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客观现象,即外在于人的自然界,这个自然有其自己的规律,是不随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比如,只要具备气象条件,天就会下雨,不管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环境下,也不管人们这个时候是否需要下雨。
自然的另一种含义是人的态度,即人对那个外在的客观自然界是对抗还是顺应,顺应就是自然而然,顺其自然的态度,反之就是对抗和拒绝的态度。
显然这是两个不同范畴,一个自然独立于人之外,一个自然是人对自然的态度,这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但往往被人们将两个不同含义相混淆。
有些人会把自然界那种自然认为是人应当有的态度,比如,天人合一。有些人又把自己对自然界的态度,认为是自然界本身具备的规律,比如,我们要求自然界任何现象都要服从人的认识和需要。
显见这两种认识方法都是不正确的,自然与人对自然的认识态度,既然是顺其自然、接受自然的天人合一思想,其实也忽视了人和自然属于不同的类别和范畴,本质上是两个实体,两种事物,如何合得起来?
那种忽视事物之间区别的唯心主义认识论,只会导致空想,对世界的改造和发展是没有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