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简介: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 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 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 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 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书名:《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
主角配角:李延玺、沈骊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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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内容试读———
浅碧收拾了箱笼,哪怕明日就要搬离药庐,依旧将新采摘回来的春笋的笋衣剥了,给沈骊珠做了一顿腊肉春笋焖饭。
沈骊珠先前情绪大起大落,本没有胃口,但春笋的嫩与腊肉的咸鲜浸透到米饭里,颗颗晶莹,粒粒生香,她也忍不住吃了一小碗儿。
见沈骊珠开了胃口,浅碧很是欣慰。
大家族里,下面无不是见风使舵,见高踩低的,哪怕小姐是最为尊贵侯府嫡女,但是触怒皇室,被老太太罚关禁闭,在小佛堂里的那一年,下人们见小姐失了势,克扣吃穿用度,夏日无冰,冬日无炭,病了也不给请医,就连送来的饭菜都是坏的馊的……
小姐的身体就是从那时起,便落下了许多暗疾。
这两年才将将被养得好了些。
但,还是碰不得多少荤腥,吃得油腻了会难受。
明明是如花般鲜艳的年纪,却生生快要枯萎、凋零了一般。
这叫浅碧心里怎么能不怨恨太子?
所以,再见到少臣——太子身边的侍卫时,浅碧没个好脸色,目光警惕地看着他,余光又在搜寻墙角的扫帚,“你来干什么?”
“想必两位已经清楚殿下的身份。”少臣道:“今日我来,是替我家殿下,给沈姑娘送一样东西。”
“何物?”沈骊珠青衣淡纱,气质似莲般清冷,连声音也是好听的,令人忍不住欲窥探那面纱之下是怎样的容颜。
难怪殿下对沈姑娘有所不同。
连先皇后留下的白璧玲珑都赠予了她。
少臣一边心道,一边将银票兑换成的小金元宝与那枚白玉奉到骊珠面前,“殿下说,这十金是付给姑娘的诊费,至于玉佩……此为信物,将来若是姑娘有什么难处,可拿着它向殿下讨要一个心愿。”
“殿下承诺,无所不应。”
沈骊珠眼睫微颤,目光垂落在那方曾经被李延玺送出过、也曾被她拒绝过的白璧上。
虽然沈骊珠不认为自己还能跟李延玺有再见、能有用得上这个承诺的时候,但还是收下了。
“请大人回去禀太子殿下,就说东西我收下了。”
浅碧很是不解,少臣走后,她才问出来,“小姐为何要留下……那人的东西?”
“像太子这样的天潢贵胄,不怕你贪图他的富贵,金银权势他都有,也都能许得起,但就怕你不贪图什么。”沈骊珠侧眸笑了一下,“收下它,才算买断恩情,两不相欠。”
说着,沈骊珠没有再看那装在锦盒里的白璧一眼,随手交给浅碧,“将它收起来吧。”
代表着太子承诺的白璧连同锦盒,被一起收到箱笼最底下。
浅碧想,但愿此生都没有用得上它的时候。
小姐应当也是这般想的吧。
*
少臣回去复命。
“殿下,已经将东西亲自交到沈姑娘手上,沈姑娘也收下了。”
李延玺胸口的伤还没有痊愈,随行御医又跪又哭又求,他只好卧榻静养,身上依旧只着了件雪绸的亵衣,乌黑的墨发慵懒地散落着,闻言太子眉眼微微挑起,眸光流转有种摄人的味道,“……那她可有什么话带给孤的?”
李延玺不禁想,她知道他是当朝太子,会是什么表情?
是震惊,还是依旧那般冷冷清清?
可有生气他对她隐瞒了身份,或者后悔没有向他多讨要一些诊金?
毕竟,他的命可远远比十两金贵得多。
李延玺嘴角勾勒起一丝浅浅的弧度。
裴景澜挑了下眉,殿下这是……对那位沈姑娘动了心?
不知那位善医术的沈姑娘,又是怎样的女子,若她也对殿下有意,恐怕会成为入主东宫的第一个女人。
没想到少臣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殿下,没有呢。”
李延玺,“……”
他薄唇抿了起来,唇边那弯起的弧度转瞬消失不见了。
少臣有些疑惑,殿下看起来怎么有些生气?
