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打电话说,说分手了。
我抬手看了看时间,快凌晨了。其实我已经很困很困了。但是我知道,这个宣泄之口需要为她打开,她才会好受些。我有这个义务。
哭哭啼啼在电话里头说一阵哽咽一阵,抱怨对方有多渣,自己有多么难受。
剧情很狗血,和生活中的男女主角们遇到的事情并无二致。大概可以引用一句写在前面的剧本台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还真的是巧合。
只是这狗血的剧本大概青春小说作者们都快翻烂了,已经不屑听,不屑写。除了当事人,没有人能体悟其当下的心情。
说这感同身受的人都是假的,身临其境也不是真的,你所仅能知道的是,嗯,可以想象你有多难受,而你看上去,的确是真的很难受。
即便你真的感同身受,也是过去记忆中留下的那个片刻瞬间,或许曾经在你身上发生过,而涌出的回忆,而那回忆经过岁月侵蚀,已没有当初清晰。所以还是不能。
总有一些人一些事,原本只是生命的过客,后来却成了记忆的常客。
我其实不用特别去安慰她,只需要做一个合格的听众,耐心的在电话的这一端听她说着她的付出、伤心,与不甘。最后说累了,就挂了电话去睡了。
而原本很困的我,有点睡不着了。
她说,每天都会早起帮他买好早饭。
她说,经常跑去他家做饭给他吃。
她说,换季了给他买毛衣鞋子和大衣。
自己从来没有要求过他什么。就这么委曲求全也毫无抱怨。
可是最后,被对方一句“这些我从来没有要求过你这么做过”打入地狱。
因为她是我的朋友,所以我特别心疼又欠揍,觉得这个傻气的女孩子怎么快三十的人儿了还是这么一厢情愿的认为,这就是爱情了呢?
只能说,这还是活脱脱一个活在童话故事里的少女。
可能我世俗又老成,这些事情,如果倒退十年,还是那个美好的青涩高中时代,我会觉得,这个女孩子真是伟大又无私,美好又善良。连我这个局外人听得都感动了。
而那种懵懂的感情,在十年后的我看来,不能称之为爱。
只是你成长之路上顺着年纪的发展各种多巴胺荷尔蒙所散发出的体味。刚巧吸引了相同雷达圈的花季少男少女的注意,互生好感与喜欢。
这是爱情吗?
我不认为是。
爱是一场博弈,必须保持永远与对方不分伯仲、势均力敌,才能长此以往的相依相惜。因为过强的对手让人疲惫,太弱的对手令人厌倦。
爱情本来就无法判断终点在哪里,你更不知道能走多远。更何况委曲求全的爱,绝对走不长。将来的将来,不是你自己心生疲惫,就是对方不堪重负。
到最后,你割舍不下的,或许已经不是你喜欢的那个人了,而是那个默默付出的自己。
当你开始回忆着自己的付出并惊叹于自己的付出时,你会发现,你爱上的人,其实只是那个默默付出、连自己都被感动了的自己。
这是一场独角戏,感动的人,也只有你自己。而对方只会说,我并没有要求你这么做。
而这,并不是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