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第一篇 新年快乐 #
现在是2016年12月31号19点35分,还有4个小时25分钟历史将翻向新的一页。
我走过黑黢黢的小巷弄,偶尔会有戴着帽子看不清面目的男人从身边走过。准备去一个朋友的出租屋度过余下的二分之一的时间,我知道他会惊讶,而我有滴水不漏的借口,因为为着酝酿这篇文章氛围的需要,而事实也确实如此。
不管别人怎么说,但是气氛和心境是我动笔写字所必要的一个因素。
我要的,就是一个灯光晦暗的房间,逼仄,只能够容纳一个人在里面来来回回,连转圈都难,大抵是王家卫电影里神经叨叨说着日语的王菲身处的那一种气氛。
几十分钟之前,我还在图书馆里读着张爱玲的《秧歌》,是她比较后期的作品,不再能够轻易寻觅到令人叹为观止的金句,和心服口服的论调,但是你会觉得,张爱玲还是张爱玲,一点没变。
也许因为语句开始显得平淡,不再那样如出鞘的宝剑,闪烁着逼人的冷洌的光芒,也许因为融合了许多政治性的态度,和话语,所以这部作品会让一部分为着寻找如她早期作品那般冷艳清贵,流丽丰腴的姿态的人失望,故而轻易会沦为一部被低估的作品,但我分明感到,张爱玲还是张爱玲,还是那个冷洌苍茫,令人惶惑和寂寥的隔世的女人。
这部作品,应该和《小艾》是同一种类型,张爱玲将饱满酣畅的笔墨挥洒向底层的劳苦大众,他们的生活,他们的未可知的,却已然能够想见的,稀薄的,寥落的残生,萧红《生死场》般的,而不再是纸醉金迷,灯红酒绿里为爱情而倦慵,而潦倒,而沦落的名媛佳丽和花花公子的荒唐奢华故事,或者是《红楼梦》式的,一个如蚕蛹般自我束缚,内外交困,渐渐分崩离析的封建贵族家庭的沦落悲歌。
也许这便是文学界所谓的现实主义,悲天悯人的情怀,再现现实的手法,典型环境里的典型人物,这部小说看似笼络了这些特点,但是张爱玲始终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女人,她的现实主义也不是人云亦云的现实主义,她始终有她自己的眼光,她的态度,她的主张。
无论如何,一种悲观的情绪和气氛,一如既往地笼罩在她笔下的人物的头顶。无论是成亲,是久别重逢,是洛阳亲友如相问,都透露出冷淡,麻木,困顿,萧瑟,和疏离。
整部作品还弥漫着一种怒其不争哀其不幸,无可奈何置身事外的边缘化语态,冷静地陈述,详实地描摹特定历史时期乡村的发展情态,凋敝,贫穷,困顿,甚至有一点猥琐。
这是与主流的价值观,与大而化之,普天宣告的政治口号相悖的,这是注定会被束之高阁的,会被浓墨重彩粉饰的,所以这本书的命运可想而知。
里面的一些描写农村生活贫穷落后的段落,或者官场官官相护,剥削农民的现实,虽然比起满清四大谴责小说是要收敛一点,朦胧一点,是未打磨的圆镜,但终究是揭露,令人瞠目结舌,仿佛根本是意料之外的一套。
也不见得张的态度,张的艺术发挥就必定真实精妙,必定服从历史现实,但至少点名了六七分,或者七八分的世相。
那时候,饥饿是人们面临的最凶猛最具权威性最切身的困境,所以金根一家难得吃一次粥都得藏着掖着,见人来了,还忙不迭地把飘着粥水的碗搁在枕头后面,生怕外人看见了眼红,啼笑皆非之外,不是不彻骨心寒。
更别提顾冈难得上镇上买点枣子和茶叶蛋,吃剩的枣核和蛋壳还得走出去好远,分成几次扔进草丛中,生怕被人起了疑心,如今我们看来,啼笑皆非,荒诞不经,甚而有点可笑,然而那样的时代,真是苦不堪言,一言难尽。
而所谓的社会更迭,万象更新,生活质量大幅度提高,也许是一种被夸大的假象,是一盏灯,空虚地照,但是要死的飞蛾,他终究只能是前赴后继地死去。
张爱玲作品的笔触往往表面看起来是丰腴的,是杨玉环那般的富气逼人,琳琅满目的,佩戴着各式各样足以令她惊艳四座的首饰和珠宝,但是骨子里却极其贫瘠,空旷,消瘦,和凄惶,唐朝落日黄昏里倚住宫门感慨玉颜不及寒鸦色的怨妃的瘦。