裴景澜,“……”
“少臣,你先下去吧。”裴景澜做主道,然后待只剩下他和李延玺两人后,不禁浅笑道,“殿下若是喜欢那位沈姑娘,何不将人带回去?”
太子并不醉心女色,东宫至今无一姬一妾。
裴景澜并不知道那位沈姑娘是谁,只是以东宫属臣的身份劝谏。
“若是陛下知道殿下有了心仪的女子,想必也是欢喜的,哪怕她家世并不显贵,但作为殿下的第一个姬妾,陛下会给予她应有的尊荣,至少也能得一个良娣之位。”
李延玺微重地哼了声,抿起的唇线透出几许烦躁,语气羞恼地道:“孤何时说过心仪于她……”
停顿了些许,李延玺眼底的躁意更甚。
他道,“她已有未婚夫,快嫁人了。”
裴景澜愕然。
然后闭口不言了。
他是君子,且是属臣,不是佞臣,做不出来劝殿下夺他人之妻这般荒唐事来。
殿下是未来天子,也不可染上这种容易令后世口诛笔伐的污点。
他望殿下……
名留青史。
幸而殿下自己说,并未心仪那位姑娘,否则他还真未必能够劝谏得住他……
两人谁都没有再提沈骊珠。
翌日,药庐的门被锁上,隔壁秀芳婶见几只箱笼陆续往那乌蓬马车上搬,沈骊珠和浅碧俩要出远门的样子,不禁好奇,“阿姮姑娘这是要往哪儿去?”
浅碧眼珠机灵一转,脆生生地回答,“我家小姐是要回家成亲呢!”
“浅碧,莫要胡说。”沈骊珠脸色晕上淡淡的绯色,在这丫头的手臂上轻拧了一把。
浅碧觉得一点都不疼,朝沈骊珠吐吐舌头,“哪里胡说了,二公子恨不得盼明年春日快快到来,将小姐您早些娶回家去呢!”
沈骊珠指尖微动,心下轻叹。
是吗。
如果阿遥盼着早些与她成亲,怎么会将婚期定的那样晚呢。
明年春日,可真是遥远啊。
她轻轻挑开车帘,远处群山青黛,乌蓬马车摇摇晃晃地离开小杏村,驶入了金陵城。
———小说内容试读———
马车摇晃中,沈骊珠想到数月前,陆夫人来提亲一事。
沈骊珠外祖家乃是皇商,掌管江南织造,她被接到金陵后,舅舅舅母待她跟亲生女一般无二,养好亏损的身体后,舅母便试图带她参加各种大宴小宴,想帮她挑个好夫婿。
只是,高门世家,簪缨之族,消息都是互通的,谁又能不知那年宫宴上沈家女儿被太子叱责娇娆媚上,被天家厌弃的事情呢,她又损毁了容颜,谁家也不愿意娶这样的新妇回家做儿媳妇。
沈骊珠自己倒是看得很淡,她早已不欲嫁人,央求舅舅舅母允她习了医术。
一次意外之下,她救了金陵知府陆家二公子陆亭遥。
此后,陆亭遥便时常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他不介意她的声名狼藉,不介意她抛头露面市井行医,不介意她的种种过去。
而他,也是金陵人人皆知的病秧子,出生时就被判定活不过弱冠之年,陆家也只希望他在活着的时候能够肆意畅快。
但,哪怕在这样的宠溺纵容之下,陆亭遥也没有变成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反而长成了精通诗书,温润如玉的公子。
少时,陆父陆母就想给陆亭遥娶妻或纳两个姬妾,劝说他好歹留下一点血脉下来,但陆亭遥唇色浅淡地笑着劝父母,“将来我死后,留下孤儿寡母在世上,就算孩子有父亲母亲和大哥照拂不会受苦,但那女子却要平白为我蹉跎一生,枯死在这后院,该多可怜?”
