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历过黑沉沉没有月亮的夜晚
也在泥水里挣扎过
不过
再见你
我只会说
我在玫瑰花海里迷了路
我被外星人劫持到Y星球啦
我曾失重
我把爆裂的心脏包扎好
它还在跳动
它正青春ing
它带我回九八年
与你重逢
又唱起《相约九八》
我不愿意去记录美好的日子,似乎写下来就意味着一个完结。直到它们在脑海里像瓦罐啫啫鸡一样,翻来覆去地扑腾沸腾,好像要掀开头盖骨扑出来。我不想再理睬它们,翻身想睡去,它们却从眼睛里涌出来,从喉咙深处流出来,逼着我起身坐在书桌前,它们就噼噼啪啪地溢出来,淹没了屏幕、溅到了桌子上。现在,满屋子全是,那种青苹果的味道。我得把它们一点点收捡起来,吹去二十年的风尘,再塑一个十八九岁的你,再塑一个十八九岁的我。
1998年9月,刚过完生日,背着简单的行李,我来首都了!火车穿越燕山山脉的一个又一个隧道,从满眼的戈壁苍凉到一层层绿意盎然,我的心也一点点提起来。长在人烟稀少的西北边陲小镇,跟一班从幼儿园玩到高考的老伙计们作别,迫不及待地来到这天大地大,我觉得十只眼都看不过来。记得小时候听过一首歌叫《北京的桥》,果然,大巴在高楼大厦间穿梭,桥上桥下高高低低地走,就这样带着我,穿行在这城市迷宫里。
可是,大巴既没有在有着大尖顶的高楼前停下来,也没有在有着玻璃墙的大厦前停下来,它只是穿过一个又一个立交桥,拐过一个又一个路口。直到房子越来越矮、灰蒙蒙的天空露出得越来越多时,车子才拐过一段坑坑洼洼的小路,钻进了一个大院。门口的黑柱子上依稀挂着“中央财经……”。哦,这就是到地方了。
换了地方,嘴巴首先受到挑战。第一顿饭吃的是番茄炒蛋,实在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食堂,妈妈精心制作的那些殿堂级拉条子、烧牛肉和菜盒子,似乎都在那盘皮不褪、蒂不去的番茄炒蛋面前黯然失色了。姐吃的不是番茄炒蛋,是自由啊。
后来,我迷上了清河大街上的山东戗面馒头和豆包。我妈喜欢做小个的切面馒头,有时候碱没放对还发黄,夹着什么都好吃,我一顿吃八个。可是这种大白馒头,热腾腾暄乎乎的,嚼起来有种面香,我一次只能搞定一个,饭后。就是它,慢慢把我也发起来了。从大一吃到大二,我成了一个衣服扣子都系不上的小胖妞。
食堂吃了俩月,我腻味了,宿舍那个嘴巴像菱角一样好看的广东姑娘会带我一起去门口那家叫海阔的小饭馆吃一顿五块钱的盒饭。她可早就腻味食堂了。工作后我在广东过早,吃过那里的各种叉烧、卤味、鱼鲜和汤后,我觉得菱角姑娘的素质真是高,她从来不抱怨,只是执着地想办法讨好自己的舌头。后来每学期开学,她那里有各种香肠烧腊,还偷偷养着一口小锅。最嚣张的一年,带来了一个天怒人怨我喜欢的榴莲。大学四年,她就这样一边担心“热气”一边追逐着家乡的味道。
跟着来自天南海北的同学们,我不但尝到了好多从未吃过的东西,也对家乡的食物产生了新的认识。记得有天我正在看孟繁华一本叫《众神狂欢》的书,看到酒神什么的,有人喊我去参加团小组活动。活动是学了什么已经忘记了,结束之后的节目很难忘。在男生宿舍,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吃了涮羊肉。我从盛产上好羊肉的宁夏来,本来嫌它荤膻难耐,从不动的。但那天的羊肉片从沸腾的滚水中捞起,裹上麻酱,再放入口中,全身的细胞都叫喊着,好喜欢!就好像一个久违的发小儿,从小看她穿着跨栏背心、扎着髽鬏、咋咋呼呼的,可突然之间看她点了朱唇、穿上嫁衣,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惊艳。
来北京,却一直住在还没有五环的五环外、一个叫作朱房村的地方,所以我常常意识不到自己是在首都。真正感觉到这里是北京,是在99年5月8日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被炸事件后。第二天是星期六,我们上使馆区去示威游行。立交桥上有插着国旗的小汽车开过去,桥下是举着拳头怒吼的年轻人走过来。记忆中,我们一遍遍地走过美使馆,喊着口号。喊了什么,我不记得了,只觉得耳朵在轰鸣,心脏在狂跳。人群中掷出了石块,伴随着欢呼和更大声的口号。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自己参与了历史,第一次感受到自己在祖国的心脏。美使馆紧闭的门窗给了我深刻的印象,老山姆摆出了一贯的傲慢,不回应,不理睬。二十年后,同样在祖国的心脏,我看到飞机阵列掠过宁静的天空,我看到士兵方阵走过肃穆的观礼台,我知道我们再也不用低下头忍受挑衅,再也不用无助地抗议不公。盼我今生能够看到华夏金瓯无缺。
