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业是诚信行业,近年来发生的许多会计造假事件,使会计的公信力受到严峻的挑战,对会计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不利的影响。因此,以诚信为本,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共筑“诚信”长城,已成为当务之急。
“诚信”是我国传统道德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商界自古以来就有“以诚立业、以信取人”的传统。所谓“信”即“人”从“言”也。俗话说:听其言、观其行。所言成真即是“诚”,“真实不欺”即为“诚”。在集孔子思想精华的《论语》一书中,“诚信”占着基础的地位。孔子说的“一日三省”中有“两省”即“诚信”:“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唐代魏征把诚信说成是“国之大纲”,足见“诚信”一词的使用,已经不再基于“诚”超越层面的本体论意义,而是从规范层面取其“诚实守信”的基本意义。但是,细细推敲,“诚”与“信”的规范意义仍然有着不同的含义。“诚”更多地是指“内心”,而“信”则更多地指“外信”;“诚”更多地是对行为主体的单向要求,而“信”则更多地是对社会群体提出的双向或多向要求;“诚”是对经济主体的道德描述,而“信”则是对经济主体的行为描述。“信”字,又是由“人”与“言”部组成,暗含言与行分离的可能性。会计诚信,则具有信任和真实的双重涵义,前者是指一种特定的诚实,强调守约重诺;后者即提供真实会计信息,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和企业的财务状况。由于诚信是基于主观的倾向和愿望之上的,没有足够的客观根据,授信者与受信者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对称性。因此,诚信是一个主体主动、积极的行为倾向,而不是被动、消极的行为。
会计工作担负着向社会提供真实会计信息、如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结果的一种责任。会计诚信作为企业委托———代理关系的重要一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只有会计做到诚信,才构成企业之间互相信任的基础。诚信是一切信用形式的共同基础,也是人类社会成为有秩序的共同体的基础。经济学家阿罗认为,诚信是经济交换的有效润滑剂,世界上很多落后的经济可以通过缺少相互信任来解释;赫希则认为,诚信是许多经济交易所必须的公共品德;社会学家也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解释诚信,社会学家科曼认为,诚信是致力于在风险中追求最大化功利的有目的的行为;对诚信研究产生深远影响的齐美尔说:“诚信是社会中最重要的综合力量之一,没有人们相互间享有的普遍的信任,社会本身将瓦解,几乎没有一种关系是完全建立在对人的确切了解之上的。”企业的诚信是建立在对具体的企业和企业所提供的种种信息的基础之上的,被别的企业信任是企业声誉的表现,代表了其他企业对本企业过去行为与人格的肯定。诚信不只是一种心理现象,也不只是一种商业活动,它的本质是“制度”的反映和体现,良好的诚信是以健全的制度为保障的,同时,诚信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
二、我国目前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原因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们的职业道德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原有的道德规范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而新的道德规范尚未形成,出现了一些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问题。如银广夏事件、郑百文事件等,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本文认为,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1.市场体系不健全
目前,诚信不足、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第一原因是市场体系不健全、市场透明度低导致诚信激励机制不足。我国目前市场信息披露机制很不健全,市场信息传导机制不畅,导致信息缺乏、市场信息传播速度缓慢,市场主体各自拥有的信息不对称,致使好的商誉难以得到广泛而迅速的传播,失信者不能及时地被曝光和发现,并得到应有的惩罚。现阶段我国市场的特点决定了市场本身不具备诚信保证机制,没有能力对违规交易者给予足够的惩罚,并使市场主体自发形成诚信约束机制和道德规范。社会化诚信机制尚未形成,缺乏有效的诚信监督机制。例如,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与我国国情和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企业诚信系统和覆盖全国、技术先进、管理严格、登记法人信用信息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制度,社会化的信用机构还很不发达,缺乏作为发达市场经济中信用体系基础的信用记录,无法根据信用记录来评判个人与企业履约能力,难以实施对信用活动的有效监管。市场体系的不完善导致的市场奖惩机制的不完备,直接造成诚信保证机制的缺乏,实际是对守信者积极性的打击和对失信者失信行为的放纵,从而使市场主体缺乏遵守和履行诚信的内在激励。
2.信用制度不健全
诚信不单是一种契约,更是制度的反映和体现,诚信制度的不完善是导致信用关系危机的深层次原因。一个有序的信用体系是建立在一个有效市场经济制度基础之上的。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全确立起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有效监管的市场制度;金融制度、财税制度、投融资制度还很不完善,使信用活动缺乏制度约束,其中最根本的是有效的产权制度。有效产权制度主要是指产权得到明确界定和有力保护并可以自主转让。产权明晰是达成一切交易的必要条件,也是形成正常信用关系不可或缺的条件。产权界定不清,将使行为主体无法对自己的行为结果进行准确的预见,增加交易费用与信用活动的不确定性,造成社会福利大幅度下降;财产权利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就会造成行为主体缺乏遵守信用的内在动力,产生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从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目前,我国企业信用制度尚未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几乎还是空白,社会上假冒伪劣商品泛滥、虚假广告遍地、偷税漏税现象严重。导致这种整个社会信用状况不良的原因在于:一方面,由于制度规范不成熟,对失信者的处罚不重,使失信者难以悬崖勒马和自律;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相应的信用评级制度,信用好的企业或个人与信用差的企业或个人在社会中得不到区分,因而守信者也未必能获得守信的好处。就我国目前实际情况而言,失信成本仍小于失信的收益,即失信有利可图,这使得作为“经济人”的企业或个人自然会有一种失信倾向。