那种气质,在《金锁记》里面的曹七巧身上得到了精细鲜明,无所不用其极的体现。时时刻刻给人一种精明干练的气息,却又迥异于王熙凤的,她是穷苦人家出身,所以眼光里,总有着底层人的世故和贪婪,眼光不能够恢弘广阔到哪里去,越矩也是极其有限地,逼仄地,怯怯地。
下巴是瘦削的,尖刻的,疯狂起来是如火燎原的,眼光是清冷的,逃来逃去,始终是一个女人自己和自己争斗拉扯,连带着和她置身于其中的时代和环境反抗与拉扯,消化与排斥,而王熙凤是能有男人般的豪气的,所以这一筹上,她的挣扎也显得瘠薄。
一读张爱玲的小说,深深陷入,就会感觉一种“面黄肌瘦”的身影幽幽地悬荡,是一个从来不曾吃饱饭的人,是一个从来不曾获得过彻底的满足的人,是一个受命运捉弄,中途搁置的人,受上苍冷落和嘲讽的人。
许小寒是瘦的,她母亲是瘦的,虽然她家里有钱,《茉莉香片》里的男人,《封锁》里的吴翠远,《第一炉香》里的乔其乔,他们都令人感觉瘦得可怕,被爱情,被生活,被飘渺的感伤压榨得爱无能,或者爱无力的瘦,那样的病态,残缺,为伊消得人憔悴,为来为去也不知是为了谁了。
《秧歌》里那个男人,在门口给自己的女儿把尿,坐在空洞而浑厚的夜色里,忧郁着,小心翼翼地想念着他的远在异乡的妻,而那个女人果真出现了,提着一盏如幽灵般的红灯笼,令我想起《聊斋》里的女鬼,阴气森森,想起曾经起了个头却没能写完的小说,一个长发的女子,提着灯笼,勾引着夜行的男人,蓦然回首,寒气逼人,令人惊心动魄的一只骷髅,如此的暗含着鬼气。
他只是不确定,然而终于认出是他朝思暮想的妻,这种时候应该狂喜,而他只是迷茫地不知所措,仿佛一个飞蛾,在迷离的丰硕的膨胀的光影里晕头转向,幸福地虚弱。
他只是觉着今夕何夕,觉着身在梦中,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她走了四十里路,为着这一场相逢,这一场不如意料之中的,彼此寡淡沉默应对的,亲身骨肉的女儿却怀着不相认的胆怯的相逢,堪称跋山涉水,读之令人耸然一惊。
而且还是在夜深,回来的,也不知道是人还是鬼,也许明朝醒来,身畔躺着的,是一抔阴森骇人的头发丝,是毫无生气的骨骼,甚至空无一人。
读至这一处,我是不得不抽身的,我忽然觉着心惊胆战,我得暂时脱身,从水底浮起来。
它叫我怀想起我的曾经,幼年时候,那时,父亲长年漂泊在外,隔一段时间,逢年过节,踏着夜色归来。每每在黑夜里,忽然窗外响起扣动的声音,我不是第一个听到,但是父亲总是唤着我的名字。
朦朦胧胧地,打开灯,苍黄的光线像一朵一朵开始枯萎的荷花花瓣边缘,或者开始生了锈的苹果果肉的颜色,我稀稀松松地眯着眼,给父亲开门,他就把我抱起来,送到床上。
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那样的灯光,记得父亲一回比一回陌生的脸庞,记得父亲眉眼里,拂之不去的沧桑。
那些年月,无人了解,无人体谅,后来我似乎愈来愈变成一个缺爱而彷徨,为着需索点点滴滴的热情温暖而手足失措,而慌不择路的人。
我得喝一杯咖啡,或者温厚的热茶,我得去寻找一个能够带给我温暖感受的人,或者给老友打一通电话,不然只觉得夜色苍茫,只觉得明朝不会再天亮,只觉得书里愁惨苍白的气氛,往人的骨子里沁。
对面那个浓眉大眼的男孩子在那里抽着鼻子,也许是年末的一场不解风情的感冒,此刻听起来也十分地戳着心扉。
我走过那一段黑暗的巷子路,我心里闪烁着一盏苍茫瘦弱的灯火,我会告诉他,我过来,只是为了躲在这一星半点的余光里,像一只从来经历漫长黑暗,所以见到光源而奋不顾身,而甘心马革裹尸的飞蛾。
我闻到一股枯萎的,如丝线一般的烟子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