高考前,耳朵听出茧子的一句话,就是“等你考上大学就好了”。所以,那时的梦想就止于考上心仪的大学。不管进校那一刻有多么错愕,刚刚成为大学生的我终于过上了梦想的生活,这实在是太让人兴奋了!能一个人住在外面,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大人。我迫不及待地要认识每个人,那个大辫子长到膝盖的姑娘,那个眨着杏核眼的姑娘,那个头发剪成毛寸的姑娘,那个走路轻快得好像弹钢琴的姑娘,我全想认识。为什么想认识的都是姑娘?全班39个,三分之二是女孩啊。而且,我真的还没学会跟男生打交道。跟认识的男生打照面,有事说事,没事我就会把眼睛快速掠过:我这个高度近视看不见谁也很正常吧。
我从小到大孤单惯了,能过上集体生活简直太愉快啦。我把蓝白格子的床单换成了好看的绿白花布,安上床帘。那是我自己“装修”的第一个空间吧!有风的夜里把台灯打开,拉上床帘,在暖暖的光里看自己想看的任何书,任何!
我们晚上还常常开夜谈会,会说起以前和现在喜欢的男孩子,会开着应急灯请笔仙,会撺掇她打个电话、写封信。每个夜谈会的男主角都有代号,长得像张宇就叫“张宇”,在水房初遇的就叫“水房的”,每个星期天通电话的就叫“礼拜天”。小姐妹们有自己独创的话语体系,直到今天,见面提起来都是会心一笑。我们那时候还没有人用手机,也几乎没见过BP机,成天在一起学习生活、谈笑玩耍,夜夜同步今天的感情进展。我有一个“礼拜天”,是在另一个城市读书的中学同学。这个中学时从来没跟我说过一句话的闷瓜,开学前想要拉拉我的手,我都拒绝了,还被发了好人卡。就是这样的单方面关系,他保持了整整一年,每周会给我写信,隔周打电话。那时候整座宿舍楼只有两三台电话,有在传达室的,有像大蘑菇一样的外拨IP卡电话。一到周末,传达室的电话是极难拨通的,每次拨通,宿管阿姨就会在喇叭里喊人。我玩得疯,有时不在,在的时候就从五楼跑下去一通聊。我很少外拨电话,所以没啥时间观念,高兴了就这样一直说下去,从来不管多少电话费。他就这么听着,应着。我一直到现在都不知道,他为了这通电话,省了多少顿早餐,也从没问过。我想,他真是过了一个被辜负的青春啊。
我的没心没肺一直延续到后来,闺蜜跟我提起她的初恋。她说,真的就是一眼,他走进你的眼睛,也击中了你的心,世界安静了,只剩下心脏砰砰地跳。所有的单恋都是这样吧?从此后,你的世界中,男生有两类,他,和其他人。会为他写很多很多东西,分享自己的点点滴滴,却不一定要寄出,不一定要他看到。心里只有这么一个人,满满的,多一粒沙都装不下了。就满足于今天见到他了,跟他问了一句好。再进一步就不想了,愿他做自己心中永远的美好——一个白衣飘飘的少年,笑容干净、心怀江海。我突然就明白了“礼拜天”的心境,他并不想要更多了,他沉浸在能够喜欢一个人的快乐里,沉浸在能够为爱付出的满足中。这么说,我并没有辜负他的青春,其实,我应该算是保全了年少时的他对于爱情的美好幻想吧。
大多数时候,我们就止步于在熄灯后说说自己的小心思,但也有人会勇敢地迈出第一步。军训时,班上有个女孩子膝盖受伤了,我作为班长,会扶她去医务室换药什么的。有一次刚到医务室不久,一个同样穿作训服的高个男生突然进来,她从椅子上弹起来,搂着男生的脖子亲昵地惊呼“XX哥哥!”这件事在今天来讲就是撒狗粮了,但我这只傻狗当时真是看呆了,觉得自己的脖子都是血红的。
恋爱使我尴尬,所以还是醉心于集体活动吧!做了一个学期的团支书,为搞定每月一次的团日活动,我简直是呕心沥血。
我们创意过让每个人上台去说说自己的家乡。我和飞飞把俺宁夏夸上了天,大汤也跟大家好好普及了一番老北京稻香村点心的花样。多年以后,我替东南亚的同事买点心的时候,就会在柜台上熟门熟路地点着自来红、自来白说,各来两块!