3.会计人员身份不独立
每个行业都有相应的职业道德规范,会计行业也不例外,每名会计人员在接受专业知识训练的同时,也都接受过会计职业道德的教育。从总体上说,会计人员本身都是愿意遵守职业道德,不愿意做假账或做出不诚信行为的。但从现实中一些事件分析,会计人员却往往都不是自主地处理各项业务,也就是说,会计人员身份不独立。依照《会计法》的规定,我国会计人员实际上具有双重身份,他们既要维护企业的利益,又要代表国家、投资者监督企业的财务收支。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是完成不了其双重职能的。因为会计人员置身于企业,他们自己能否在一个企业工作下去,除自身因素外,主要取决于这个企业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及在职消费等,都要由公司经理等负责人决定,会计人员的任用、调动、撤职或免职等重大人事问题也掌握在这些人手中。在这种情形下,会计人员的工作只能是对企业负责,对经理负责,按企业负责人的旨意要求进行会计核算。所以,只要公司负责人想做假账,对会计人员来说,除非不怕受到处分乃至被开除等的威胁,否则,他们是难以抵制和违抗领导的意志的。
4.执法不严,处罚力度不大,缺乏威慑力,导致会计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产生
首先,目前我国经济立法滞后。现有法律虽然对部分不诚信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还不能涵盖全部不诚信或者道德失范的行为,使信用活动缺乏法律支撑,道德失范者逃之夭夭。其次,法律监督机制的不健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监督组织不完善,监督内容不完备,致使法律监督力度不够,不能对企业形成有效监督机制。权利缺乏有效的法制监督,行政权利干预执法,致使腐败现象屡禁不止,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法律体系的不完备导致了企业与执法部门之间、企业与银行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非对称信用关系的存在,其恶果是违约者未必受损,履约者未必受益。
三、以诚信为本,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1.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教育,提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市场经济要求以诚信为宗旨构建职业道德秩序,使职业道德能为增进社会整体利益服务,能有利于理性、自律的利益主体的求利活动,而不是简单地限制,更不是禁锢。因此,在我国当前经济由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必须大力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教育,提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重塑诚信理念和契约机制,建立保证企业良性运行的道德约束,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严格自律,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社会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职业道德的要求。加强诚信观念的培育,树立良好的诚信、道德观,认识诚信和职业道德是生存与发展之本的观念,并使其转化为工作实践上的自觉行动。
2.完善行业会计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内部运行机制,构建行业发展的微观基础
会计工作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学习,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会计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内部运行机制,才能构建企业发展的微观基础。“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只有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会计诚信的建立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建立,才能在经济管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培育行业诚信文化,积极营造有利于行业诚信建设的社会氛围
市场经济本质上也是诚信经济,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需要以全社会的诚信作保障。因此,大力培育会计的诚信文化,积极营造有利于行业诚信建设的社会氛围,是当前会计业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任务。笔者认为,在这一工作中,会计学会应该开展一些有利于培育会计行业诚信的活动,表彰先进分子,组织进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的考核检查,对会计人员的道德行为进行考核评分,并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和年检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营造一个人人遵守职业道德的好风气,也才能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