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作为中国传统文学中的重要成员。它诞生的时间最早,但同时也是最不好理解的,如何理解诗,如何受用诗成为重要的课题,因此“诗言志”这一观念的产生就很好地解释了以上难题。诗言志不仅对诗歌理论有直接的启发,而且对中国古代文学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难怪朱自清先生在《诗言志辨》中说它是中国古代诗学的“开山纲领”。历经久远,诗言志最初的含义也已经发生改变,但在诗言志中,个人认为是有情有理的,诗言志只有在情与志的完美结合中才能发出更大的作用。
一、历史中的诗言志
“诗言志”出于《尚书•尧典》:“帝曰:夔! 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 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
这句话充分体现了古人诗乐不分家的观点。诗,在其初生阶段,不是作为一种文学样式,而是与歌、舞结合在一起,作为祭祀的一种仪式。然而,许慎的《说文解字•言部》:“诗,志也。志发于言,从言,寺声。”根据闻一多先生的考证,诗与志本是一个字,志有三重含义,记忆、记录、怀抱。《诗经》是最完整最古老的一部诗歌总集,它集中体现了诗言志的理论。如《魏风•硕鼠》以冷嘲热讽的笔调形象地揭示出奴隶主的寄生本性,唱出了人民反抗的呼声;、卫风•伯兮》等表现了思妇对征人的怀念;《秦风•蒹葭》表现了男的和女的之间如梦的追求。到汉代,人们对“诗言志”即“诗是抒发人的思想感情的,是人的心灵世界的呈现”这个诗歌的本质特征的认识基本上趋于明确。《毛诗序》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情志合一,两相联系,比较中肯而客观。
二、“情志,一也”
从本质上看,诗从礼乐制度的一部分,下降为个体抒情言志的艺术样式。从功能上看,诗从政教功利的教化工具转为个体的生命歌唱。对赋、比、兴的认识,从美刺讽喻的教化手段转为对诗的审美本质的把握。孔颖达认为:“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一,昭公二十五年)照这种解释,“志 ”并不是人心中固有的、静止的东西,而是 “情动”的产物。情志因人而异,诗亦如此。不论是表现政治、爱情、欢悦、悲痛,不论是士人之所歌咏还是民间的劳动号子,都是言志抒情。《诗经》,原本也是民间的深情之作,只是后为了儒家教化之用,变了风味。那些言志的话语,哪一个不是发自心底的感叹。
诗,只有将缘情、言志相结合,强调诗歌既应反映现实,为教化服务,重视其社会作用;又应感物吟志,情物交融,突出其抒情性;情志并重,功利性与艺术性两不偏废。这样比较平和的观点,既是个人的志趣所在,又能将社会功用凸现出来,不偏不倚,朴实自然,才能品味到中国诗学的恬淡风味,进而拥有更深刻的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