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翻箱倒柜的找书看的同时,又看见放在角落的一箱吃的。
寻思着,自己不怎么开火,放在那儿不知道啥时候能吃完,不如送给门口大爷还能物尽其用。
准备拿出去时,下意识想起来看一下保质期。
6个月。
再一看生产日期,去年6月份。
已经过去2个多月了。
内心又是一阵吐槽,看来把食物放过期这习惯,短时间内估计改不了了。
聊以自慰的是,今天算是又多了一次,在食物过期前吃完的经历。
下午在家躺平休息,把朋友送的牛肉干吃完了,估摸着也被我放了2个月了,要不是放在显眼位置,估计又是逃不过被放过期的宿命。
这是话题的缘起——
食物有保质期,又叫,“最佳食用期”,过期后,要么影响口感,要么影响健康,再好的东西也只能扔掉。
写这个,除了再一次提醒自己及时把食物吃掉,还想到了一些延伸的东西。
有一句话我们也许听过,“别在最应该奋斗的年龄选择了安逸的生活。”
倘若食物有保质期这个概念,也许,奋斗也有“保质期”这个说法?
过了特定的日期,效用就会明显打折扣,甚至显得毫无意义。
一如孔夫子说的,“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已。”
又比如说,一段关系,有时候我们总说“早知道就对她好一点……”
爱情如此,亲情也如此。
爱情里说,直到失去才知道拥有的可贵,没有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时光。
亲情里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原来也许真的,世间的许多东西,都有着“保质期”一说。
希望,以这样的视角去看待更多东西,提醒自己,“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
在还来得及的时间里,纵情向前,好好珍惜。
以上,是为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