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Great Gatsby》我读了两遍,第一遍匆匆翻过,故事比想象的短,gatsby的生命如同海滩party上的钢琴曲,在人潮散去前戛然而止,将他最美好的一面永久的停留在了尼克的记忆里。
读到第二遍我开始欣赏作者的文笔,思考每个人物的性格和命运,思考故事背后影射的社会现象,忍不住把喜欢的部分做了标记。
讲真,我一点没觉得这是发生在百年前的故事,即使把整个故事平移到当下的北上广深也丝毫不觉突兀。
Gatsby是孤身奋斗在大都市中的草根青年,聪明、向上,有着大好前程。偶然机会恋上富家千金Daisy并度过了一个梦境般美丽的下午,那个下午让他误以为女神Daisy也同样深爱着他。遇上Dasiy是他此生逃不过的劫数,好好一个有为青年从此便误了终生!
为了配得上她,五年的时间里他不断尝试各种致富方法,加上运气确实不赖,很快便走上了人生巅峰。实现命运大翻盘的Gatsby有了财富和地位后,终于有底气出现在心心念念的女神前了。即使女神早已嫁作他人妇,他对她的爱却在日思月想中变本加厉。
他买下海景豪宅,与她家隔海相望,举办一场又一场的奢华party,只为吸引她的关注,期盼着她的到来。
在他幽蓝的花园里,男男女女像飞蛾一般,在笑语、香槟和繁星间穿梭。
他用心良苦,终于找到邻居尼克作为合适的中间人。在尼克家等待女神光临的时间里,他紧张的像个即将参加高考的孩子。当Daisy看到Gatsby衣柜里一件件华丽的衬衫激动到落泪时,Gatsby是否感觉到一丝异样呢?
那个下午一定有某些时刻,黛西并不如他梦想中的那般,但这不是黛西的错,而是因为他的幻想生命力过于旺盛。这种幻想已经超越了她,超越了一切。他以创造的激情投入到这场梦幻中,不断地给它增添色彩,用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点缀着它。再炽热的火焰,再饱满的活力,都比不上一个男人孤独的内心积聚起的情思。
Let it go~
如果这一面之缘后,Gatsby就此放手,让世故的Daisy为当初的选择独自后悔,重新思考人生,该多好......
可我们的作者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先生,为了让作品更加深刻和伟大,为了揭露人性、社会的真实面,偏要让Gatsby继续被追求梦想的执念蒙蔽双眼。于是,那个炎热的午后,和Daisy的老公Tom大吵一架后,他们从纽约驾车返回的路上,开向了死亡。
人,是Daisy撞的,加上Tom从中误导,让一片痴心的Gatsby做了替死鬼。
这两个满不在乎的人,汤姆和黛西——他们搞砸了事情,毁了人,然后就退回到自己的钱堆中去,退回到麻木不仁或者任何能将他们维系在一起的东西中去,让别人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
对Daisy的彻底反感便是从这时开始的,之前看到Tom公然和包养的情妇出双入对,而她虽有察觉却只是一再隐忍,我是同情她的。有如花般容颜,聪明的头脑,却不自食其力,这不是她的错,是那个时代的结果。
我知道。我哪儿都去过,什么都看过,什么都做过。她的双眼环视四周,闪烁着挑衅的光芒,很像汤姆。 接着她笑了出来,声音里满含着令人颤栗的嘲讽,“世故啊—— 上帝, 我是个久经世故的人!”
你可以世故,可以物质,可以选择更能带给你安全感的富二代,这些不过是个人价值观,不作评论。然而,当你惹下祸事,对你一往情深的人儿为包庇你付出了生命,你怎么还有心情出门旅游,怎么可以收到死讯后依旧不闻不问,连一份电报都懒得回复?
对待逝去的生命冷漠到如此程度是这个故事最让我印象深刻的部分。当然,冷漠的不止Daisy两口子,还有无数参加过Gatsby盛大宴会的宾客们,还有他的合作伙伴……树倒猢狲散,他们都在Gatsby死后消失的一干二净,这就是真实的美国。
我喜欢书最后的这段话,寥寥数笔,勾勒出Gatsby悲哀的一生
他走过漫漫长路才来到这片碧绿的草坪上,他的梦想似乎近在眼前,触手可及。他无从知晓,这梦想早已离他 而去,被遗弃在城市之外一片漫无边际的混沌中,遗弃在寂寂长夜里一望 无垠的合众国的黑色原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