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罗是我的大学同学,后来成为了我的室友,平日里待人情切,温文尔雅,是我好友中难得的一位性情中人。
对小罗的第一影响是他从旅游学院转到我们班参加中秋晚会,一头棕黄色的卷发,黑红的皮肤下镶嵌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却略显干燥,让我一度误认为他是来自新疆或其他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在新同学自我介绍的末尾,他引用了纳兰容若的词“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并谈及到自己平时也写写诗,后来被我们称为新一代诗人。之前诗人这个高尚而又极具现代讽刺意味的称谓由我担当,有一个人接替自己终于可以松一口气,好好享受不被世俗的定义所累。再说自己本来也算不上一位真正意义上的诗人,一来自身火候不够,二来写诗是因为懒得多动笔,形式自由,自我发挥的空间大,容易快速完成。再加上自己一直以来就是个理科生,喜欢和数字打交道,写字纯粹是为了提高语文成绩,后来成为了一种习惯,记录生活中发生的故事。
虽然我和小罗起初接触的时间不多,但因为有相似的性格和相同的习惯,两个人共同话题多,后来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要好的朋友。每次去ktv,我们俩的保留歌曲是陈奕迅和王菲对唱的《因为爱情》,而且一定要两人深情对望,在曲末拉起彼此的手,在大家的一阵起哄中圆满达成煽情虐狗的目的。
就这样,我和小罗成为了朋友口中的好基友,羡煞了许多人。可我们彼此心里都清楚,这样的举动更多的是图一人生之乐,把这份友情实实在在的珍藏心里,也毫无保留的暴露在阳光之下,一生都不忘记。
其实,在平常的生活中,我们也互相挤兑对方,可玩笑归玩笑,认真的时候毫不懈怠,不会有任何的差池。就像《最佳损友》里唱的,又爱又恨,似情人一生难忘。
他是阳光的,每天都过的乐乐呵呵的,可心里的苦除了自己知晓者寥寥甚少。
有一天晚上,很少喝酒的他,拎着一双酒瓶醉醉醺醺的推开宿舍的门,歪打正着的斜靠在桌子旁,一句话也不说,只见轮起酒瓶就咕咚咕咚的喝着,眼泪顺着脸颊和溢出的酒混在一起,这样的场面,谁看着不心酸难受。
我知道,小罗的心里一定有许多的故事,那是撑了多久在百般无奈,思前想后,无人可诉之下出现了这一幕。平时一直安慰别人的我,却在那一刻说不出一句话。也许有些伤就得自己治愈,有些事醉了,哭了,睡了,醒了,也就慢慢忘了,好了。我知道那不是最好的时机,大概是他太像我的缘故,什么坏的事情都独自扛着,撑着,总想把最好的东西和情绪呈现给身边的每一个人。
他的努力和勤奋,在后来备战考研的一年尤为突出,看着他忙碌的身影,我想起了高三奋战的自己,一切都好像是命运的投影,时刻提醒这自己。
时间在深情面前总是显得不够,随着毕业的大潮,我们说了再见,在毕业聚会上喝着,笑着,也哭着,说起的曾经都是那么美好,却也是短暂的。我不敢想十年之后,我们每个人会不会长成自己当初梦想的自己,可这份平平淡淡之中度过的日子,在一无所有的青春里,贫穷着,也幸福着。
如今的他在深圳,我在西安。虽然联系比以前少了,却彼此都在心里给对方流着一快地方。有一个晚上,我也像曾经的他一样醉的不能自理,在电话的那头,听到的是暖暖的一句,累了,就过来,到我这边,我罩着你,随便吃喝玩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