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以前的时候,总会鄙弃一种人,视爱人如生命,视自己为芥草的人。那种深情,总觉得不屑。真有爱人超过爱自己生命的吗?一群傻子白痴,空读了多年书,空尝了经年菜,轻易把命悬在薄如蝉翼的情字上,丢了风范,只剩疯魔。
值吗?
二
值啊。
年少时喜欢过一个人,总喜欢和他聊天,他无意中说,我喜欢看你穿的那件白色绣花的那件衬衣。于是,心里渐渐留了意,第二天,略娇羞略得意地出现在他面前,他夸了句,好看。从此,便不可收拾,衣服只挑白色,总在夜里洗那件衣服,任夜风吹干,再穿到他面前,只盼望着他那句好看。
可偏生他又不说了,于是越发地想听,穿的频率越多,他的眼睛越不在自己身上。
后来,他和别的女生亲近,我还是穿着那件衣服,有意无意地晃过。
那个女生看我烦了,眉毛一挑,喂,你是不是只有那件衣服啊。
他瞥了一眼,不置可否。像突然堕入虚空,只剩自己,沉浸在白色镶着花的春梦里。喜欢一个人是这样吗?他的一句赞赏被自己供若神谕,他的一个眼神,藏着我的欢喜,他的身子,自带圣光。他的一切一切,都想收进心底。
可怕的是爱,真若爱了,听说,是不计回报,不想后果的。
三
有人爱上另一个人,自觉卑微,看上去对方哪哪都好,自己怎么都不能与之相配。于是伤心,于是抑郁,慢慢地动了歪心思。文眉,整容,隆胸,全身抽脂。
一次,两次,三次。终于做成了她心中的样子。
她开始笃定,也许他爱我的,他会爱我的脸蛋和身材,因为我完美了。我实在不忍告诉她,他若爱你,怎愿看你受苦?爱情有时会麻痹人的心理,但我却不能说她傻。她自卑,她执拗,她悲伤,只因爱了一个求而不得的人。
爱上一个人,就等于自废智商,放弃权利,忘了算计,所有的功过荣辱,不再计较。好像登了西天,离地成了佛。
好像只需露水和爱情就能存活。
四
被爱是一种运气,而爱人有可能是一种酷刑。自己每天受伤一点点,割一刀,放点血,仍执着,仍在乎,最终显出僵尸般的颜色。
有一个网综,里面有个男同学叫周尔康。估计是化名。有一期节目,主题是工具人。所谓工具人,其实就是感情上的超级备胎。因为喜欢,愿意接近,所以会以朋友的姿态留在喜欢的人身边,为她打水买饭领快递,做着男友的苦力,没有男友的福利。可能连一句谢谢都没有,因为他们太熟。
女孩可能知道他喜欢她吧,怎么可能不知道。
可尔康迟迟不表白,迟迟不表态。两人就糊里糊涂的成了最好的异性朋友。主持人给周尔康一个机会,希望他能在大家的鼓动下勇敢表白。
他的确表白了自己,他说,我愿意做你最好的朋友,永远当你的工具人。
多遗憾,爱一个人在心口难开。
但其实也不难理解,爱一个人吧,就愿意留在她方圆几里,明明爱你,却硬说着没关系。
可能痴傻,疯魔,好似自己没有心的。
五
每个人,在有着青春的时候,总喜欢花干,用尽,不喜保存,对感情亦是如此。总想着轰轰烈烈,激情澎拜,海枯石烂,天雷勾地火,白首不分离。最忌讳平淡,白水,无味。
于是看上了爱情。
年少不懂爱?错的。
年少方知爱。
少年人,面对爱情,才会有最纯真的感觉和最原始的羁绊。会心动,会自卑,会目不转睛,会自然接近。会在自己最狼藉,最无所有的时候,努力给予身上最好的,将其供奉。
会一起对抗外力,会偷摸,会偷笑,智斗老师家长,其乐无穷也哉。
当你察觉卑微,请不要气馁。人们总倾向于一个对等的爱情,没错,那是爱情的最好形态,也可能是终的,但一定不会是最初的。
爱情伊始,先爱上的那个人开始心戚戚也,内外不安,被爱的那个人则恍若神仙妃子,灿烂夺目。《北京爱情故事》里,当疯子爱上沈冰时,不就如此吗?驰骋于脂粉堆里的人物,也唬得不知手脚放在哪里。
当被爱的人开始爱上你的时候,她也会惊觉,怎么,我好像配不上他的爱了。爱情的天平开始倾向于你。久之,方能平衡。
但生活中,多得是一厢情愿的故事。
在好结局和坏结局里,相似的地方是,爱的开端是卑微,而被爱的人有好的福气。
愿你被爱。