我们搞过英文歌曲比赛,为了带头参加,我唱了一首到现在也哼不明白的英文歌。从第二句开始就跑调,全场笑到停不下来。
我们去过司马台长城,我和泉生从坡上下去,他灵活地穿过荆棘,一溜烟地下了山。而我害怕,就蹲下来一路蹭到山下,牛仔裤磨了个大洞,只好把外套系在腰里遮一遮。
这些团日活动,最煎熬的不是这常常出状况的过程,而是结束后要把所有的笑与泪都拔高到灵魂层面,要在报告中探讨当代青年的政治修养。后来我没积极入党, 可能跟这段经历有关,每回写报告,我都觉得我配不上这个先进组织。
我们平时的胡闹也让人难以忘怀。打牌输了贴一脸的纸条,玩真心话大冒险要到楼道大喊“行行好给一口”,在体大的游泳池里一把将你的头杵到水下,突然敲门拎着锣进来就唱三句半,你经得住?
那时我们的活动空间是真小,篮球场上一直有人,夏夜里熄灯后还能听到有人把暴躁的青春砸在球场的声音。
曾经有一个晚上,男生楼和女生楼对着打手电筒,开始是几个宿舍,后来几乎所有的宿舍都参与了,呜哇呜哇的半夜都不睡,搞了个无组织快闪。
印象更深的是离家后的第一场雪,下得不小,可我的心中毫无波澜,戈壁上哪年冬天的雪花不是大如席?但不知为何,整个分部的操场上尽是此起彼伏的欢呼声。我终于也按捺不住了,跑出去和穿着单裤的南方同学在雪里狂欢,共同庆祝这场大自然的盛宴。
还有下午的排球,也要抢场地。整个大一一年,感觉大郑总是伸着脖子在问人,要不要下午打一场。而我是不能胜任的,我跟不上球。在下体育课唯一的A就是在这一年得的,打太极拳。我打出了水平,打出了风度,谁能知道,我是高考后实在没事干,跟邻居张奶奶练了一夏天的?我反思,本人从事老人运动还是挺有天赋的,你看我虽然还没迷上跳广场舞,但是我穿过广场都觉得脚底有弹簧,能跟着唱“苍茫的天涯我的爱……”
大一在清河的时候,我不记得自己好好读过课本。那时参加了纸马剧社,演英语剧《Snow White》,我演白雪公主的后母。演出是在食堂里,没有话筒,四下里全是回音,我挣着嗓子背台词,连自己都听不清楚,我十分怀疑,大家其实就是看个乐呵吧。以后多少次,我都会梦见相似的场景,我在舞台上说说唱唱,但却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每个观众都很愉快,但大家都在用眼睛跟我说,看我,看我。好的,我亲爱的同学们,我看到你了,三生有幸遇到你们。
这就是我的大一。后来,耳机里放着《我去2000年》,哼着“大家一起来干杯,为这个快乐的年代,大家再来干一杯,为这个晕了的年代,泥锅泥碗你滚蛋,你追我赶到2000年”,我搬到了皂君庙本部,还是跟这帮人,只是,我更怒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