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XIU小品文
经常听人说,我们俩是亲戚,到底有什么样关系的人才能叫亲戚呢?还有人说:“出了五服就不算亲戚了,成了外人”,五服和出服这种说法是怎么来的?古代对犯罪之人除了满门操斩,还要诛连九族,那么九族的范围又是怎么来界定的?
下面,让我们从《血亲表》和《九族五服图》出发,介绍几个基本的概念,并回答这些问题。
一、《血亲表》里的秘密
1、什么叫血亲?
血亲,就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两种:(1)直系血亲,从自己往上数,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往下数,儿女、孙子(外孙子)等晚辈都是直系血亲,因为大家都是沿着一个共同的血缘直接传承下来的。(2)旁系血亲,在直系血亲以之外的亲属,就归为了旁系血亲。因为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血缘人,虽然按不同的分支传承下去,但相互间存在着间接的血缘关系。
例子:请问你和姑姑是直系血亲,还是旁系血亲?答案,旁系血亲。
2、什么叫亲属?
指基于婚姻、血缘或收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包括四类人:(1)直系血亲。(2)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3)姻亲。是指由婚姻而结成的亲属,比如母亲的娘家人(外祖父母、舅舅、姨姨),妻子的娘家人(岳父母、大舅哥、小姨子)。(4)因收养而产生的法律拟制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
亲属有时候还会出现“重复、并存”的现象。比如表亲结婚后,既是配偶关系,又是旁系血亲。叔叔收养侄子后,就同时存在养父母、子女和旁系血亲这三种关系。
例子:请问你和舅表弟的儿子是亲属吗?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吗?
答案:所谓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和自己同出一缘,且在三代以内。如何来计算?可先由本人(第一代)经过母亲(第二代),上溯至外祖父母(第三代)。到外祖父母这一代就无需再往上数了,因为他们是你和舅表弟的同一血缘人。反过来,从上往下数,外祖父母为第一代,你的舅舅(舅表弟的父亲)为第二代,再往向下数至舅表弟本人,为第三代。他和你是平辈。在这个范围内,就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那么,舅表弟的儿子呢?他已经属于第四代了,不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他是你的舅表侄,小一辈,应该叫你为叔叔。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避免近亲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除表兄弟姐妹之外,一律不许结婚,这是古代很重要的一个规矩与习俗。
3、什么叫亲戚?
亲,指有血缘关系的人。戚,指由婚姻结成的关系。亲戚,就是指有血缘和姻亲关系的亲属。一个人的亲戚,不外乎来自三个方面:(1)父系方面,本姓家人,即所谓的血亲之人(亲)。(2)母系方面,母亲的娘家人,即所谓的戚亲之人(外戚)。(3)妻系方面,妻子的娘家人,即所谓的亲近之人(近或姻)。在这三个范围里,都属于亲戚。若出了这个范围,就只能叫朋友了。
亲属和亲戚有什么区别呢?亲属因为有血缘上或法律拟制上的紧密联系,彼此间存在着亲权、赡养、抚养、继承、监护等关系,它是一个法律概念。而“亲戚”只是民间的说法,范围也要比亲属宽泛的多。
外戚是什么人呢?指帝王的母族和妻族,属于父系之外的亲戚,所以也称“外家”。古代的外戚专权,说的就是帝王母亲或妻子的娘家人得了势,开始干预朝政,甚至改了朝,篡了位。
比如王莽,是西汉孝元皇后的侄子,父兄去世的早,他服侍母亲及寡嫂极为周到,谦恭俭让,礼贤下士,在朝野素有威名。西汉末年,王莽借社会矛盾空前激化之机,当上了大司马,他的女儿做了汉平帝的皇后。平帝病死后,王莽为了把持朝政,立2岁的刘婴为皇太子,亲自摄政。不久,干脆自己做了皇帝,建立新朝,推行新政,史称“王莽改制”。直到16年后,刘秀才推翻王莽政权,恢复汉室,史称东汉。
再比如隋文帝杨坚,也是外戚专权篡位的典型。他原本是汉族,出自关中的高门“弘农杨氏”,他的父亲因战功而被西魏皇帝赐了一个鲜卑姓氏:普六茹,受封为随国公。后来,杨坚的女儿杨丽华做了北周宣帝的皇后,杨坚就成了宣帝宇文赟的岳父。宣帝做了1年皇帝,22岁就去世了,他的儿子静帝(宇文阐)即位。
静帝即位后,杨坚做了辅政大臣,被拜为丞相。宇文阐年仅7岁,还是一个的不懂事的小孩,所以杨坚就以外戚身份就控制了北周的朝政。他马上恢复了自己的汉姓“杨”,接着便分三步开启了夺权计划:第一步、先是骗北周“宗室五王”到长安,一起杀掉。第二步、任用韦孝宽出兵,消灭了有威胁的政敌。第三步、2年后(581年),逼9岁的宇文阐下诏,把皇位禅让给自己,定国号为隋,从而当了隋朝的开国皇帝。
由这段历史可以看到,杨坚和王莽一样,都是外戚专权,又夺了帝位,浩然称雄于世。这就是历史。
4、什么是亲人?
