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得以产生的前提是人类的心理具有某种不可违背的规律性,因而心理学可在掌握人类心理规律的前提下,对其施以规导,使其行为和心理保持在一个合适的限度内。但这是否意味着心理便是不可改变的,只能是受规律役使的无自主性的被动状态呢?正如道德有高低,高道德是对大众道德的突破,同样心理也有平庸和升华,心理的升华便凝结为灵魂的自觉抑或精神的自主。这种改变和突破是可能的,但却需要源源不断的生命力将其托承。除了极少数的天才具有生命力的自我涌现外,大多数人只能依靠长期的文学滋养来刺激生命力的颤动,让被凡尘琐事埋没失去知觉的生命力重现,一次次的激发直至其生命力可以自给。
文学对生命力的每一次激发都是精神抑或灵魂对心理的一次反叛,当生命力得以自给时,便是精神得以自主的胜利。
从心理学上来讲,求生是每个人的本能,是不可改变的,是一个内在的生物性规范,即面对死亡每个人都会恐惧进而反抗或采取各种措施来自救。但纵观历史,舍生取义者有之,泰然自若、视死如归者亦有之,由此观之灵魂抑或精神总是大于心理的。所谓的心理也只不过是对长期刺激性反应的一个重复性记忆,经历多了便会成为一种无意识的惯性行为,从其深层而言心理只不过是社会规制下的一种内在无意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