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歌案事件传得沸沸扬扬,其中过程网上已经讲得很清楚,就不多加阐述,对此我来聊聊,此案得到广泛关注后,在网上十分流行的一段话;
一位妈妈对女儿说:
“人性复杂,你先要学会保护自己,才能考虑善良以及其他,如果可能,永远不要把别人的仇恨拉到自己身上,谁惹上的麻烦谁解决,永远不要用自己的肉身,去替别人做枪靶,也永远不要在任何时候,去消耗殆尽自己生命的所有能量,去为别人的失误买单;
在爸爸妈妈眼里,你最重要,无可取代;
我宁愿你不善良!”
对于这位母亲的话,我表示理解,同时又感到心寒。
从大致情况来看,事态会发展成凶杀案,两个女孩子事先应该都没有料到,总体而言这案子是个意外;
见有人吃东西噎死了,就要禁止天下人吃东西,这是荒谬的,看到有人开车出事故了,就要禁止车子上路,这也是荒谬的;如果因为江歌帮朋友而发生意外,就宣扬不做善举,这就有点太过了。
对于江歌案的悲剧,大家的气愤可以理解,但不要过分夸大,如果大家都以此为戒,而不去做善举,虽然少了善良的意外,却会造成更多的冷漠悲剧;
当你感到无助的时候,没有人伸出援手,那是一种怎样的孤独?
当你年纪大了,不小心跌倒在路旁,满大街的人却无人来扶一把,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悲哀?
我想大多数人都不愿意自己活在这样冰冷的世界里。
关于江歌案,网上展开了激烈讨论,群众们几乎一边倒地支持江歌妈妈,而对案件相关人员的刘鑫,则是一片谴责声,虽然案件还没有正式公开审理,其中真相及细节未明,但只要是稍微了解过案情的人,大多都会对江歌的不幸遭遇感到遗憾与不值得。当然也有人发出一些不同的声音:
“无知的人总喜欢站在道德的制高点,用自己的正义来审批别人。”
“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的,而不是来绑架别人。”
“你们这是在进行网络暴力,非把人给逼死吗?”
然后就是两方展开骂战,几乎每次发生这样的事件都会出现这种情况;
实际上大家都没有错,只是立场不同而已。
我想大多数人谴责刘鑫,并不是怪她没有开门,而是愤怒她事后自私冷漠的表现,或许她心中产生过愧疚,可却被懦弱自私所掩盖,从人性角度来看,虽然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大家无法接受,毕竟伯仁因她而死,她的表现太不够朋友了,甚至让人感到心寒。
倘若她对朋友的表现,有足够的诚意和勇气,大家也不会反应如此强烈,我想大多数人并没有想把她逼死的意思,只是希望她能担起朋友的道义责任。
但凡事过犹不及,伸张正义也不只是谴责,表达方式不对,同样会制造新的悲剧,网络暴力很多时候不能解决问题,与此相比,大家更应该鼓励刘鑫勇敢站出来,为朋友讨回公道,帮助江母从痛失爱女的阴影中走出来,如能知错就改,那就善莫大焉!
同时大家要警惕,修桥铺路的未必是善长仁翁,高呼正义的也未必是正人君子,刘鑫身上展现出来的人性问题,又岂是她一人独有,我们大家每一个人都需要深思反省。
我支持大家为善良发声,我也不认同一味保持沉默的态度,但在案情真相细节未明时,我们要有所克制,要更加理性地表达陈述,不要有太过的极端表现。
每当发生此类案件后, 大家可以谴责,但不应仅是如此,我们还要深思如何避免惨剧重现,比如,相关择友问题、父母教育问题、人性问题、法律与道德问题,这些更是我们应该去深思的;由于篇幅原因,下面我主要探讨下法律与道德的问题:
我没有从事过法律工作,我对法律的认识,大多来自普通书籍,比如我读《史记》后,得知约法三章的由来,了解立法不只为惩奸除恶,更重要是提高犯罪成本,表明杀人者当处死,以此作为警示,来维护社会秩序以及保障公民权益,说人话就是:避免我们也成为惨案中的刀下人。
可光靠法律还是不够的,法律需要人去执行,如果不论大小事,都用法律来约束,就会大大增加执法成本,这时就需要道德来降低维护社会秩序的成本,
无论道德还是法律,其目标都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来维护社会秩序,但又有所区别,法律是标准化的,具有外部强制性的;
而道德概念比较模糊,很容易与美德等混淆,而且道德没有明文规定,只是被大家约定俗成的隐性规则,不具有强制性,震慑力会削弱。
比如,在江歌案件中,假设刘鑫冷漠自私的表现是事实,她是不道德的,但她不会受到什么惩罚,而这会助长社会冷漠自私现象的加剧,给社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当然大家可以谴责她,但谴责也不是什么好办法,容易变得失控,发展为网络暴力,一旦发生其它意外,那后果更不堪想象。
在这种情况下,大家有没有想过将一些属于道德层面的责任诉求成法律规范,通过合理的表达方式,来促进法律法规的完善。
最后我想说,道德责任观的建设,需要人们更多深入的思考,而不只是对立的骂战,也不要因为善良的意外,就不愿选择善良,请相信公道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