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家里来了个姑娘。她妈和我妈的朋友的姐姐有点什么亲戚关系,来上海,在我家借宿一晚。
吃完晚饭,总要聊个天。我就多问了一句:“有男朋友了吗?”被戳中心事,姑娘梨花带雨给我说了两小时。
总结起来,就只有一句话:她喜欢一个内向的学长。三年了,学长一直若即若离。
陷在爱情中的人,会把那个人眨得每一次眼睛,扬起的每一次眉毛,都记得真真切切,再掰开揉碎了琢磨清楚,这么做,他到底有什么特殊含义。
因为那天她住在我家,我也没法起身送客,只能打着哈气,煮了杯咖啡,撑着眼皮,听着她唯美韩式爱情长剧。
在我歪在沙发上,真的快要睡过的时候,终于她讲到进行时了:
学长今年毕业了,来上海工作。她这次找了个借口来上海,根本就是为了来跟他表白。她已经打听好了学长的公司地址,打算明天去惊喜。
我在梦里面坐直了身子,意识有点模糊,冲口就说:“别去,去了受伤的还是你。”
坐火车来和自己的男神表白,小姑娘也不知道自己给自己打了多少气,被我这么当头棒喝的,一下子就瘪了,蜷在了沙发里。
我已经完全醒了,站起来点了一支水之清澈的线香。
已经过了凌晨,房间里面静得听得到茉莉花在窗口败落的声音。
姑娘才21岁,年轻的脸在暖色的宫灯下,发出珍珠一样柔柔的光,黑色的眼睛绒绒地暗,一绺黑发飘在脸前,低着头说:“可是,卢璐姐,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他。”
我点头喃喃地说,“我怎么能不知道?”
我的人生开始于一段不怎么成功的初恋。
学校大几级的男神,背影被我仰望了很多年,但是我从来没有期望过有什么交集。他离校之后,一次偶遇,他居然能叫得出我的名字,还知道我的年级。
其实,男神虽然帅,但不傻更没有失忆,学校里能叫出名字的妹子,没有五百也有三百吧,尤其像我这么好记得的名字?
可是陷入爱情的妹子,智商根本为负数。从那开始,他若即若离的走进了我真真切切的生命里。
男神过生日,我买了一本精美的本子,写了一篇文章表白,还起了个文艺的名字《十六岁的雨季不再来》。
那个时候,日子很慢,没有微信,没有邮箱,也没有手机。在本子送给他之前,我们就约好,转天他来接我晚自习。
晚自习之后,同学们都散了。我一个人站在公车站上等。
仰头看法国梧桐的叶子映在暖色的路灯里面慢慢地摇,一种昏黄的温情。我的手很凉,脸很热,心忐忑不安。
我不知道,他还会不会来,就算来,是不是只为了来给我说“bye-bye”。
当我们过分在乎结果的时候,等待也变是一种美好。至少在等的时候,我还可以说,“这件事情还有成功的可能。”
他终于来了,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跑到我跟前一下子停住了,我们对望着,我在笑容爬满了眼睛之前,红着脸低下了头去。
我们在初秋的晚风里面,一起走了两个公交站,他在我上车的那一刻,把本子递给我说:“你要把字练的更好看一点。”
我在黑黑的公车里打开那本本子,看到他在我文章的后面,写了很多字,却看不清楚他写了什么。
我只能等到公车到站,打开车灯的那一小会儿,赶快的读,读不完要等下一站。那一份急切,犹如磅礴大雨,让我幸福的窒息。
如果这是开始,总是美好到一塌糊涂。
从这一天,我们开始交往。他住在城市的一角,上班在另一个角。一周可以见一次,是他提前下班赶过来接我晚自习。
在不能见面的日子里面,日记本成了见证。我写完给他,他写好给我,虽然说我写得多,他写得少,但是总会记下点情绪。
如果这是段恋情,过程简单到一清二楚。
几个月后,我们有了一个小小的争执,为了另一个对他暗恋已久的女生。他有解释:“我认识她,但是没有任何交集。”但是,我不相信。因为我不安,我嫉妒,我自卑,我焦虑。
我们下次见面时,他给我那本快写满了的本子,让我保证,一定到家再看。我下车狂奔回家,上气不接下气的跳上楼,翻到他最后写的那一页,寥寥几行,只记得最后那一行是:
“游戏的初始,只不过我在两个纸团中间,抽到了一个’玩’而已。”
这句话我反反复复的读了好几遍,才明白他的意思。其实故事还没有开始,我就已经明白结局,只不过不想明白而已。
如果这是个故事,结尾悲痛到一触即溃。
在后面的几年里面,我们还有零星的联系。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是我去了法国以后,回国度假。
那个时候,他正在失恋,他爱的女孩不要他了,悲痛欲绝,只想跳海。
我们在青岛夏夜的海边散步,他带我去他们常去的餐厅,坐他们常坐的位置,点他们常吃的菜,讲他们点点滴滴的往昔。我看着他,看到了过去的自己。
原来,这一辈子他从来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更不要谈爱。也许他根本就没有抽中过那个“玩”字。有那么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面前,为什么不试试?
