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三支钢笔,倘若按年代计算,年份最近的一支也有六年了,那是公司为庆生的员工派送的礼物。牌子我仍然记得很清楚,是——毕加索!我之所以记忆清楚,那是因为第二支钢笔也是毕加索牌儿的,那是婚后妻子送我的第一次生日礼物,好像花了几百块。我当时觉得一支书写工具花去如此之多钱财,未免有些奢侈了,但是这支毕加索承载着的爱意自然很是贵重,当然无法用金钱来衡量。而今过去了十年,这两支毕加索钢笔依旧尘封静躺在礼盒里面,偶有翻找东西,我还会不经意地打开礼盒抚摸一二。这两支钢笔一黑一白,静静地躺在盒里光滑的绒布上,崭新如初!“毕加索”三个艺术字,曲扬飞驰,似乎在雪白的纸面上刻下的岁月的痕迹。那位大洋彼岸闻名遐迩的画家自然无从知晓,他的艺名作为钢笔品牌蜚声笔坛。然而这样泛着洋味儿而又艺术斐名的钢笔我却几乎未尝使用。古谚曰:“人不如故,衣不如新。”于我来讲,这第三支钢笔便是人——我的故人,我的挚友!春去夏来,秋黄冬白,它无时无刻不与我朝夕相处!
这第三支钢笔是上海英雄牌儿的!也算是当年的老牌子,质量没得说!可是关于它的样子,我有必要向亲爱的愿意关心它的读者说清一下。这支英雄钢笔是纯不锈钢,整个笔身亮琤琤的。从头到脚垂直笔身圆柱中心有着极细的螺纹痕迹,握笔在手,轻盈舒适。夏天书写出汗从来不滑手。笔身整体虽短,却很是符合我的审美要求。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喜欢短小精悍好用耐用的钢笔,写起字来似流水一般顺畅,字迹连贯清细。如果在上课时给课文备注注解,上下段落行距有限,丝毫不影响它发挥。倘若注释的文字较多,可以将钢笔翻转,用笔尖背部去书写,那样的话,字迹就可以更加细小了!蝇头小楷不过如此尔,呵呵。
可是你要是问我这支短小精悍好用耐用的钢笔又是怎么来的呢?我却一时不免羞赧,如果可以的话,换作孔乙己的话来讲,哎——读书人的——怎么说呢?
起初我一直都是在用钢笔写作业,写字,写日记。随着时代的步伐,貌似钢笔渐却用的少了。油笔被钢笔代替,钢笔被中性笔代替,再者过去了些许年,大家似乎被电子产品捆住了双手。两个手捧着一个手机或者平板电脑,抑或直接坐在电脑面前敲打文字。甚至于后来智能语音技术也发达普及起来了,诸多软件和客户端都有了语音技术,好多紧跟科技时尚的人们都学会了按住按键说话,这样就可以很快在屏幕上输出自己想要打出的文字来,不得不说是科技的进步。省却了书写的功夫,解放了双手,也顺道儿撂倒了钢笔。当然在正式场合,商业合作,重要人物签字,似乎更加注重书写的仪式!这样以来钢笔似乎又代表了一定的场合和人物,在重要的时刻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不管别人怎么使用,我仍然喜欢手写的感觉,特别是用熟悉的钢笔书写。虽然我也喜欢在电脑上敲打文字。更多的时候只是觉得在电脑上用电子书写可以方便修改和排版,也易于保存和整理,能够减少誊稿的麻烦。但是手写似乎更能带给我灵感,能够带我回到过去悠慢的时光里。虽然有时笔辍不前,满满一张白纸只有寥寥数笔,却是索肠刮心得来的文字。正是这些简单直抒胸臆的文字带我回味那家书抵万金的人生百味。信的一头是写信者急报平安与问候家人的急切期盼,另一头是收信者焦急的等待和收信后的喜极而泣!啊,人心之间的沟通,都用这笔端诉诸于鸿雁。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书写工具,自打有文字以来,原始人便在石头上龟甲兽骨上用石头刻画,用刀具剜镌;王羲之用毛笔在宣纸上挥毫写就《兰亭集序》;法王路易十四用洁白轻盈的羽毛笔写给无数情人无数煽情的情书;当代人用钢笔记录下自己的心结与情愫!但是你不能说工具只是工具!它在完成自身功能用处的同时,也陪伴着它的主人度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在皓月下,在寒窗里,在烛光摇曳中,哈着白气暖着手,奋笔直书,完成每一份文字工作。这时候的钢笔如同红烛一样,也有油枯灯尽的时候,甚至是寿终正寝!永远地躺在抽屉里,无法再陪着它的主人砥砺前行。
我很庆幸,这支不锈钢身的英雄钢笔至今仍然宝刀不老,仍然可以书写自如!只是算算这日子,匆匆地过去了二十有二个年头。曾如同我身边朝夕相处的同学一般!不,甚至比同学都亲切。恍惚二十个春秋还频频联系的同学又能有几个呢!如今我忽然在笔筒里看见它,禁不住的将它取出来,仔细地放在手心,爱怜般揣摩它。仿佛十七岁的初中时光又回到了眼前。在清晨的语文课上,跟随老师的板书,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地写下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的诗句来。一格一格,一个一个文字填满了笔记本,无数的知识都在它的耕耘下,灌溉滋养了今天的我!
我要感谢它,珍惜它,如同我的挚友!我要收藏好它——承载着我苦涩青春记忆的钢笔,不但要继续承载我心底的思念,还要默默陪伴我在橘黄的灯光下娑娑摩擦,直到那沙沙的声音在泛黄的纸业上写出一段段的文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