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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你》是根据玖月晞小说改编的电影,由曾国祥执导,周冬雨、易烊千玺、尹昉、黄觉、吴越、周也、张耀、张艺凡、赵润南、郜玄铭主演,2019年10月25日上映。该片将青春片与现实主义题材结合,聚焦高考、家庭教育等社会话题热点,旨在从成人的角度反思能为正青春的少年可做的事 。
最初关注《少年的你》这部电影是因为“校园霸凌”的主题,正如郭敬明在《演员请就位》中说《悲伤逆流成河》是第一部关注校园霸凌的电影,这样的题材在国内确实少见,即便当初对小四没报什么期望,但是电影确实超过预期,而《少年的你》在撤档后重新定档,可以说包括我在内的许多观众几乎是迫不及待的去电影院观看了。
《少年的你》的电影质量在国内青春片中当属上乘,在现实主义题材作品中相比较也毫不逊色,电影中易烊千玺所扮演的少年一句“保护世界,我保护你”让人印象深刻,但是现实中引起关注的并不是“校园霸凌”而是“你保护演员,我保护产权”的乱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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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你》截至目前上映4天日票房排名第一,总票房已接近6亿,成绩不可限量,口碑也是好评居多,豆瓣评分8.5分,星级评定呈现“F”型,可以说电影质量是得到大部分观众普遍认可的,同时,作为主演的周冬雨和易烊千玺的演技也是得到大部分观众接受和认同的。
单从电影来说,这样一个以“校园霸凌”现实主题为核心讲述意外相遇的少年少女在阴沟里生存却仍渴望仰望阳光的残酷青春故事本身就很吸引大众的注意,尤其是曾经可能遭受或目睹过校园霸凌的群体,电影将会如何展现“校园霸凌”这一现象是所有观众最为关心的,是否会沦为披着“校园霸凌”外衣的青春爱情片是所有观众最为担心的,
事实证明,剧本改编的质量是过硬的,编剧对书内容可以说进行了截肢式的剪切改编,基本所有台词和书都没有关系,包括陈念、小北、魏莱等许多人的台词、设定和场景都重新给定,并根据人物成长性格与环境进行重新调整。
电影整体的气氛比较压抑,大量使用特写镜头,带给观众的是一种沉浸式的体验,就连配乐渲染和场景切换的手法都相当成熟,而周冬雨和易烊千玺的演技也是很值得肯定的,两人的演法很有信念感,让观众摒弃了对现实中两位演员的认识,能够去相信那就是遭受霸凌的少女和混迹街头的少年,尤其是监狱相见那场默默无声的“苦笑不得”的戏让人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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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电影来说,影片无疑是质量过硬的,在观众中甚至引发《少年的你》后遗症,“你保护世界,我保护你”“你是第一个问我疼不疼的人”“我们一定可以肩并肩,光明正大地走在大街上”等电影台词差点被网友玩坏,周冬雨和易烊千玺的演技也被包括粉丝在内很多人吹爆,其爆炸式的热度一度引起民众大狂欢,而在狂欢的背后,关于《少年的你》原著小说存在融梗、涉嫌抄袭的话题也引发网民广大关注。
《少年的你》改编自玖月晞的小说《少年的你,如此美丽》,据说玖月晞被称为“融梗天后”,是晋江文学网的“富丫头”,此前作品均涉嫌不同程度的融梗抄袭,这本《少年的你,如此美丽》更是被人设抄袭《忍冬》,主题雷同《恶意》,人物关系照搬《白夜行》,主要剧情融梗《犯罪嫌疑人X的献身》,也有网友称原著小说堪称东野圭吾作品精选集,包括知识产权保护者、反抄袭民众、正义感强烈的路人在内的众多民众开始在网络上掀起反抄袭浪潮,甚至呼吁抵制衍生品的电影,也不乏有攻击导演、制片方、演员的情况存在,也就不可避免的与演员粉丝有矛盾和冲突,一场“你保护演员,我保护版权”的大战拉开帷幕。
按照当前我国的法律,法律赋予创作者著作权是为了鼓励创作,因此法律允许创作者借鉴前人作品,但禁止创作者抄袭他人“表达”,但借鉴”是中性词,借鉴是合理的;“抄袭”是贬义词,侵权“表达”是违法的。而至于“融梗”这种说法,网络上比较普遍的定义是处于“借鉴”和“抄袭”之间,是一种更过分的借鉴或者一种更高明的抄袭,“但是客观上来讲,“融梗”一词是逻辑不通的并且不被法律认可的,其在现实运用过程中也并未存在任何清晰地可操作性的标准,大多情况下是否融梗只是基于个人判断,因此“融梗”一说是不可能成立的,而“抄袭”大概率是可以判定的,这种判断基于客观现实,而并非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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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反抄袭者认为,法律是底线,道德才是标准,正是由于“融梗”触碰不到法律底线,所以更应该利用舆论对其进行道德谴责。