这个叫法更偏重于相互之间的情感。比如说“你就是我的亲人啊!”二人不一定有血缘或姻缘关系,但必须是感情非常密切的人。
由此可知,如果我们把所有的亲戚,都叫做亲人,是没有错的。把没有亲戚关系的人,也叫做亲人,行吗?完全行。
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常常有人发微信说:“亲,你到哪了,怎么还不到?”这里的“亲”就是一个泛指,指的不一定是亲戚,而是对很亲密或亲近之人的一种昵称。
5、何为家属、家庭成员?
家属,是指登记在同一户口本上的亲属,包括父母、妻子、丈夫、兄弟姐妹、儿女。家庭成员,是指有抚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姊妹等。
二者的区别:亲属不等于家庭成员,他们可能分布在多个家庭;而家庭成员也不一定就是家属,登记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才叫亲属。
6、什么叫家眷?
指妻室儿女,有时也专指妻子。它和家属、家庭成员比起来,指代的范围更小。
例子:自从外祖父去世后,外祖母一直住在王静家,已经住了10多年了。请问,她算王静的亲属、家属、家庭成员,或者家眷吗?
答案:外祖母是王静的直系血亲,也是亲属,因为王静的母亲有抚养她的义务。但她不是家眷,因为家眷是指妻室儿女。外祖母是家属吗?如果她登记在王静家的户口本上,就是家属。
二、《九族五服图》里的秘密
我们看看《九族五服图》,会发现许多规矩和秘密:
1、五服是怎么数的?父亲、自己、儿女,这三代人算一服,然后以这个为中心,按血缘关系向外扩展,扩了五服就到头了。每扩一服,亲戚关系就偏离的越远,就越不亲了。所以古人有“一出五服就成了外人,不是一家人”的说法。
2、亲戚关系由近向远偏离的顺序是:亲、堂、从、族。比如亲兄弟(与自己是同一个父亲)、堂兄弟(亲叔叔家的孩子,与自己是同一个祖父)、从兄弟(堂叔家的孩子,与自己是同一个曾祖父)、族兄弟(与自己是同一个高祖)。如果再往远扩,就出了五服,不能算亲戚了。
古人把辈分、亲戚和礼数等都规定的清清楚楚,如果想做一个知书达礼的孩子,除了要好好学习外,还必须懂得这些礼数,不能把亲戚关系弄错。反观现在的孩子们,不管见了亲戚还是外人,不管辈份高低与年龄大小,一色叫叔叔、阿姨、哥、姐、小妹,是不是已经不知礼了?见了与自己父亲同辈且年长的人,也不叫伯伯了,一律称为叔叔,为的是让对方感到自己仍旧年轻,这样做是不是让后辈们又落入奉承之俗呢?
接下来,我们提一个问题。安泰有一个熟人,名叫王静。她经常告诉安泰说:“你爷爷的弟弟和我妈妈的父亲的父亲是亲兄弟”。请问:安泰和王静属于亲戚吗?他们的关系出五服了吗?二人的辈份谁高谁低?
