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就能滿足日常需求,那為什麼要寫字?除了其紀錄的功能,這種含蓄的表達方式還有什麼意義?
在精準的文字,優雅的修辭包裝下,你所表達的一切彷彿更有意蘊,所透露的感情也似乎更為深沉。相比起文字隱約的美,言語太粗暴直白,缺少了嫵媚。
神秘感,往往叫人欲罷不能,引人想入非非。一本好書最誘惑讀者的不僅是其內的真知灼見,更是使人有無窮幻想的描繪。
能發人深省,文章才有意義。
如果把故事赤條條的搬在紙上,那只是新聞稿,而出色的文學都致於影響,它們展現出作者的胸襟和人生觀,再加以讀者自身的悟性和經驗,就能調配出獨有的體悟。
所以,寫的人要厘清自己的價值觀,而讀的人要清晰自己的信念感,才能避免文字成為洗腦的工具。
以話傳意,無人不曉;以文勾魂,卻需琢磨,需配合作者的薏心,讀者的敏銳,一半是功力,一半是緣分。
我猜,人的魅力,鐵定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