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政治”模式下的“美式民主 ”
一直以来,美国都把自己视为推行民主的“教父”,对自身实行的民主制度充满信心,认为这是一种终结腐败、彰显民主的“完美制度”。事实上,在这种被美国引以为傲的“美式民主”下,腐败“大选”尤为突出。这不但是一种由来已久的政治现象,而且与其制度设计和运行有着密不可分的因果关联。
从纵向来看,美国的腐败可谓是资本主义国家腐败的先行者。哈佛大学经济学者爱德华·L·格莱泽教授和克劳迪娅·戈尔丁教授主编的《腐败与改革——美国历史上的经验教训》一书,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的美国腐败史,涉及领域从公共工程到公司治理,从特许权到食品药品监管等。直到20世纪50年代,在美国参议院的腐败现象仍不时发生。即便是现在,美国政坛的“选举”和腐败官员也是民众对政府最为担忧的地方。以2017年10月美国查普曼大学对随机抽取的1207名美国人进行的一次深度调查结果为例。该调查对涉及犯罪、政府、环境、科技等领域的80个“令人害怕”事项进行排序,在众多选项里,74%的美国受访民众选择了腐败官员,他们表示自己担心,甚至非常担心政府的贪腐现象。这让“贪腐官员”位居该榜榜单首位,大大超过了3年前的同类调查数据,上升了近17个百分点。
相较于经济腐败,美国的政治腐败更为棘手,因为其已经与政治制度融为一体。美国的腐败多集中在“大选”和联邦政府、国会等高级权力机关,特别是在利益集团代言人或说客、政府官员和国会议员及其助手组成的“铁三角”关系之中。
美国的制度腐败根源于其选择的“金钱政治”模式和利益集团在此基础上构筑的既得利益藩篱。在美式民主的基本制度设计下,选举所需的巨额资金,只有富人和利益集团才出得起,政客与利益集团在金钱面前完成利益交换。利益集团向竞选者提供巨额竞选资金等具有明显利益交换特征的腐败行为,不仅演化成为美国政治过程中的合法部分,而且还往往把一己私利掺杂进公共政策之中,打着公众福祉或国家利益的幌子,模糊其违法腐败的边界。因此,认清滥觞于美式民主的腐败,有助于使我们看清西方政治内部更本质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