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最熟悉的陌生人】
致L小姐,
三年,一千多个日夜。我们从陌生到熟悉再到陌生。医学上说,失忆是由于脑部受创和打击产生的意识、记忆、身份、或对环境的正常整合功能遭到破坏,因而对生活造成困扰,而这些症状却又无法以生理的因素来说明。失忆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和不同的程度,一般失忆是可以治疗的。可我却在世间的流逝中自然而然的忘了你,一切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当时的生物课曾讲过有一种单细胞生物会主动的“趋利避害”。可我想我是在逃避所以才不联系你,所以才忘记你。
1.
(L小姐,一个礼貌而疏离的称呼。可好像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也是问你叫小L的。)
当时的九月,开学季。只不过和往常不一样的是---我是初中生了。瞒着家人,固执的报了私立中学。瞧,我还是一如既往的任性。
九月的清晨有着不同于白日的微凉,些许凉风吹着那些和楼等高的树,深绿色的树叶张牙舞爪的蔓延着,有着不可一世的骄傲。我想,这么张狂的树还是倒掉的好。只是我没想到它会倒掉的这么快。
那是我趴在桌上发呆,无所事事。或许是这时候你便从讲台上走过的吧。
周围交谈的声音越来越嘈杂,直到班主任在讲台上宣布了班干部的名字——说实话天知道我有多想知道班主任是怎么选班干部的——明明他谁都不认识ヾ(ゞ)
2.
小L不白,可她的眼睛特别的黑,给人一种能装下整个星空的感觉。那是一双会说话的眼睛。
不理解学校排座位的方式,直接的自己当时是在小L前面的。可就算隔得再远,缘分也会兜兜转转的把我们安排在一起。那段时间,我们吃遍了校外的一整条街,看遍了校外的每一家小店,走遍了校外的每一条小巷……天真的我们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告我们是好朋友。
那时的天空湛蓝无比,万里无云,风悄悄吹过时间,不留痕迹。
认真写后,胡乱团团便扔给彼此的纸条也许只是一个标点;补习班过后雨下得厉害专门买了“姐妹伞”打着;就算穿着帆布鞋也要一起踩出水花朵朵向前走……那是属于我们的14岁——花一般的年龄,娇艳的让人羡慕。
3.
太美的东西上帝总是不会眷顾它。
窗外的树终抵不过时间,在万物生长的季节由黄变绿直至死亡。满眼绿意中独显它的一点黄。
原来不是不会痛,而是痛到了麻木。麻木,麻木,如果不是三月那个下雨的傍晚,抱歉让你看到了那么狼狈的我,我们或许到现在还是好朋友吧。固执的骄傲变成了偏执,可怜又可笑的自尊,我一次又一次的疏远你,一点一点地狠下心删除了你的联系方式。
当初说好了的永远终于还是败给了时间。也是,就算穷极了时间,永远能走多远?
不期而遇的美丽,擦肩而过后的狼狈,就算有满肚子的委屈,满眼的泪滴,也改变不了结局,我们的结局。
(独白:张扬与骄傲,气场强的让人难以接受;外表坚强,可内心却意外的敏感懦弱。表面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坚强姑娘,可骨子里的脆弱、干净还是涉世未深的孩子。看世界的方式和别人不同,固执地认为每个人都很善良。对于不少人来说,我是乐观坚强,有着初升太阳般的灿烂。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从不是阳光,是黎明前的黑夜,永无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