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官必有课,有课必有赏罚。中办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考核结果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中的运用,着力解决干部考核中存在的重过程、轻结果问题,切实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中的“指挥棒”作用,让考核结果成为做好新时代干部工作的“硬杠杠”。
核准选人“识别码”。选人用人的前提在于察人识人。只有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核干部,才能更好地分析干部、研判干部,全面地看清一个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通过综合运用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和任期考核等结果,从不同维度把表现好的干部识别出来,让公认度高的干部进入组织视野,使考核成为精准识别和了解干部的重要渠道,为选人用人提供客观依据和重要参考。
提高育人“精准度”。考核不仅是“一面镜”,而且是“一杆秤”。由于缺乏针对性和精准性,一些干部教育培训出现与干部的学习需求结合不紧密,对提高干部的能力素质不明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差什么、学什么”的原则,建立以目标为导向的培训机制,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进行调学调训、安排实践锻炼,让干部在精准培训中补齐能力素质“短板”,切实增强干部投身实践、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能力,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划定管人“标尺线”。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针对干部管理中指向不明、区分不准、问题不清、约束不力等问题,要注重充分发挥干部考核“把脉问诊”的功能,采取一定方式把考核结果实事求是地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馈,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做到直面问题、精准纠偏,着力把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落实到位。对照领导班子定为“较差”等次和领导干部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情形,加强对班子和干部的“负面清单”管理。把考核结果与治庸治懒、问责追责、能上能下等挂起钩来,通过用好惩处机制,切实增强考核结果在干部管理中的刚性约束,使考核成为加强干部管理的“硬抓手”和“牛鼻子”。
注入激励“催化剂”。干与不干一样、干多干少无区别、干好干坏没差距,是影响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主要原因。只有充分发挥干部考核的激励功能,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让干得多的有甜头、干得好的有奔头,才能形成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根据考核结果,针对不同的表现,使奋发有为的干部得到不同的褒奖。从而树立鼓励先进、崇尚优秀的鲜明导向,不让受累者受气,不让流汗者流泪,不让吃苦者吃亏,为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配好“强引擎”、树好“风向标”,从而传导压力、激发动力、迸发活力,在干部队伍中形成人人争先创优、个个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激励干部在履职尽责中干事创业、在担当作为中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