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讀多了,想法就隨之增多,自然而然把思考的內容寫下來的衝動也越來越強烈。曾看到一個觀點,說作者寫作的最終目的是和自己對話。以前並不認同這種觀點,覺得無非是作家的故作清高。既然能直接地談話,為什麼還要浪費時間將其付於紙上?後來才明白,談話很多時候是片段式的,並不能完整展現說話人的思考,而文章卻能完全展現作者的思考;再者,文字是誠實的,由誠實文字所構成的文章是寫作人對自己思想的真誠自白。不能誠實面對自己思想的人也不配寫作。
那寫作究竟是怎樣的?簡單地說,這是一個把抽象的思考具象成文字的過程,這個過程考驗的是寫作人對思想的提純能力以及對文字的駕馭能力。有時想法非常豐富,且極具跳躍性。這些想法的基本單位是節點,無數的節點排列成線,無數條線相互纏繞圍成一個個小球,而小球與小球之間被邏輯關係聯結。分開看待這些小球並無意義,而如何用邏輯關係連接這些小球才是關鍵。所以,寫作人最大的挑戰是如何從思維空間抽取核心思想並言簡意賅地表達他的全部想法。
至於這些文字的受眾,無外乎是自己,和一些湊巧看到這些零碎的可憐人。之所以可憐,是因為他們可能會因看到的而心中不忿。從一個角度說,思想在被賦予文字意義的一瞬間即帶有主觀性,所以觀點本身就是一個過濾器。從另一角度不負責任地說,作者並不需要照顧他的讀者,因為自白的對象總是自己,而自己總能全盤接受自己的所有,所以外人的反應通常不在考慮範圍之內。這樣看來,寫作只要求作者對自己負責。如幸能遇上一兩個知音,即是上帝對寫作人最大的慷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