在他那里,我只不过是有过一次转正机会,有待考察的备胎罢了。我所有的努力,对他而言,都是不值得一提的轻而易举。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表白。
我鼻青脸肿,眼冒金星的明白一个没人告诉过我的道理:
爱情不是努力,就会守得云开见月亮。只怕云开的时候,月亮早早就回了家,洗洗睡了,天亮了。
我们活在一个剩女泛滥的时代,常常有人把那句老话抬出来: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张纸。幸福要主动争取,青春不要留白。好像女人不主动,就会变成毫无主见的墙头草,错失良机。
可是到底什么才算是“追上”?
追上=爱上,女人这么想。
追上=占住,男人是这么想。
结论:女追男≠男追女。
爱情是一种化学反应。
科学已经研究出的部分是,爱上一个人,大脑会产生一种物质叫做“多巴胺”,让我们腾云驾雾,幸福难耐。这种感觉是这么好,让我们不由自主的希望天荒地老,从此天天都活在云端。
科学还没有研究明白的部分是,我们为什么会爱上这个人,不会爱上那个人?为什么会在这个时间爱上这个人,不能换一天爱上同一个人?
有太多可以造成影响的因素,没有人能控制。
“一见杨过误终身”,这么明确而强烈的感情,在现实中,发生的概率还是比较小的。
有大多数在一起的情侣们回忆他们的初见,第一眼无论爱上还是没有爱上,心里会觉得这个人有点不一样。也许是心动,也许是讨厌,也许是害怕,也许根本就说不清楚是什么,可是就是有点不一样。
然后各自心怀鬼胎的凑在一起,朦朦胧胧的试探心迹,猜来猜去的日子,可能是爱情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文艺的犹如写了八十回还没有写完的黛玉和宝玉。
如果爱情都是这么美丽,那怎么还能有趣?
如果爱情都是这么稳妥,那一定不会美丽。
当有一个人先爱上了另一个人之后,怎么办呢?
男人和女人存在的目的不同,构造不同,用途不同,逻辑不同。
陷入爱情,除了自己看不见自己那张面若桃花却卑微的脸,谁人不知你的心意?
那个长久保持若即若离的人,不是他需要时间考虑,不是他在考验你,也不是他根本没有朝你看,而是你根本就没有走进他的心里。
的确这世上有心里喜欢你,可是内向害羞到,要等到你去表白的男人。可是我不相信,在未来的人生中,面对人生中各种激烈的纷扰和争端,没有任何主动攻击性的男人,可以勇于承担,积极应付,成为一个好的老公。
事实上,爱情不是一个执著的钻土机,只要低头拼命的努力,就会有期望的结局。
爱上了摇手不及的男神,千万别急着海誓山盟的表忠心,忠心留着到手之后,让他表。
爱上了遥不可及的男神,第一步要先知己知彼,搞清楚习性,然后再想想怎么撩。
汉语真是精妙,我一直觉得“撩”比“追”更贴切。
追是四肢发达的体力运动,一个拼命跑,一个死命追,慌不择路,穷凶极恶,朴实到家。
撩可是个脑力技巧,从左到右,从东到西,若有若无,欲说还休。
话,是一句一句的说,但是都是有内容没把柄,带着个钩子,勾人魂魄。
“撩”是一种类似学骑自行车一样的技巧,一旦学会,就算长期不骑生疏了,拿出来练练,还是可以应付。
理是这个理,掰开揉碎了,我已经口干舌燥的说了个明白。到底怎么撩,就别指望我这个已婚多年的中年妇女分享什么秘笈。
真是不知道怎么撩的,请去度娘一下“王娇蕊”,那手法,那段数,那叫一个如火纯青,近百年来无人能及。
爱情不是独角戏,再爱一个人,也不可以一心死磕,勇往直前。
所有死缠烂打纠缠无度的爱情,与其说是爱上那个男人,不如说爱上了自己的爱情。
就像最经典把妹电影《全民情敌》里面Hitch教的那样:
接吻的时候,绝对不可以整个人都扑上去。把情景和环境都铺垫好了,头伸过一半要停下来等,等着对方有回应。
洗衣服,做饭,打扫房间加外加指天发誓的说:“我是你的人”。这都是老婆们的份内工作,只要撩到手,你们有一辈子的时间。
男人的命理上写着两个字:“捕捉”。唾手可得的东西,绝对没有捉到的值得珍惜。
欲擒故纵,狡兔三窟。
男人要撩,千万别去表白,这是一个严肃的技术型问题,和女人独立,女性尊严,女权主义完全没有关系。
若非要表白,不表不行的话,请说完就走,不带走一片云彩。赢不来爱情,至少还有尊严。另外最好找个大雪天,你走到人影无际的时候,总还能留一串脚印,让他追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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