“所以,我不娶妻,也不纳姬妾,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就这样也挺好的……”
“还请父亲母亲成全。”
他心思玲珑,晶莹剔透,连自己的生死都看得淡泊。
不禁越发令人觉得……可惜。
想将这样的玉人儿,留在这世上久一点,再久一点。
…
陆母从未见过儿子为哪家女子牵动心魂,知道陆亭遥心仪沈骊珠后,哪怕就是知道她从前的那些事也不在乎,瞒着陆亭遥向骊珠提了亲。
沈骊珠也应允下来。
陆亭遥第一次那般动怒。
他是温润如玉的公子,却为骊珠险些跟母亲争吵起来。
陆母委屈,气得直掉眼泪,又舍不得跟体弱多病但惊才绝艳的小儿子置气,“……母亲这还不是为了你!你心仪那沈姑娘,母亲只愿你过得欢喜无忧!母亲处处替你考虑,反倒还有错了是吗?”
如果不是幼子这般病弱的身体,凭她家阿遥的品性才貌,便是连公主也娶得,还轮不到沈家那姑娘呢!
当然,这话陆母一点不敢在陆亭遥面前透露。
怕陆亭遥生气。
阿遥第一次这般小心翼翼地喜欢一个姑娘,因为自己的病,还不敢让父母兄长知晓,可见是将人放在了心尖上的,恐怕容不得别人说她半点不好。
陆亭遥的兄长陆伯渊道:“阿遥,母亲代你向……沈小姐提亲,也是为了你好。”
陆亭遥抿了抿淡色的唇,“我知道。”
他知道,父母兄长都望他能娶妻生子,不留遗憾。
可是,他不能……
连普通人家的姑娘,他都不愿意耽误。
骊珠,那是骊珠……
他怎么舍得?
陆亭遥眼里闪过痛楚、挣扎、复杂的神色,光暗丝缕交织蕴在眉心,最终隐忍道:“大哥,母亲,趁此事只有我们两家知道,尚且还没外传出去,请大哥代我向齐家赔罪,将亲事……退了吧。”
说完这句话,陆亭遥就吐血病倒了。
他本可以余生都守在心爱的姑娘身边。哪怕他的余生很短。
但有了退婚一事,他再也没有颜面见她。
锥心摧肝之痛,不过如此。
陆亭遥缠绵病榻,日渐消瘦,不见好转。
陆夫人几乎哭红了一双眼,心里也觉得沈骊珠当真是个祸水红颜,明明都没了名声,毁了容颜,还能让阿遥痴迷到这般地步。
可是,她偏偏还不能真的按照儿子的话,去退了这门亲事。
陆母心里很清楚,退了亲,阿遥恐怕也活不久了,那才真是要了他的命。
最后,是陆伯渊做主,给外祖家下了帖子,请沈骊珠过府。
沈骊珠这才知道陆亭遥因为她病倒了。
进入风雪轩中,一股苦涩浓重的药味,沈骊珠踢掉鞋履,坐到榻边,亲手扶起陆亭遥给他喂了汤药,才问:“阿遥是当真不愿意娶我吗?”
“……不,不是。”陆亭遥虚弱得肤色似珍珠,没有多少血色,苍白又剔透,“不是不愿,是不能。骊珠,我这样的身体,不能耽误了你。”
“你没有耽误我,阿遥。”沈骊珠纤手轻轻抚上陆亭遥的面颊,带着微微的怜惜,“除了你,也没有人愿意娶现在的沈骊珠。我是什么名声啊,被太子怒斥过品行不端,举止轻浮的女子……”
“不。不是的。我的骊珠,是天底下最好的女子。”陆亭遥反手神色紧张地抓住了沈骊珠的手,他语气虚弱,眸光却晶莹灼灼,像重新注入的光彩。
沈骊珠抬手摘了面纱,轻轻在他脸上亲了一下,“那我们成亲吧,阿遥,好不好?”
至此,陆亭遥没有再提过退亲的事。
心头的郁结解开,沈骊珠亲自照顾了他几日,给他熬药扎针,陆亭遥身体也一日日好起来。
陆夫人对骊珠顿时什么不满都没有了,恨不得立刻让陆亭遥将人娶回家,请人合了八字,选了好几个成婚的日子。
只是,最后由陆亭遥挑定了离现在最远的一个良辰吉时。
来年春日,山花烂漫时。
陆亭遥没有跟她说为什么,但沈骊珠知道,他是怕他撑不过二十岁。将成亲的日子定得迟一些,若他死了,她便不用嫁过来守寡。
沈骊珠轻轻地笑了起来。
阿遥总是这般为她着想,事事考虑周到。
所以,她愿意嫁给阿遥。
除了他,她没想过嫁给旁人。
…
“小姐,到了。”
浅碧扶她下车。
门房露出喜色,连忙进去禀报,“老爷太太,表小姐回来了!”