答案:安泰和王静的妈妈是平辈,所以安泰肯定要比王静高一辈,她应该叫安泰为舅舅。二人不算亲戚了,因为他们的关系出了五服。
我们仔细看五服图,它是按男左女右排的,依次是亲(直系血亲)、堂亲、从亲、族亲(后三者均是旁亲血亲)。请注意一点,母系和妻系那边的亲戚,是不在这个图里的。因为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族谱是按男性家庭为中心来排列的,母族、妻族是不算在内的,所以有“女人一嫁出去,就成了泼出去的冷水,归入别家”之说。
需要说明的是,姑姑、堂姑、从堂姑、祖姑、堂祖姑属于父族,仍然算在五服内。王静的妈妈嫁虽然嫁到了另外一个男性家,但仍属于这个家族。王静的妈妈和安泰是平辈,上溯到五服有一个共同的高祖。而王静晚了一辈,已经出了五服,不算亲戚了。
这个问题是不是太复杂了,赶上了脑筋急转弯?古人把亲戚关系理的这么清楚,又规定的如此周密,这就是中国属于礼仪之邦的一个重要体现。
三、五服是怎么来的,什么叫出服和诛连九族?
在古代,一个人若犯了大罪,皇帝动不动就要“满门抄斩,株连三族、五族、七族”,最狠的是“株连九族”。那么,三族和九族的范围是怎么界定的,要牵连多少人呢?
其实,九族指的就是“五服”内的所有亲戚,即以自己为中心,上至高祖、曾祖、祖父和父亲,下至儿子、孙子、曾孙和玄孙,这九代人都属于亲戚关系,所以又称“本宗九族”。有时候,“诛连九族”还包括了本族的女性,比如母族的几代人,妻族的岳父、岳母一家。这样算下来,一家老小九代,最少有上百人会遭殃。
服是怎么来的?源于古代的丧礼制度。如果有亲属去世,族人们都要穿孝服(披麻戴孝)致哀,所以称为“服丧”。
超过五服以后,就不算亲戚了,不用服丧,这就叫出服。这样,五服就成了界定亲戚边界的一个标准。如果在五服内,无论是直系血亲,还是旁系血亲,必须为逝亲披麻戴孝,所以叫“有服亲属”。
有服亲属又按血缘和亲疏远近,规定了不同的服丧等级。总的原则是血缘越近的人,服丧越重;血缘越远的人,服丧越从简。
比如儿子要为父亲服重丧,穿最粗的麻布衣服(不缝下边),然后守孝27个月(约3年),以尽孝道,称为丁忧(遭受忧难)。守孝期间,吃住在坟旁的棚子里,睡草席,枕砖头土块,不能与妻子同房;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不远游,不应酬,不得行婚嫁之事(自己不能纳妾,子女也不能婚嫁),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其他亲戚,尤其是远亲,就不必如此苛求了。
四、诛连九族与满门抄斩
二者都属于连坐法的范畴。一人犯了罪,家人都要承担连担责任,正所谓同气连枝,谁也跑不了。制定这么严酷的刑罚,无非是为了增加犯罪成本,起到威慑作用。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1)范围不一样。满门抄斩,顾名思义,就是在抄没家产的同时,还要将犯人全家集体斩首,灭门就是斩草除根,不留后患。而诛九族的范围就更大了,五服之内都算亲戚,等于同宗九族的亲戚全跟着遭殃。
(2)残酷程度不一样。满门抄斩,就是指整个罪犯府邸里的人,甚至包括丫鬟、厨师、马夫等佣人,一个也不留,全部处死。诛九族包括了三种情形:第一、直系亲人,肯定要杀掉。未成年的小孩和老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免死,会被发配充军、流放,或降身为奴。第二、旁系亲属,如无重罪,一般都是发配充军和流放。第三、九族中的女性,一般不会被杀,往往会被卖掉,降身为奴为婢,甚至会进入皇宫,侍候皇帝。
