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南京博物院参观时,忽然接到一个电话,是我们住的酒店前台服务员打来的,说是房间价格今天有变动。我一听马上不淡定了:变动后的价格几乎是原价的一倍!于是与对方刀剑相交争论了几番,各不相让地僵持住了。
我认真思考:真的是他们的行为引发了我们的愤怒感受吗?不完全是,究其根底是我们各自的需要引发矛盾:酒店地处南京市中心最好地段,房间宽敞舒适,据他们说我们住的房间是给的最优价,他们每天都会有一个房间优惠,而我正好幸运地接到了这个“馅饼”。优惠只有一天,第二天就要回到原价。而第二天又正遇上总部统一上调价格,于是我们住的房间的价格就近翻倍增长了。服务员又强调说:总部涨价是早有的计划,不是针对我们的。
我们对这个价格变化的前因后果并不知情,对价格的大幅提高自然是很反感!我们的经济能力虽能够承受提高后的价格,但店方服务员告知的态度却是命令式的,他们的“我们没有义务为消费者负责”的话让我们精神感受到伤害: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状态是不是现代人所能接受的,两个服务员的态度更加深了我们的由人摆布的耻辱感!这不是我们所能接受的态度。
我告诉店方: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消费时有知情权。他们在大幅度提高价格之前,应该告知我们,让我们自己选择留下或是离开,而他们不是这样做的。他们作为商家漠视消费者权益,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同时我们也认为自己超过了离店时间未能及时与他们沟通,是矛盾爆发的原因之一。
双方语言缓和了许多,剑拔弩张的气氛也缓和了下来。店方承认了他们的失误,同意以优惠加餐券补偿我们,我们也真诚为自己的误时道歉。一场针锋相对的矛盾对决就此解决!
人渴望被理解,但又容易在指责他人的时候犯错。所以善意的、能达成彼此之间互相理解的沟通,是多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