等见到舅舅舅母,沈骊珠也浅浅露出个笑来,恭敬行礼。
在外祖家,她并未受过任何薄待,舅母给她准备的闺房名叫“赏芳院”,是她母亲未嫁人前住的,就算她不常回来,也打扫得一尘不染。
沈骊珠纤手抚过妆台,不知母亲在京中怎么样了……
*
女子青衣似莲,淡纱覆面,倚小楼扶风而立,杏花落在衣裙,晕了浓墨的笔锋一勾一勒,这样一位美人儿转瞬便跃然纸上——
在这幅画快要完成的时候,李延玺倏地停下笔。
裴景澜走进来,正想禀报事情,就见太子似乎有些僵硬地站在书案前,身上气息有些暗沉。
待走近,见到那幅美人图,裴景澜有些心惊。
除了先皇后,殿下从不给谁画像。
这画中人……是那位救了殿下的沈姑娘?
裴景澜竟然觉得莫名有几分眼熟。
这时,他听见太子道:“景澜,孤也不知为何会画下这样一幅画,可能她总是在孤眼前晃……”
太子像是在跟他说,又像是在喃喃自语,“乱我心者,理应杀之,你说是不是?可她救过孤,孤不能恩将仇报……”
裴景澜隐隐心惊,唤了一声,“殿下……”
太子却抿起薄唇,命令道,“少臣,将她带回来。”
“或许带回来,孤就知道是为何了……”最后这句话,李延玺是对着自己说的。
裴景澜眉头紧蹙,只觉不妙。
那位姑娘可是……有未婚夫的啊。
但,裴景澜又忽然想起,太子前些天欲想给他赐婚时说过的那句话——
“你啊,就是太过规行矩步,遵君子礼仪,换作是孤,管她有未婚夫还是嫁人生子了,我所想要的,便必定要夺来。”
———小说内容试读———
少臣似一道墨烟般出来,身影诡魅,他可不懂裴少卿心里的弯绕,只听殿下的话。
领了命令便走。
走到一半,少臣又忽然转身问了句,“殿下,若是沈姑娘不肯跟我走,能动武吗?”
李延玺,“……”
裴景澜,“……”
殿下若将来成了暴君,一定是少臣这样的佞臣纵容的。
李延玺:“……不要伤了她。”
“哦。”
少臣点头。
明白了。
那就是必要时候可以动武。
不过,等他策马来到小杏村,只见药庐紧闭,门上挂着一把铁锁。
少臣翻了院墙进去,灶炉是冷的,墙角的药材也有些许的潮意,女子的房间里妆台落了淡淡的灰。按照他的判断,起码已经三天以上没有人住了。
少臣挑眉,翻墙越出,随手拉住一个乡邻问,“此间药庐的沈姑娘去了哪里?”
被他拉住的,正好是秀芳婶,“你说阿姮姑娘啊?她回家嫁人去了!”
“回家?”少臣抓住了重点,“怎么,她不是小杏村的人吗?”
