,看了又看,一生一世,全心全意,我知道,就像我必死无疑一样的清楚,我是如此爱她……她可以褪色,可以枯萎,怎样都可以,我不在乎,但我只要看她一眼,万般柔情,便涌上心头。”
从前看这边书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毫无波澜,如今的感受却如此明显,他什么都不用做,只要他在哪,一个眼神便足以让我沦陷。我爱他,这种感受是如此的强烈,时时刻刻的敲打着我的内心,一下,又一下,竟一刻也不肯松懈!
在过往的那些年里,我从未有过如此的鲜明的感受。就像飞蛾明知自己会死却还是义无反顾的向火扑去的感受。如今,我亦如是!但我的勇气却始终缺乏。
我一直是一个不太会表达自己的情感的人,我害怕自己一旦把这些宣之于口,就会失去这一切,所以与其这样,即使他不属于我,我也只要可以看着他就好,即使永远不说出来。
我不敢说自己爱的有多深沉,但我已经在爱他,不管他从前如何,现在如何,以后如何,高矮胖瘦,贫穷丑陋,我一如既往!可我却不敢告诉他,我害怕一旦说出来,他就不在属于我,在这一刻,我好像变成了许多陷入爱情里的女人一样患得患失和忧虑。但人不就是这样吗?总要经历过才是完整的人生,我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做过的任何一件事,现在,也如是! 我好像在这一刻又徒增了几分勇气,一半是自己,一半来自于他!
他说跟着他就是在赌。可人生本来就是一场博弈,两个人在一起更是一场豪赌,有人输,有人赢,输了的退场,赢了的就永久的站在那儿。这不是常事吗?而我们的赌局才刚刚开始,中途怎能撤退呢?
从他出现开始,就已经开始慢慢的把我渗透,一开始只存于表皮,慢慢的就侵蚀进了我的血肉,栖息在我的心口,与鲜红的血液混在一起,透过心口的皮肤显现出来,变成一颗火红的朱砂痣,紧紧的贴在哪里,不会消散,即使有人用刀把他刮落,他也会留下不可磨灭的疤痕。
不管我是不是你的白月光,但你却是朱砂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