在唐代,有一个专门管理罪人家属女性的机构,叫掖庭(或掖廷),是宫女居住的地方,也是犯罪官僚家属劳动、接受惩罚的地方。比如上官宛儿就是因为爷爷犯罪而被没入掖庭的罪人的后代子女,因为她多才多艺,有智慧,善诗文,长大后又成了武则天的宠臣、女诗人,权倾朝野,获得了“巾帼宰相”之名。
总之,诛连九族,杀的是罪人的主要家庭成员,其他人可网开一面,仍有活命的机会。而满门抄斩就不一样了,一门人都要掉脑袋,不能有漏网之人,彻底不给复仇的机会,以防止日后东山再起。
清朝时,大平天国的杨秀清就是典型的满门抄斩。我们知道,洪秀全是太平天国的起义领袖。在南京建都后,起义军内部出现分裂,杨秀清认为自己更适合做皇帝,而不是当一个东王。因此,他利用敬神宗教-上帝会,假扮天父,公开自称“万岁”,多次挑战洪秀全的权威。最过分的一次是,他竟然以“天父”的名义装神弄鬼,狠狠地揍了洪秀全。洪秀全一怒之下,下令斩了杨秀清,东王府内的男女老少无一幸免,数千人被杀尽,这就是著名的天京事变。借此机会说一个规律,古代的起义大多是以宗教、神秘预言、谣传等为幌子,发动民众的,否则抓不住人心,号召力不强不广,也不深入持久。
五、诛三族、诛九族、诛十族
族诛始于商朝,当时称为劓殄(yì tiǎn),是斩杀罪犯及其后代的刑法,可谓是族诛的雏形。秦朝商鞅变法之后,逐步发展为诛三族、诛五族、诛七族,甚至是九族、十族。
1、诛三族
这种刑罚是从秦朝开始的,称为夷三族。《史记·秦本纪》中说:“法初有三族之罪。”《后汉书·杨终传》中写道:“秦政酷烈,一人有罪,延及三族。”三族包括了哪些人?第一种是指父母、兄弟、妻子三族;第二种说的是父族、母族和妻族;第三种说的是父、子、孙为三族。有史料明确记载的被“夷三族”的人,一个是秦朝丞相李斯,另一个则是赵高。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在外出巡游途中,暴亡于沙丘(今河北平乡县)。丞相李斯在赵高的利诱和威胁下,参与了“沙丘之谋”,篡改了秦始皇的传位诏书,逼太子扶苏自杀,改立胡亥为皇帝(秦二世),并且把大将蒙恬下了狱。
胡亥登基不久,把朝野大事交给赵高代理后,就不再上朝了,发数十万人修阿房宫,又下令收集天下奇花异兽,窈窕美女,一味寻欢作乐。
随着赵高权力的膨胀,他急于除掉李斯。陈胜、吴广起义爆发后,李斯屡次想向皇帝提建议,却见不到。赵高的机会终于来了,他假意问李斯:“如今国势危急,皇上仍声色犬马,毫不关心。我本想劝阻,无奈位卑言微。丞相乃先帝重臣,说话有分量,为何不进谏呢? ”李斯苦笑说:“找不到机会啊!”赵高见李斯上钩,不动声色地说:“我一旦瞅到皇上有空闲,立即向您禀报。”李斯感激不尽。
赵高见胡亥歌舞狂欢,与众姬妾厮混,就派人通知李斯说:“皇上正闲着呢,可以奏事啦。”李斯赶忙去求见。如此一连几次,二世怒了,大骂:“李斯这老贼,我闲着的时候,他不奏事。偏偏在我宴饮正酣时,他却再三上来扫我的兴。难道是看朕年轻,瞧不起朕吗?”赵高立即应声说:“哎呀!当初的沙丘之谋,陛下做了皇帝,李斯也参与了。他却没捞到多少好处,必定怀恨在心。还有一事,陛下不问,臣还不敢直言相告。”
胡亥厉声问:“莫非又与李斯有关?”赵高拜了两拜,说:“丞相的长子李由现任三川郡守,和造反的贼子陈胜等人是同乡。因为这层关系,所以盗贼们经过三川的时候,李由也不组织反击,致使事端越闹越大。臣还听说李由与陈贼有过书信往来,我还没得到真凭实据,所以不敢贸然上奏。”
很快,李斯知道自己中了赵高的圈套,但为时已晚。他想申辩,上书被赵高截留不说,又被扣上了父子想共同谋反的帽子。二世一听,毫不含糊地把李斯逮捕入狱,判腰斩,灭了三族。这一年是公元前208年。
李斯死后,赵高当了丞相,事无大小,完全由他决断,渐渐不把胡亥放在眼里了。有一天,赵高趁群臣朝贺时,命人牵来一头鹿,说:“臣进献一马,供陛下赏玩。”胡亥虽然糊涂,但还分得清是鹿是马,失声笑道:“丞相错了,这明明是头鹿,怎么说是马呢?”