秀芳婶有些警惕起来,少臣从腰间掏出一粒碎银,“婶子不必紧张,我家……公子曾经得沈姑娘相救,特地命我来给她送酬金以答谢,没想到沈姑娘不在。若是婶子知道沈姑娘的去处,请务必告知,此银为谢礼。”
秀芳婶摇头,“小哥,我不要你的银子,并不是我不想帮你,只是……阿姮姑娘家住何处,我实在不知,只知道她两年前才到小杏村来的,瞧着并不像是普通人家的女儿。”
“再多的,我就不知道了。”
…
少臣折羽而归,向太子复命时,如实相告。
“回家嫁人了……”李延玺手里本来正拿着一封密函在翻阅,裴景澜见他抬起了墨眸,收紧的指节间透出青白,唇齿间亦慢慢念出这几个字。
少臣道:“江南不比上京,东宫的枢密网不在这里,不过若是殿下想找到这位沈姑娘,给我七日……”
“算了,不必再查。”李延玺神色淡淡道。
话落,裴景澜心头微松。
看来殿下只是一时兴起,还不至于为情乱智。
毕竟,他们一行真正的目的,是代天子巡视江南。
在快要进入金陵的寒雪江上,东宫遇刺。
金陵,恐怕风波险恶。
那位沈姑娘下落不明,身份亦不明,殿下放在身边实不是明智之举。
殿下多半也是想到了这一层
还有另外一层……
裴景澜眸光微暗。
太子少时,曾在东宫养过一只狸奴。
琉璃眼珠,毛色雪白,生得十分可爱。
太子取名雪团,亲自喂养。
雪团也只亲近太子。
但,有一日,雪团偷跑出东宫,为了讨食,跳到了怀玉公主衣裙上,喵喵喵地向怀玉公主撒娇。
怀玉公主抱着雪团,玩笑似的向太子讨要,“这是太子哥哥养的狸奴吗?很是可爱呢,不如放到我宫中养几日可好?”
裴景澜以为太子不会同意,毕竟雪团走丢后,东宫上下无不焦急寻找。
谁知,太子墨眸淡淡瞥了眼在怀玉公主怀里撒娇的狸奴,道:“既然皇妹喜欢,那便送给你了。”
裴景澜彼时年幼,微微不解,“雪团是殿下爱宠,为何要将它送给怀玉公主?”
“它亲近了怀玉。”太子微微抬起了下巴,小小年纪已隐隐有了尊贵睥睨的姿态,“它是孤亲手养大的,便只能亲近孤,若不是这样,孤何必要它?”
雪团送给怀玉公主后,东宫再也没养过狸奴。
裴景澜长大后才渐渐明白,这位太子殿下对心爱之物有着惊人的偏执与占有欲。
他喜欢的,眼里心里便必须只能有他,否则宁愿舍弃。
对待昔日爱宠尚且如此,何况是人?
哪怕殿下嘴上说管她有未婚夫还是嫁人生子了,我所想要的,便必定要夺来。
但,若是那位沈姑娘真的是已经嫁了人,以殿下的高傲,还不屑于要一个成过亲的妇人。
*
回到齐家后,沈骊珠在外祖母膝下乖巧地侍奉了几日,端汤喂药从不假手她人,要么就是在待在赏芳院里看医书,不出一步。
浅碧都取笑说,“小姐这下可真成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了。”
沈骊珠只是浅笑了下,没有过多解释。
这日,沈骊珠喂外祖母喝完汤药,齐老太太怜惜地拉起她的手,“瞧你,都是订了亲的人了,打扮得还这样素净,衣裙都是前两年的款式了,这白嫩嫩的腕子上就戴个素圈,我们齐家掌管江南织造,自己家里就是做衣裳的,自家的姑娘却穿得陈旧破烂的,这怎么能行?”
沈骊珠有些哭笑不得,她只是穿得素净了些,哪里就破烂了?
“外祖母,衣裳够穿就好。”
她早已不似从前那般华贵奢靡,衣裳每日都要穿不同样的,连出行踏春郊游都要带好几套衣裙备换。
“什么够穿就好,你是年轻俏丽未出阁的姑娘,要打扮得漂漂亮亮,不负韶华才好。”齐老太太道,“像你表妹,每月至少要裁七八套的新衣裳,这还不包括在外面逛铺子买的那些成衣和钗饰……”
“祖母,您又在夸我什么呢?”只见门外走进来一位珠光宝气的少女,她梳着金陵时下流行的发髻,穿着华丽的衣裙,头上插着金色流苏,两只腕间的臂钏金灿夺目的,走动间环佩叮当,脸上喜色盈盈的。
这是沈骊珠舅舅的女儿,名叫齐宝衣。
她过来给老太太请安。
齐老太太道:“瞧瞧,你表姐这才是年轻女孩儿该有的样子呢。宝衣,祖母今日就交给你一个任务,带你表姐出门逛逛,给她买几身首饰衣裳。银钱从祖母帐上支!”
