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地下室整整待了一个月,这段时间我除了吃饭、睡觉,其他什么都没有做。我以为日子会一直一直这样下去,直到昨晚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又回到了那座自己不那么喜欢的城,在那里邂逅了一个我喜欢的姑娘。
第二天,我醒得比任何时候都早,这样我有了充足的时间做出门的准备。我把我的身体塞进衣装,塞进我的双腿、胸脯、手掌。但我把我的头留在桌上,这样基本没有人会认出我。去那座讨厌的城,我宁愿无头而往。但为了让那个姑娘认出我,我在我的脖子上戴了一顶黑色的帽子。姑娘啊,找到这帽子,你便认出了我。
我原本以为我已经不能爱了。曾经有一次经历,让我觉得所谓爱就是被爱的人自觉自愿地把虐待他的权利拱手赠予爱他的人。于是我回到地下室时,在黑暗的一方天地下,尝试另一种生活。在这个狭小,潮湿的空间,我可以做真实的自己。是的,我选择绝对的安全。城里的人说我胆怯,呵,这些除了说话一无是处的小人。他们从没有想过一种选择就意味着另一种放弃,他们连最简单的放弃都做不到。
但昨天的梦太过于真实了。那个姑娘的身影是那么的迷人,仿佛隐藏着神秘的知识。或许不是那个姑娘,而是这种知识驱使着我,到外面去。曾经,我是个很爱知识的人,那种孜孜不倦的渴求,像头发黏连在我的头皮上,有时会有触电般的惊颤。现在的我怀念过去的自己,就如或许未来的自己会怀念现在。恩,重要的是现在。
现在,我走在路上,阳光是那么温暖。那一阵阵清香而甜馨的微风,让我真想拿出勺子品尝一口,如果随身带着面包,那一定滋味更好。我听见周围的人声开始一点点响起来,我已经进城了。我感到很安全,因为我没有带头,他们认不出我。没有头,也更适合坠入情网。我一边认真地寻找着那个姑娘,一边不停摆弄着自己脖子上的帽子。我已经想好了浪漫的情话:“我知道你在这里某个地方,这对我已经足够了,我还不会不想活下去。如果你愿意,就把这当作爱的表白。”
我不停地走啊走啊,走啊走啊,我听到那些讨厌的人窃窃私语的声音越来越响。我堵着了耳朵,像捏死了蚊子——这世界上几乎最微小的谋杀。我继续走,横着走,斜着走,坚定不移地往前走。我感觉到我的世界在一点点坍塌,又仿佛是一点点重建。太阳,太阳,再强烈一点!我突然发现自己是一个人,我是那么的孤独。但我还是要走下去。姑娘啊,请让我遇见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拥抱你…….
【Z城报道:x年x月x日,爱丽丝大街上出现一个举止诡异的男子,头戴黑帽,衣服破旧。该男子精神异常,被发现时紧紧抱着一颗木桩,口中喃喃自语。现已被送往精神病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