赵高问左右大臣:“你们说这是鹿还是马?”有的人慑于赵高的淫威,缄默不语;有的惯于奉承,忙说是马;有的说了真话。后来,赵高把那些敢于说“鹿”的人纷纷正法。这就是指鹿为马的典故。
后来,赵高逼迫胡亥自尽,立子婴为帝。子婴对赵高早已深恶痛绝,不想做下一个傀儡皇帝。子婴在登基当天,推说自己有病不能进宫,诱使赵高登门。赵高千算万算,没有算过子婴。这个指鹿为马的家伙被当场斩杀,之后又夷三族,他的父族、母族和妻族无一幸免。
秦朝灭亡了,而“夷三族”的刑罚却没有断绝。到了汉代,功勋盖世的大将军韩信被吕后剁成肉泥之后,夷了三族。再后来,随着朝代的更迭,“夷三族”又逐渐升级为“夷五族、夷七族”,辐射面更广,被处死的人更多。
2、诛九族
隋炀帝杨广即位后,又把族刑扩至了九族,成语“株连九族”就是杨广创造的。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杨玄感被诛九族的情形。
杨玄感,隋朝大臣,杨素(隋朝的开国功臣、宰相)的长子。父子俩一同上朝,场面不凡,风头大盛。杨广感到了危机,就让杨玄感自降官阶。于是,杨玄感去郢州做了刺史,颇受百姓爱戴。杨素去世后,杨玄感接了父亲的班,很多名士投到了他的门下,这又引起了杨广的注意。
与其被隋炀帝收拾,不如先下手为强。杨玄感和弟弟商量后,趁杨广东征高丽的时候,毅然起兵。杨玄感兵败后,为了免受杨广折磨,就让弟弟先杀了他。隋炀帝一看,没有了杀头解气的机会,就下令将杨玄感曝尸三天,切成小块,烧成灰,再诛九族,还将他的姓氏改为“枭”姓。
那么,九族包含哪些亲戚呢?有两种说法,《三字经》中说的九族,包括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己、子女、孙子、曾孙子、玄孙子,共九代人。另一种说法,指父亲四族、母亲三族和妻子两族,加起来一共九族。
九族具体要牵连多少人呢?其实,我们没必要去分的那么清楚,只要明白这意味着所有和罪犯有一点血缘、姻亲关系的人都会遭殃,就可以了。
3、诛十族
历史上,还有诛十族的案例。明成祖朱棣发明了“诛十族”的创举,他在九族的基础上又加了一族,发生在明代大臣方孝孺身上。那么,第十族指的又是什么人呢?
方孝孺(1357-1402),浙江宁海人,明朝大臣、学者、文学家、散文家和思想家。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去世后,将皇位传给了皇孙朱允炆,即建文帝。朱允炆当皇帝没几年,就被叔叔朱棣(朱元璋的儿子,燕王)发兵取代,说白了就是谋反篡位。
为了让天下臣服,朱棣将主意打到了朱允炆的重臣、威望极高的方孝孺身上。朱棣觉得,只要方孝孺帮自己拟定一份诏书,公告天下,那么自己坐上皇位就会显得名正言顺。没想到,方孝孺拒不合作。朱棣想要劝说,反而被方孝孺驳得站不住脚。
软的不行,就来硬的。朱棣便把方孝孺押上了殿,方孝孺披麻戴孝,放声大哭。朱棣让人把纸和笔硬塞给了方孝孺,他大笔一挥,在诏书上写下“燕贼篡位”四个字后,把朱棣骂得狗血喷头,宁死也不肯归顺。气的朱棣把他关回狱中,开始搜捕他的家属、亲戚。
几天后,朱棣威胁说:“你要是不按我说的去做,就诛杀你的九族。”方孝孺回对:“诛我十族,又能怎样?”