“好的,祖母!宝衣一定完成您的命令!”齐宝衣蹲了下身,就来欢欢喜喜拉沈骊珠的手,偷偷压低了声音说道,“表姐,七宝琉璃坊出了好几款首饰,都漂亮都不得了,可惜我这个月的月银都快花光了,好表姐,我们就一起去吧,去吧,去吧,好不好……”
齐宝衣性子明媚又热烈,像极了昔日被侯府和贵妃姑母宠出来的那个她,整日不识愁滋味,只知道哪家的胭脂水粉最好,千金阁又出了什么新首饰,京城又流行了什么妆靥……
沈骊珠总是对齐宝衣心软几分,再加上被齐宝衣缠得没办法,只得答应下来。
出门时,她身边只带了浅碧。
浅碧也多日未出门,脸上明显盈着高兴。
沈骊珠轻声对浅碧道:“等下,给你也做两身衣裳。”
以前在京城侯府,像一等侍女,每季有裁四身新衣的份例。因为贴身侍女也代表着小姐的脸面。
她性情淡泊下来,对吃穿用度皆不在意,连累浅碧跟着她,也许久没有做新衣裳了。
是她的疏忽。
到了七宝琉璃坊,齐宝衣手一挥,将代表着齐家的玉牌放在柜台上,“将你们店里最好的首饰头面,衣裙披帛全都拿上来!”
齐宝衣是金陵城里出了名的散财童女,掌柜的一见来了大主顾,立刻恭恭敬敬欢欢喜喜地迎上前来,“齐小姐,这小姐是——”
掌柜看向沈骊珠,觉得面生。
“这是我表姐,姓沈。”齐宝衣介绍。
掌柜的道:“沈小姐。”
七宝琉璃坊是有名的妆饰铺,水粉胭脂、宝石头面、华衣美裳无不应有尽有,所以也成为官家千金和富家小姐最喜欢光顾之地。
“宝衣,骊珠,真是好巧,你们竟然也来了!”听见声音,陆如薇从七宝琉璃坊的二楼提裙而下。
陆如薇走到沈骊珠身旁,挽住她的手,笑盈盈地打趣道:“不对,不对,应该叫未来二嫂嫂才是!”
沈骊珠脸色淡淡生晕,“如薇,莫要拿我取笑了。”
陆如薇是陆亭遥的妹妹。
原跟齐宝衣是闺中好友。
后来,得知哥哥心仪骊珠,陆如薇从中撮合,几次三番邀请骊珠踏青、饮宴什么的,渐渐两人也成了好友。
惹得齐宝衣还吃味呢,说陆如薇跟沈骊珠的关系还更好些,把她抛在一边了。
陆如薇是位活泼明媚的高门千金,宴宴一笑,“哪里是取笑了,你和我二哥都已经定亲,这声二嫂嫂迟早是要叫的,难道骊珠你还想反悔,不嫁我二哥哥了不成?”
“……自然不是。”她愿意嫁给阿遥的。
“如薇,你再这样,我表姐可要羞死了。表姐和二公子尚未成亲呢,你还是按照以前叫她骊珠吧。”齐宝衣又问道:“我今日是替我家祖母来给表姐买几身衣裳首饰的,可你前两日不是才跟我一起在七宝琉璃坊订了簪子,怎么又想起来逛了?”
七宝琉璃坊出名,里面的东西却也昂贵,像她们这种还未掌家的闺阁小姐,月银也不足以令她们隔三差五的就来里面买东西。
陆如薇挽着沈骊珠上二楼,回答齐宝衣的话,“这不是二哥跟骊珠定亲后,母亲给大哥也聘了一门亲事,是江南总督家的小姐,这你们都是知道的。未来大嫂就快要过门,身为小姑子我得给大嫂赠礼呀,七宝琉璃坊的东西在金陵最好,我就到这里来挑了。”
……还有一事。
陆如薇没有告诉两个小姐妹。
母亲叮嘱她,万不能让旁人知晓。
太子御驾,不日抵达金陵。
听说,东宫姬妾位置空悬。
母亲是希望她……
能被太子看中,纳入东宫。
太子妃的位置她不敢奢想。
但,能做个侧妃或良娣,也是好的。
陆如薇咬唇,脸上浮起羞涩动人的红晕。
所以,一应衣裳妆饰,她都要在七宝琉璃坊挑选最华贵最美丽的,以求惊艳太子殿下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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