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洪武年间,郭桓官任户部侍郎。
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郭桓利用职权,勾结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多人,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外,还巧立名目,盗卖官粮,中饱私囊。
案发后,朱元璋下令彻查,由审刑司吴庸拷讯,结果发现数目巨大,连朱元璋自己都被吓到。
造天下之罪,其造罪患愚者,无如郭桓甚焉。其所盗食粮,以军卫言之,三年所积卖空,前者榜上若欲尽写,恐民不信,但略写七百万耳。若将其余仓分,并十二布政司,通同盗卖见在仓粮;及接受浙西四府钞五十万张,卖米一百九十万不上仓,通算诸色课程、鱼盐等项;及通同承运库官范朝宗偷盗金银,广惠库官张裕妄支钞六百万张;除盗库见在宝钞、金、银不算外,其卖在仓税粮,及未上仓该收税粮,及鱼盐诸色等项课程,共折米算,所废者二千四百余万精粮。呜呼,古今贪有若是乎!其郭桓不才,乃敢如是。其中所分入己者几何,罪及同谋,愚顽者生死纪必枚焉。空仓廪,乏府库,皆郭桓为之。——《大诰·郭桓造罪第四十九》
《大诰》是朱元璋亲自制定的一部刑法,文字基本上是朱元璋口述。其中说,郭桓贪污数额巨大,说出来怕老百姓不信,只说是七百万石,若严格算起来,足有二千四百余万石。
朱元璋极为震怒,下令将六部中左右侍郎以下官员全部处死,同时追查各省官吏,有数万人死于狱中。为了追赃粮,民间中富之家大多破产。
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与桓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明史·卷94》
郭桓案牵连太广,杀人太多,引发民间极大的不安。一时民怨沸腾,形势严峻。朱元璋一看不对,为了平息民怨,便把审刑司吴庸杀了。
朱元璋如此大规模的整肃贪污,贪官污吏却不见减少。第二年,在《御制大诰续编》中,朱元璋无奈地说,自他建国以来,在江南沿海一带省份的官员中,由于贪污,没有一个人都够做到任满。
自开国以来,唯两浙、江西、两广、福建所设有司官,未尝任满一人,往往未及终考,自不免于赃贪。——《御制大诰续编·松江逸民为害第二》
“郭桓案”对后世的另一个巨大的影响是促成了大写数字的出现。为了杜绝通过修改数字进行贪污,他将汉字“一”到“千”改成了“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一直没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