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
假如我今天死掉,恐怕就不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说到:我度过了美好的一生;也不能像司汤达一样说:活过,爱过,写过。我很怕落到什么都说不出的结果,所以正在努力工作
特立独行之辈,一谈到了儿女,好像也不大特立独行了
大家都顺着一个自然的方向往下溜,最后准会在个低洼的地方汇齐,挤在一起像粪缸里的蛆。
我相信我自己有文学才能,我应该做这件事情。但是这句话正如一个嫌疑犯说自己没杀人一样不可信。所以信不信由你吧。
卡尔维诺的小说读起来极为悦耳,像一串清脆的珠子洒落于地。
怎么做对是科学,怎么做好则是艺术
人活在世上不必什么都知道,只知道最好的就够了
写小说的人要让人开心,他必须要有虚构的才能,并且要有施展这种才能的动力——读小说的人要想开心,能够欣赏虚构,并且能够宽容虚构
人有才能还不叫艺术家,知道珍视自己的才能才叫艺术家
人有多重兴趣,性只是其中一种,色情品又是其中一个小小的侧面,几乎没有人会把性当作自己的主要生活兴趣,把色情品当作自己主要生活兴趣的人就更少见
“下一步”当然不是把日历翻过去就是明天,但是也不应当是日历永远翻不到明天
外国文化是罪感文化,中国文化是耻感文化
中国的村落文化:你怎么挣钱,别人不管,但是你怎么过日子,大伙儿就要说话了。把宝贵的财力全用在了婚丧嫁娶这一些事上,生活的意义变成了博取村里人的嫉妒、喝彩,缺少改善生活的动力
对牛弹琴,如果去掉对听琴者的藐视,那么剩下的就只是对弹琴者的嘲弄
倘若生活着存在着完全不能解释的事,那很可能是因为有我们所不知道的事实;而不知道的原因却是我们并不真正想知道
人忠于已知事实叫诚实,不忠于事实就叫做虚伪,还有些人只忠于经过选择的事实,这既不叫诚实也不叫虚伪,我把他叫做浮嚣
人若把学问当作进身之本来做,心就会往上浮。诚实不是学术界的长处,因为太诚实了,就显得不学术
在非性的年代里,性才会成为生活主题,正如在饥饿的年代里,吃才会成为生活主题。古人说“食色性”也。想爱和想吃都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得不到就成为人性的障碍。
有些话仿佛永远讲不出口,仅仅是因为别人已经把反对他的话讲了出来。因此这些话就成了心底的暗流,形不成文字,也形不成话语,甚至形不成有条理的思路—它就变成了郁结的混沌。而已经讲出的话则被人们一再重复,结构分明地架在混沌之上
维多利亚女王时期,英国的风气极是假正经。上等人说话都不提及到腰以下的部位,更不要说屁股和大腿了。为了免得引起不良的联想,连钢琴腿都用布遮起来。还有一桩怪事,早餐桌上,鸡胸脯不叫鸡胸脯,叫做白肉,鸡大腿不叫鸡大腿,叫做黑肉—不分公鸡母鸡都这么叫。这么称呼鸡肉,简直是脑子有毛病。
文学的使命就是制止整个社会变得无趣
接受一个伦理体系比接受一个真理体系要容易得多。接受了一个伦理体系不过达到了小学四年级的水平,而接受一个真理的体系就难得多,人们毕竟都在学习科学,接触社会。人们知道得越多,明辨是非就越困难。一个坏蛋清楚的头脑中,真理的成分要比善良的糊涂人多一些。然而坏蛋终究是坏蛋。这一点提示我们,“明辨是非”的伦理体系并非毫无用处,我只是说,它不是接近真理的方法。
明明你窥视了别人,还说是别人招的,这是一种假道学
人文知识分子更了解历史,他生活在从过去到现在的这个时间段里;科技知识分子更关注未来,他生活在现在到未来的时间段里
“媚俗”,是指艺术家为了取悦大众,放弃了艺术的格调。
“媚雅”是指大众受到某些人的蛊惑或者误导,一味追求艺术的格调,也不问问自己是不是消受得了
老太太买柿子,捡软的捏
我现在才知道。原来四十多岁,挺着大肚子,这就是性感的标志啊
作品培养了观众的口味,观众的口味再反过来影响作者
一杯为品,两杯为解渴的蠢物,三杯就是饮驴了。
好人总是没好报,这世界上一切好人电影都是这么结束的。
