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对于职工、用人单位以及社会都影响重大。但因为较为繁琐,很多当事人甚至律师都不甚了解。今天我们化繁为简,以图表的形式进行综合阐释,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 何种情况可算为工伤?
我已经为你将各种常出现的情况总结为表格,你只需要根据表格内容和下面的步骤一一对比即可——
第一步:逐项对照「认定工伤情形」列,符合任一则可认定为工伤;
第二步:若与第一项并不严格符合,可对照「扩大解释」,符合任一即可认定工伤;
第三步:按照「主要证据」项目完善证据,尤其注意对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与工作有关、抢救及死亡时间等易变化证据的固定。
二、工伤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说明:为方便操作,减少查阅,本表直接参照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在广东省内均可直接适用本表进行核算。另: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等具有特殊性,要参照相关票据和证据等另行核算,不再此处赘述。
三、出现工伤后该如何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针对不同的工伤申报项目,需要提交不同的证明材料。下面重点阐述部分,取证时可以予以参考:
- 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未签订的则需提供下列证据佐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表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
- 深圳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在待遇申请表中勾选了未发现残疾不做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延长医疗终结期确认、康复对象准入和医疗康复期的确认、评定伤残等级后继续治疗鉴定、更换 / 维修康复器具确认、工伤复发确认)。
- 医疗费用证据:包括门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 / 记录(死亡记录)以及其他病历或检查材料(无住院治疗者不提供)。
-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票据(报销鉴定费用的需提供) 。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交通事故造成工伤的需提供)。
- 人民法院判决书或其它调解、赔偿协议书等有效证明(交通事故之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需提供)。
- 市外就医审批表、交通费发票(经批准市外就医的需提供)。
- 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申请表、一次性工伤待遇领取协议(户籍不在本市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提供)。
- 死亡通知书、火化证明或少数民族地区民政部门的土葬证明、法医证明等死亡证明材料(工亡待遇申请需提供)。
- 被供养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工亡待遇申请有供养的需提供)、被供养人与工亡职工的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 工亡待遇申请有供养的需提供,包括: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明、公安户政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非婚生子女证明、亲子鉴定文件、法院判决或裁定等。
- 被供养人丧失劳动能力证明(被供养人丧失劳动能力需提供,深圳市或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
- 出生证明或准生证(工亡待遇申请被供养人为死者子女的需提供)。
- 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工亡待遇申请需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
- 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无享受、享受何种养老待遇的证明(工亡待遇申请被供养人达到退休年龄的需提供,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
- 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工亡待遇申请被供养人属孤寡老人或孤儿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 离职证明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偿付申请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