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愿意为时代死去,但可以为姑娘死。
------路内
我十八岁时,和路小路一样有一种很真实的错觉,以为生命起始于十八岁。那一年我常幻想着自己应该去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或者去做一件独一无二的东西,以此来彰显我生命的与众不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十八岁、二十岁只是一个符号,代表青春和年轻。而对于正当年纪的我们来说,那是一种成长的狷狂和青春的迷茫,是我们一生中,最激情最热烈的岁月。如果一个人没有在十七八岁的时候洒过热血,为自己的人生叛逆追求过,那我想他这一生都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了。
在《追随她的旅程》中,路小路是一个即将实习的十八岁技校生。那真是无所畏惧的年纪,又伴着动荡的九十年代,路小路在那里洒下了青春的热血。有人评论路内的笔下的路小路,填补了文学上技校描写的空缺。是呢,九十年代路小路的青春,过了二十多年,也和我们一样,打架逃课追女孩,一样的热血又一样的迷茫,青春,它从来就没有年代隔阂的。
和路小路一样,十七八岁时我也看过许多书上说,而且当真了。比如,如果十七岁的时候没有爱过一个人,你就再也不会爱了,尔尔之类的。但更刺激我神经的,是关于生物学上看到的一句话。它说,十九岁,是人体细胞开始衰老的时候。这对于我来说是种打击,前十八年我他妈都在盼着自己早点长大,而现在却有一个科学依据告诉我:你长大了,现在你要开始衰老了。于是我迫切的想要抓住一些东西,也不管它是否抓得住。
年少的时候,你一定喜欢过一个人,你觉得你可以为她做任何事,只要看到她,听到她说话,就很满足。路小路很幸运,在他青春兵荒马乱的时候,他遇到了于小齐,那个长得像她前一个暗恋对象的女孩,他追随着她,却只是追随,不是追求,她成了她记忆里的一个点。更幸运的是,路小路遇到了喜欢他的女孩曾园。她信任他,赞赏他对自己闺蜜于小齐的喜欢,出钱替他摆脱麻烦。不过她也只是从路小路的身旁路过,再次成为他记忆里的一个点。
路小路的哥们杨一爱上一个会写诗的女孩子,但他太幼稚太没有责任感了,他同她在火热的青春里热烈的爱过,但他还是失去了她。多年后他仍旧对她恋恋不忘,女孩说:“其实你根本不是我爱的那个人,只是在那个年龄上,我爱上了你。”不知这是否能回答路小路的问题,从喜欢一个人变成喜欢另一个人,往往只是一种成长。这是大多数人的青春爱情,在那个年纪热烈的去喜欢过一个人,但过了那个年纪,又用另外的方式去喜欢另一个人。我们记住的,是当时的那段感情,而不是那个特定的人,我们把它叫做青春记忆。
总有一天,所有的一切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涌进黑暗的下水道.我们所能记住的,只是青春曾经来过。我一直在说路小路很幸运,其实我十七八岁的青春也没那么差劲。看《少年巴比伦》时,我遗憾没有遇到白蓝。但可能再过几年,我也就不会这么觉得了。时间在流逝,我们那些悲伤空虚的情绪也会一齐消逝了。路小路曾和自己的语文老师老丁探讨过:“我觉得,年轻根本不是优点,而是……是一种残疾。”路小路说青春是一种残废,什么也干不了。我们都曾这样想过,我已经长大了,可是我一事无成,一无所有。我们想象着去做一件了不起的事证明自己,可是很多人直到老不都是这样过得吗?
老丁对路小路说,要好好地活着,还这么年轻,不要像他一样,起初像个孩子,然后就老了。没有自己的青年时代。在漫长的时间中不是只有逃命这一条路,还有其他路可走。是啊,青春那么短,还不等我们想明白,它就过去了。只留下我们去追随她曾经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