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阅读是为了享受,来取悦自己的大脑;阅读是接收,得到作者告诉我们的某些信息,可这些都是被动的,你有试过慢下来,主动去思考一篇文章吗?在这个快餐化阅读时代,如果你不能第一眼得到我的心,那么你就否让我看了,这大概也是网文盛行,名著沉寂的原因,可名著包含的思考量,为我们所不耐烦,却是我们不可估量的。
记得我还是少年时,虽然长相算不上闭月羞花过目不忘,可臭脾气还是数一数二能够让人咬牙切齿的,这主要体现在我高中中二时期写文章的倔上,那时候老师一直碎碎念的告诉我们应该怎样写作文,我还记得她说,你写一篇文章应该让读者知道你的意图,你想要表达的观点,让读者知道你写此文的目的。年少的我很不以为然,我觉得哪怕是给老师阅卷的文章,都一定要写出自己想要的深度,当然那些年我的文章只被贴上了故弄玄虚,观点模糊的标签,我不怪老师,只怪我不是鲁迅之类的大拿,没资格让别人花时间分析我的文章。可直到今天,我死皮赖脸写着文又活了这么多年,我依旧觉得一篇好的文章,所得的收获应该是自己感悟出来的,而不是作者白纸黑字告诉你的。
一篇好的文章应该具有一种引导人思考的品质,就像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凯特,我认为哈姆凯特最成功的地方就在这里,他用一个故事打开了一千个不同的大脑,去为这个故事续写了一千种不同的解读方法,何其成功。我这人看书就有这样的毛病,凡是读者白纸黑字告诉我的,我都懒得继续往下看,因为他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已经告诉我了,接不接受才是他留给观众的事。现在的文章多抱有一种说服倾向,我让你相信我的话,或者我让你感受到我描写的氛围了我就成功了,可这样的阅读,如果运气好能够让你得到某些知识经验,运气不好只能是浪费时间,而能让人思考的文章,每个人的所得都应该是不一样的。
十八岁之前,我喜欢看那些有功底的文章,所谓的功底包括精心修饰的句子,恰到好处的布局,新颖别致的词汇,这些都能极大的取悦我的眼睛。十八岁以后,我更看重那些修饰词后的名词,我开始明白,一个故事,华丽的词藻只能取悦一个人的眼,不能打动一个人的心。那么打动人心的是什么呢?是那些描写悲情时的一万种写法?还是描写喜庆时运用的新颖别致的词汇?
谈谈我看文的癖好,我很喜欢一部电影的讲述手法,相信很多人也看过,《二十二》,用锋利的文字写隐含的感情,全篇没有悲情的叙述,没有卖惨叫痛,可他讲故事的方法让每个人都感受到了痛,文章也一样。能够让人思考的故事,不是铺天盖地的告诉你我要说什么,而是作者写百分之二十,剩下的由读者自己思考。你是一个学生,就有学生这个年龄的收获,你是一个商人,就有商人这个身份的收获,尤其是讲故事,好的故事是没有结尾的,结局自在思考。
最后愿你读到的每篇文章,都能调动你的脑细胞,思考故事,思考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