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中国人很忌讳谈死,孔子也说,未知生焉知死。死亡,是个禁忌字眼。
因为未知,所以恐惧。
有亲人朋友死亡,我们痛不欲生。
死亡,意味着与这个世界不再有关联。汉语中称死亡为“去世”“离世”,表达了死亡的这层含义。
对古代皇帝要呼万岁,“long may he/she reign”是一样的意义,都是祝福国王永生不死,其统治千秋万代。
“长命百岁”也是对于老人生日最常见的祝福。
那么,如果人真的不死,又将如何呢?
波伏娃的小说《人都是要死的》,女演员雷吉纳跟常人的想法一样,渴望长生不老。遇到了福斯卡,用自己的遭遇告诉她,会死才是一种幸福。福斯卡喝下来自埃及的不死药,拥有了不死之身,也失去了一切美好。妻子知情后对他们的孩子更亲近——因为他们才是同类。福斯卡却是异类。福斯卡将这种不死视为天的惩罚。
他的美好的品格,冲锋陷阵,英勇,也随着不死之身而远去。
我们称赞一个人勇敢,是因为这个人在对自己可能的伤害面前,依然选择了去行动。将士们冒着生命危险冲锋陷阵,是勇敢,是有可能牺牲的唯一的性命。如果一个人永远不死,没有什么可以伤害他,我们还会说这个人勇敢么?
英勇无畏、坚强勇敢等品德,在不会死的人面前,不复存在。
而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的珍贵,在于人们用有限的人生,去跟这个人在一起。
也基于同样的原因,人们歌颂银婚金婚:生命中的一半以上时间是与对方一起度过的,还有什么比这更浪漫的事么?
但如果这个人是不会死的呢?
人们不会视他为同类。
恋人视他为怪物,没有人愿意用自己有限的人生,去爱一个不会死的怪物。没有人愿意付出全身心的爱,换来一个片段的,瞬间的爱。
即使拥有秦皇汉武的丰功伟业,也因为漫长的人生而失去兴趣。试想如果秦始皇真的长生不老,见到自己亲手打造的帝国仅二世而亡,而终结了他的王国的朝代也同样被取缔,被终结,他见证了几千年历史的更替——对他来说,这一切还有什么意义?他还会有并六国一统天下的雄心壮志么?
反过来,只要人永远不死,在漫长的岁月中就总有机会成为秦皇汉武那样的伟人。
一个成功的科幻电影《这个男人来自地球》,讲述了一个一直不死的人的故事,他甚至是耶稣本人。但那又怎样呢?他不老的容颜让他每隔十几年,在朋友们注意到之前,就要搬家,换个地方换个名字身份重新生活。而漫长的生命,有很多事情也不再记得,不再有意义。
见到比自己年老很多的儿子,并送了儿子人生最后的旅程,还有什么比这更悲苦的事情么?
小说和电影说的是一个人不死,那么,如果整个人类都不会死呢?
情况不会更好。
人们对成功、对事业的渴望,不正是因为人生有限么?如果有无限的人生,一切都可以重来,甚至重来无数次,
就根本不存在机遇,也不存在错过。世间一切的美好都没有了意义,因为有无限机会可以体验。
错过了的风景可以重复欣赏,错过了的人可以无限追回,错过了的时光可以肆意回溯——对于不死的人来说,没有什么会“错过”。
我们欣赏古树参天,我们欣赏古董文物,文化珍品,欣赏背后厚重的历史,领略艺术家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作品之中。
可是如果人不会死,就不会对“八百年为一春八百年为一秋”的古树赞美,也不会惋惜浮游朝生夕死的生命易逝,这些对你而言,只是寻常过程罢了。你,没有“时间”。
漫长的人生,不存在希望与绝望。世界都不值得审视,也不值得存在。人类的文明都可能不存在了。
对于一群永远不死的人,艺术有什么价值?科学又有何用?
会死,才会珍惜世间的美好。
可能受萨特存在主义的影响,波伏娃的小说有着一般小说没有的深刻,《人都是要死的》更像是一场生存论的实验,用文学的方式,阐述了哲学深刻的思想。
珍视将有限生命陪伴在身边的爱人,珍惜与周围人的相遇,珍惜错过之后不再有的机会,
会死,是一种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