看似这种说法很合理,但这种说法成立的基础在于确实构成“融梗”或“抄袭”,然而实际上没有谁能真正说清楚“融梗”的定义到底是什么,边界在哪里,如何判定,也没有谁能真正说清楚“融梗”和“借鉴”、“致敬”、“雷同”、“撞梗”、“抄袭”之间的差别具体在哪里,更没有人能说清楚“原创”到底要原创到何种程度才能算原创,大多指责批判“融梗”者也只能凭感觉列举雷同相似点。而正是由于这些问题很难具体回答,法律确实相较道德是底线,很多致力于维护版权、反对抄袭的人们无法诉诸法律,只能坚守舆论阵地,占据道德高地,以维护原创作者,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有的粉丝或影评人认为,原著是原著,电影是电影,导演是导演,演员是演员,一码归一码,所以原著正不正经与自己无关,与自己喜爱的演员无关,不能一概而论。这种说法看似是合理的,但这种说法成立的基础在于包括导演和演员在内的相关人员并不知晓原著可能存在的“融梗”或者“抄袭”的问题,而目前据导演的回应明显是知晓争议的,但因为某些原因还是继续改编拍摄了,虽然电影改编的很聪明,但是既然提前知晓争议问题,就应该承担映后的争议风险,甚至接受部分观众和网民的负面评价,不然就应该在此前做到“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如果电影是部烂片,演员演技稀烂,粉丝和影评人可能也就不会在乎电影和演员被骂,但正是由于电影是个好电影,演员贡献了出色的演技,反而要因为原著尚未盖章定论的争议被骂,粉丝们想维护演员,影评人想捍卫好电影的心情同样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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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你》原著假设构成可认定的“融梗”或“抄袭”,第一责任人按理应该是作者,其次是审查、编辑以及出版社,按照程序可以起诉作者以及举报发表单位或平台,而电影投资方在购买版权时,其原著作者是要提供原创声明的,如果原著最后发现并非原创作品,按照合同规定原著作者需赔偿电影投资方相应损失或支付违约金,此时的片方同样也是受害者的身份,不管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道德角度,没有违法者犯错却指责受害者的道理,更没有连坐指责二次受害者和无知消费者的道理。
为了鼓励和支持原创,粉丝和观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自然是不可取的,但是反抄袭者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进行无差别的“有罪推论”和“道德绑架”也同样是不可取的,口口声声支持电影就是对原创者的巨大伤害,但网暴导演、演员、粉丝、影评人和普通观众同样也是对原创支持者的巨大伤害,只是一场没分清“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的以正义为名的不断伤及无辜的网络暴力,抵制抄袭从问责源头开始才是正确的姿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维权意识也是越来越强,从很多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不管是文学创作、艺术设计还是音乐创作等各个方面,人们都是越来越重视知识版权,也越来越愿意为知识产权买单,法律体制也是一步一步在完善,创作的环境整体上是越来越好的,喊着“抄袭可耻,原创已死”的人们未免太过于消极和悲观。《少年的你》原著存在争议是事实,但电影本身意义深远,不仅让很多人关注了校园暴力和青少年身心健康防护,也让很多人了解如何才是正确的维护知识产权,更让很多真正致力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能人志士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完善,这才是电影的意义所在,也是更值得关注的地方所在。
人云亦云,是非不分,拒绝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拒绝分清谁是敌人、谁是朋友搞一刀切抵制只会让本来正义的目的成为借口,本来可以合作的伙伴成为敌人,这未免得不偿失。对于我们个人来说,如何选择是我们的自由,但别人的自由我们无权干涉,为了我们所支持的事业,我们大可可以尽全力拉拢可拉拢的朋友,也不要为了所谓阵地随便攻击树立可能的敌人,毕竟支持原创者、支持好电影、支持好演员都需要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