朱棣说:“太对了,你倒是提醒了我。我不光要杀掉你的九族,还要杀掉你的学生,让继承你这些思想的学生们也来陪葬。”方孝孺哈哈大笑,说:“抓吧,杀吧。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当着方孝孺的面,朱棣下令把他的亲属一个一个地杀掉。每杀一个,就问方孝孺:“后悔吗?现在后悔还来得及!”方孝孺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朱棣下令把方孝孺凌迟处死,他慷慨赴死,一点儿也不后悔。看着方孝孺的尸骨,朱棣觉得不解恨,又下了一个悬赏令:“如果有人吃他的肉,只要吃一块肉,朕就赏银一两。”可想而知,朱棣当时气到了什么程度。
最后的结果是,与方孝孺有关的亲戚、学生、好友共计两千余人受难,时称“瓜蔓抄”。意思是说,一人犯罪后,像拽起藤蔓带起瓜一样,牵牵挂挂连根拔起,牵连了许多人。其中,被杀者高达873人,剩下的上千人均被发配流放。方孝孺的妻子和两个儿子自缢,两个女儿在押解途中投秦淮河而死,可谓一门忠烈。此外,朱棣还诛杀了建文帝的家眷及臣子共一万多人,简直惨绝人寰。
清初,史学家谷应泰叹曰:“嗟乎,暴秦之法,罪止三族;强汉之律,不过五宗……世谓天道好还,而人命至重,遂可灭绝至此乎!”秦朝的君主那么残暴,诛杀到三族就止住了。汉代以刑律威严著称,也不过诛连到五族。世人常说,恶有恶报,生命最可贵,一个人的罪过再大,也不至于非要达到诛十族的地步吧?
这个惨案史称“靖难之祸”。方孝孺成了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被真正诛十族的人,也成了忠臣的典范。他不为皇权所动,风骨和气节坚贞,所以受到了一代一代后人的敬仰。
看到此处,我们便会明白诛十族的范围。九族是指当事人的亲戚,第十族是加了他的学生,范围已经超出了族亲的界线。
历史上,被诛九族和十族的人极少。一方面是因为皇帝们都不想背上暴君的骂名,另一方面是这个刑罚极其残忍,涉及的人太多,难以逐个排查,执行起来也十分困难。
清光绪年间,西方的政治制度开始冲击中国的传统习俗,1905年清政府终于废除了连坐制度,族刑也就此寿终正寝,退出了历史舞台。
六、不要“六亲不认”
我们经常听老人们说,要做一个有礼有节有德的人,不要“六亲不认”,不重天伦,不通人情,连亲戚都不认。那么,“六亲”指的又是哪些人呢?通行的说法是,以父、母、兄、弟、妻、子为六亲,即血缘和婚姻关系最为亲近的人。
中华民族非常重视家的概念,社会就是由一个一个的家组成的,家就是国,国就是一个大家庭。家国同构,家国天下,家庭和睦了,社会就和谐了,所以孔子号召我们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千万不要做一个忘了家、忘了国、忘了本、忘了宗、六亲不认的势利之人。
七、什么叫宗亲、四世同堂?
如果有人说:“咱们俩是四世同堂的宗亲。”那么,什么叫宗亲?为什么不说“九世同堂”呢?
宗亲,是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法制度的产物,又称本亲、本族,指出自同一祖先的父系男性的血亲、配偶和“在室女”。
宗亲由三部分组成:(1)出自同一祖先的父系男性血亲,如父、祖父、伯父、叔父、兄弟、子、孙等。这类亲属同宗同姓,所以又称“本宗”或“正宗”。(2)出自同一祖先的父系男性血亲的配偶,如母、祖母、妻、儿媳、伯母等。这些女性虽属外姓,但由于与“本宗”男性结婚而加入了本族,所以又称“夫宗”。(3)出自同一祖先未结婚的父系女性血亲,如未婚的女儿、姐妹、姑、侄女等,称为“在室女”。她们一旦出嫁,就脱离了娘家,成了夫家的人。如果被休回娘家,则又恢复了“本宗”族人的成员身份。
人的寿命是有限的,一般都是四世同堂或五世同堂,不可能有九代同堂。为什么?我们按20年一代,人均寿命100岁计算,假如你100岁,你儿子80岁,你孙子60岁,你重孙40岁,你玄孙20岁。反过来说,假如你20岁,你父亲40岁,你祖父60岁,你曾祖父80岁,你高祖父100岁。或者从中间算,你60岁,你父亲80岁,你祖父100岁,你儿子40岁,你孙子20岁,这都叫五世同堂,算是家庭层级的最高极限,历史上没听说过哪家有六世同堂的。
在古代,人均寿命都在60岁以下,一般家庭能四世同堂就很难得了。若五世同堂的话,包括了祖孙五代人:祖、父、自己、子和孙,五代人都是直系血亲。这样一个极富天伦之乐的大家庭,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从长须老髯到呀呀幼童,共聚一堂,其乐融融。一个人既使守着上百箱子的财宝,身边没有亲人,又怎能比得上人家幸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