欣赏通俗作品有种诀窍,就是不要把它当真;要把它当作编出来的东西看,这样就能得到一定的乐趣。
正常人和疯子的界限不是那么清楚。有点癫狂不算有病,这种癫狂没了控制才是有病
文化有两方面的内容:一种是各种书本知识,这种文化我老婆是有的,所以她知道什么是太监;另一种是各种暧昧的的共识,以及各种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精妙气氛,一切尽在不言中,这种文化她没有,所以她不知道要说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太监。
青年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勇气和他们远大的前程
中国人只重写成文字的历史,不重保存环境中的历史
穷人需要便宜的食宿和交通,学生是穷人中最趾高气昂的一种:虽然穷,但前程远大
工业不会造成环境问题,农业也不会造成环境问题,环境问题是人的问题。人不能只管糟蹋不管收拾。收拾一下环境就好了,在其中生活也能像个体面的人。
言必称天下,不以个人面目出现,是知识分子的尊严所在—假如我看到厕所特脏,又长叹一声:哎!北京市这是怎么搞的嘛!这其中有点幽默的成分,也有点当真。我的确觉得国家和政府的尊严受到了损失,并为此焦虑着。当然,我自己也想要点个人尊严,但以个人名义提出就过于直露,不够体面。
君子身上有些缺点,不配做为人的典范;因为他太文弱、太窝囊、摊手人欺。
英国俗话:绅士动拳头,小人动刀子
尊严是属于个人的、不可压缩的空间,这块空间要靠自己来捍卫—捍卫的意思是指敢睁,敢打官司、敢动手。我觉得个人还是有点尊严的好,假如个人连个待的地方都没有,就无法为人做事,更不要说做别人的典范。
德国人又是笑人在肚子里笑的那种人,见了咱们,个个面露梦娜.莉莎式的神秘微笑。
人活在世上有两大义务,一是好好做人,无愧于人生一世。另一条是不能惯别人臭毛病
在我们年轻时,每一年的经历都能写成一本书,后来只能写成小册子,再后来变成了薄薄的几页纸。现在就是这样一句话:读书、写作。一方面是因为我们远离了动荡的年代,另一方面,我们也喜欢平淡的生活。
干什么都是好的,但一定要干出个样子来,这才是人的尊严和价值所在。
人必须过他可以接受的生活,这恰恰是他改变一切的动力
感悟:
限于职业和懒惰的原因,平时不常看书,若是看,也是些必须要看,能够提高专业技能的书籍。好久没有看这样具备文学修养一类的书籍了。读这本书缘与一个朋友的推荐,他当时推荐了好几本,我一看这书的名字《一只特立独行的书》,以为是搞笑的,所以就选择了它。初读时,由于好多文章都是对别人作品的评述,而我又没有看过那些作品,所以没啥感觉。继续读下去始于我做事有始有尾的天性。
然而,后来,情况有转变。文章有一节描述的是集体生产时的生活:放电影的人来我们大队放电影,由于过了饭点,所以我多给他打了些韭菜,当他拖着长长的舌头(让我想到了哈巴狗),问我说韭菜你洗了吗,里面有报纸,我想到我们拿报纸当作厕纸,然后又用粪便浇灌韭菜...读到这儿,本该觉得恶心,可我居然没心没肺的笑了,我感觉到作者寥寥几句白话,居然可以如此生动,让我这个距离那个时代那么遥远的人,都能亲眼所见似的。
所以,我开始欣赏起作者的风格来。于是仔细阅读了剩下的文章。其中一段关于君子的描述,着实令我印象深刻:一个连自我生存空间都没有的人,何来尊严,何来君子之为。这让我想到了电影“芳华”的主人翁,“好人”的标签始终跟随他,可最终他落的残疾,被官府欺压的下场,当然这肯定不是电影要表达的,电影可能是要赞美他们那个时代具备的奉献的精神,可是我完全支持王小波的观点:尊严是属于个人的、不可压缩的空间,这块空间要靠自己来捍卫—捍卫的意思是指敢睁,敢打官司、敢动手。我觉得个人还是有点尊严的好,假如个人连个待的地方都没有,就无法为人做事,更不要说做别人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